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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8/2009 匕首和大刀 前几天无聊之下重温了90年代香港经典黑帮电影《古惑仔》系列,颇感触当年对拿刀砍人的憧憬。这么说吧,即使是一个身无长技的胖子,即使是一个只知道读书
考试的孩子,也对街头厮杀、江湖道义充满纯真的想象。这种想象没有上升到掌握社会底层霸权的境界,只是一种对坏人的仇恨,一种弘扬正义的原始冲动。 比起枪炮之类的现代杀伤性武器,刀枪之类的冷兵器更有手刃暴徒、铲除邪恶的快感。这也许是为什么即便如《星球大战》这样反映未来的科幻片里,杰迪武士的拿 手武器仍然是激光剑的原因。而冷兵器之中,最能让人有此快感的,非大刀莫属。枪的招式固然花哨,但离敌人太远,纵然一招毙命,还要依靠“回马枪”这样有些 耍赖嫌疑的手段;剑的招式固然飘逸,但细长的剑身实在没有任何暴力的感觉,更没有强横的狠劲;说到底,抄起一把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更能昭显持刀者的 厉害,更能发泄心头之怒。 文明的世界里,打打杀杀多少有些太粗暴;于是文人墨客们操起自己的一支笔,幻化成冷兵器,向敌人发起攻击。我看了看,古往今来,甚少有人把自己的文章比喻 成手枪或大炮;一方面大概是对杀伤范围的预估比较保守,一方面大概还是觉得刀枪之类的更加过瘾。而这可供挑选的比喻之中,又尤以匕首为多。最著名的说法, 大概就是鲁迅在《小品文的危机》中讲的:“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 匕首优先于投枪,说明前者更符合鲁迅对自己文章的想象。而这匕首的比喻也从此风行国内,一把一把匕首式的杂文刺向反动派,看他们在那里应接不暇,实在是大 快人心。到了现在,匕首式的文字仍然很有市场;社会的弊端无论根本原因为何,其表征总是很细微的东西。楼房倒了,富二代撞人了,匕首就很能针对这些问题一 把接一把地刺出去,有时候能刺出血,有时候能刺中要害;总之不管对方如何招架,投掷者总能获得攻击的快感。 然而这匕首的快感现在越来越让我怀疑。匕首投得再多,也是匕首;更何况现在匕首的质量良莠不齐,纵使敌人浑身破绽,也不一定能把把见血,遑论一击即中。投 掷者当然是使出了招数,通体舒畅;可是自己爽了不代表别人也和你一起爽了,更不代表对方不爽。搞不好是自己人没什么感觉,匕首却刚好击中了对方的G点。 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匕首的思维是短小精悍,不求深邃,但求迅速。但即便如此,匕首投掷者也总要在最后扯上一些看上去很深奥的东西,作为理论背景,凸 显不凡品味。也就是说,明明是匕首,却要配上大刀的刀柄。这种现象在最近流行的网络评论中尤为明显。评论者固然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人,发现了若干问题就大放 厥词,最后总要说说体制性的弊端,但这个弊端究竟如何,应该怎样,却语焉不详。总之问题说明白了,对问题的不满也说清楚了,对有关部门的愤恨也表述出来 了,然后凑出一篇文字来就可以发到博客中了。然而有的问题的确不那么简单,论者所愤恨的那点东西并非症结所在,其所泄愤的对象也有些风马牛不相及。 也许我们不该对网络评论者要求太高,而应该鼓励这种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精神。但好的出发点不代表好的结局。这种匕首的文字,说轻了是缺乏针对性,说重 了就是不负责任。君不见网络谩骂已经蔚然成风,不是扯上党就是扯上中央?这谩骂的背后,胡乱投掷的匕首很有一些责任。 如何纠正这样的问题呢?我以为应当重拾大刀。 大刀的思维不同于匕首的思维。大刀的杀伤力大,体积也大,编制出这样一篇大论,不管是知识储备还是背景研究,都要到一定水平,到一定层次;努力向大刀式文 字迈进的同时,也是对所谈问题加深认识的过程。哪怕是空对空的文字,也要空出内容来;哪怕是讲小问题,也能讲得头头是道。提出问题的人,不要求也能找到解 决问题的方法,但至少也可以了解下解决的模式,搬来一些他山之玉,让不清楚问题的人略知一二。这一把大刀砍过去,才有十足的霸气,才有明确的目标;不用费 劲心机构筑文字,自然能达到大规模杀伤的效果。重拾大刀,才离那陈恶扬善的出发点更近一层。 如果说匕首的恶劣倾向是引发不负责任的民间议论,那么大刀的恶劣倾向大概就是知识阶层的话语垄断。具备一定水平的文章肯定不是人人都写得出来的;掌握了知 识的人,自然更有掌握大刀的可能。对于一个民主的社会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情况。但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引导民意,引导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大刀 也分好几种,有一种就叫九曲连环刀,其刀背上有许多钢圈。一旦挥舞起来,不但声音呼呼作响,也能让对方在招架大刀之余,留个心眼提防钢圈横扫过来。这钢圈 就可以由公众的声音构成,前提是公众愿意配合大刀的出击。这么说下来,对大刀的要求就更高了。 目前阶段,匕首和大刀也许并不能真正体现论者水平的高低。但有心为大刀者,即使握着匕首也豪情万丈;只留恋匕首的人,空有大刀的功夫也有荒废的一天。《古惑仔》里江湖游侠儿们都有为兄弟拿刀捅人的豪气,今日的文字工作者们,何不也有点这样的拿刀气概? 于沪上 2009-8-27 22/08/2009 难得有夜清如水 三点多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心里想,册那,不会真失眠了吧。 一晃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依然毫无睡意,心里想,册那,真失眠了。 我还有什么时候失眠过? 应该还有过那么若干次悲惨经历,但我都忘记了。 这个事实要么说明失眠对于我完全不那么悲惨,要么说明我属于健忘型的人。 对于前者,以我现在的状态肯定不能苟同。 对于后者,恐怕就更说不过去。 就是因为一些怎么也忘不掉的事情,我才会在凌晨四点这个万物休憩连猫都交媾完毕享受快感余波的时刻,坐在桌前发呆。 发呆是我现在想到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以前我大概还有别的选择。比如喝点酒。比如抽点烟。比如看点毛片做点自娱运动。比如找本哲学书看到犯困。 酒在几个小时已经喝过了。点了一支烟,抽了几口就掐灭了。想了想又扒出来,点燃,抽了几口,还是掐灭了。 毛片没了,不知道去哪儿现下。哲学书大概都遗留在宿舍阳台了,带出来的几本属于装逼型的,看不看都是一样。 只好发呆了吧。 呆到后来,哥们十几年教育培养出的文艺青年武器都给逼出来了。 随手写点啥吧。 有些事儿,你真明白了,想通了,想透了,可你心里还是憋着一股子气,一股子劲,在某些历史重演的关头就蹦跶出来,搅得你胸口发闷,脑子发胀,放着舒服的床不睡,非要坐在桌前装文青。 这就是记忆太好的坏处。或者坦白一点讲,就是想太多的坏处。 人也不是那个人了,事也不是那个事了。一切的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你耿耿于怀的那点小伤害,往大了说,已经随岁月化作的滔滔江水消散不见,往小了说,也已经随啤酒化作的滔滔尿水渐流渐远。 何况也不见得就是伤害吧。你不过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自己作为受害者来讲述一段往事罢了。往事哪里还讲得清楚? 在那些时光里,你更应该作为一个感恩者。常怀感恩之心,常念相助之人。 当然后者就免了。我就是套句大俗话而已。 几度红颜几度情,往事已休笔已停。 难得有夜清如水,不饮还吟煞风景。 还是睡去吧。 祝猪猪在那边一切都好。 13/08/2009 寂寞不过头点地 得益于娱乐同质化的高度发达,“寂寞”这个谁也没招谁也没惹的词儿,通过某经典句式的口口相传,又成为了一个调侃的工具。 说实在的,我以前躺在被窝里琢磨出这个标题的时候,压根就没料到“寂寞”会落到如此地步。曾几何时,这风靡中华万卷文章的俩字,一经组合,一经露面,直惹得无数骚人竟折腰。寂,《说文》:无人声也。《广韵》:静也,安也。寞者,《说文》也做无声解。本作嗼,就是嘴巴不讲话。 在没有人声的地方不讲话,就是寂寞。 以我的经验来看,在没有人声的地方不讲话,主要有两种原因,一个是这个地方不该讲话,比如在图书馆;还有一个是没人和你讲话,一个人讲不起来。前者事关公共道德,后者事关品性脾气,其实说白了都是人品的问题。没人品的人,在哪儿都可以一个人叽哩呱啦说个不停,大概就永远不会寂寞了。 这个论断的另外一层意义就是,会寂寞的人,主要是因为有人品。唐末诗人郑谷写《寂寞》:“江郡人稀便是村,踏青天气欲黄昏。春愁不破还成醉,衣上泪痕和酒痕。”本来喝多了,吐得稀里哗啦,应该是特别豪迈的一事儿,但放在有人品的人身上,这就挺狼狈的,至少不成体统。心里很内疚的情况下,看看周围萧索的境况,忍不住就觉得寂寞了。要是放在今天,开个车出去横冲直撞一番,大概能缓解不少这寂寞的情绪。 由此观之,中国历史上大多数人都是比较有人品的,因为他们都懂得寂寞。小到山村野夫,大到王侯将相,不管是砍柴采菊,还是嫖妓野合,欢愉和痛苦之间,总有丝丝寂寞的情怀流露出来。这是好事,但也有坏处。因为太寂寞了,人品也会变差。这和橡皮筋是一个道理;偶尔拉一拉,能保持弹性,一直拉着不放,下回就不能用了。所以有“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高人,在长期寂寞之下只好回到庙堂之高;所以有忠贞不二非彼不嫁不娶的爱人,在长期寂寞之下只好另投他人怀抱。 但是说到底,寂寞能有多可怕呢?没有人声的地方,一个人呆着,实在受不了,对着山,对着林,或者对着麻木的钢筋水泥大吼几句,大声唱歌,和假想的朋友说话,一直埋头读书吃饭睡觉洗衣跑步健身刷马桶擦柜子,给自己制造一个温暖和平有爱的假象,把所有的安静都拼命排遣走,挤兑掉,将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当做所有生活的目标——所有的这些,都可以。 做到这一切很难吗?“——很难,几乎要闷杀我也。” 好吧,照这么说,寂寞也不过头点地而已。 但为了做一个人品不坏的人,我想我还是会让我的头在地上持续打滚。 哦,打滚的不是我的头,是寂寞。 于沪上寓所 2009-8-13夜 3/08/2009 “说时迟,那时快”“说时迟,那时快”,这词儿一般用来形容侠客对砍,手起刀落,两相交会,不是我捏着你顶戴花瓴,就是你攥着我胯下尿布。 想想,这得多快啊。 通俗来说,“快”这种感觉,主要是指在短时间内完成了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就拿攥人家尿布这事儿来说吧,首先你要想清楚,他是有尿布呢,还是没尿布呢?当然了,你也可以去调查一番,但调查属于低档次的活儿,没有技术含量,君不见“实地调研”者,都是实习生吗?其次你要准备好,该怎么脱下他的裤子,让他的尿布充分地暴露出来。这是个技术活儿,需要经验,需要手段,这就显得高明了。对于这一点,各人有各人扒裤子的高招,容不得我侵犯技术产权。再次你要做好风险预估,万一他没有尿布,你得偷偷手里准备一个,这样面子上也过得去,也能起到震慑对方的作用。最后就是要加快速度了,这需要反复练习,十分钟缩短到五分钟,五分钟缩短到一分钟,一分钟缩短到三十秒……哥们,你要是能到这个水平,所有的裤子在你眼中都是形同虚设了。 当然,这个比喻有些粗俗。那我们换个高雅的说法。爱情够高雅吧?“说时迟,那时快”,也可以形容恋爱。 而且特别可以形容我正在经历的这场恋爱。 我和猪相知,从她知道我到我知道她,有差不多两年半,就是30个月,折合成910天,就是21840个小时,就是1310400分钟,就是78624000秒;我和猪相遇,大概共计5个小时,就是300分钟,就是18000秒;我和猪在初次相遇的对话,不超过30句,按照我每句话持续大约一分半钟计算,就是2700秒;我这个人生性腼腆,和猪对视,不超过10分钟,就是600秒;而在这样的对话的对视中,我们两人眼神交汇的时间,不超过2分钟,就是120秒。 而我爱上她,是78624000秒中的18000秒中的2700秒中的600秒中的120秒中的1秒。 知道什么叫高手过招,“说时迟,那时快”了吗?知道什么叫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了吗?知道什么叫电光火石了吗?知道什么叫闪电了吗?知道什么叫雷了吗? 知道什么叫爱上一个姑娘了吗? 真的,爱信不信。 谨以此文纪念与猪相爱的第五个月。 1/08/2009 一个游戏,到底惹了谁?我时常回忆起年幼时,和邻家小朋友一起在大院里屁颠屁颠地玩着各种游戏的情景。每次都会听见我妈在楼上大声叫喊:“别再玩沙子了!脏!给我回来!” 幼小的我是极其听妈妈的话的,虽然有时候会对她将我们成功造起的堡垒形容为“脏”而感到不满,但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乖乖地上楼洗手,远离这不健康的游戏。 一晃很多年过去了,我发现年幼时所玩的游戏被一群无知的外国人搬到了风景秀丽的沙滩上,并且不怕脏不怕累地堆起了各种堡垒,并将之称为“沙雕”。对此,我只好遗憾的认为,他们的父母没有从小教育好他们,并为自己生在一个这么富有教养的国家而深感自豪。 一晃又过去了很多年,我忽然发现,这种“不入流”的堆沙子的行为,居然也被引进到中国的沙滩中来,并且定期举办专门的“沙雕节”,这不禁让我大惊失色。难道我们堂堂文明古国,要沦落到玩这种脏乱的游戏的地步吗? 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很快,大家都说,这是艺术。即使愚笨如我,也明白“艺术”是一个伟大的字眼;凡是和“艺术”沾边,自然是相当牛逼的东西。所以堆沙子肯定不是脏乱,而且我们照样也跟上了世界的潮流,并永远保持着赶超的姿态。 但我据此再回忆起年幼时的情景,忍不住产生丝丝懊恼。怎么外国人玩玩就成艺术的东西,在我们玩玩就是脏乱的沙子呢? 于是我特地打电话回去质问我妈。我妈的解释是:第一,外国人是很专业地在玩;第二,你那时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把沙子玩成艺术;第三,沙子上满是细菌,你要是得病了怎么办? 这个回答让我有些信服,又有些怀疑。第一,外国人专业地在玩,凭什么我就不会专业地玩?第二,我年纪小的时候自然是玩不成艺术;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能也不敢碰沙子,我又如何有可能将其玩成艺术呢?第三,沙子上有细菌,我玩完了回来可以洗手,或者戴上手套去玩;细菌存在于一切物品上,莫非我要在真空环境下长大不成? 我父亲补充了第四点,我那个时候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玩这个东西耽误我做正事的时间,当然不能再玩了! 这个回答愈发让我疑惑,既然我的时间规划中——虽然不是我自己规划的——有做正事的这一块,那么不应该相应的有不做正事的时间吗?如果没有这个时间,那么何来做正事的时间一说?如果有这个时间,那么为何不能让我痛痛快快地和小朋友玩玩沙子呢? 我的爸妈对我的固执非常之头疼,于是对我说,好吧,既然你这么想玩,我们让你玩好了;我们给你买一个大盆子,装上专门的游戏沙,你爱堆啥堆啥。 对这个建议我起初很是兴奋,但转念一想,这哪里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堆沙子呢?不过是徒有一个游戏的外表,而失却了童趣的内涵啊! 我爸妈终于对我不耐烦了,他们大声叫嚷:我们是过来人,这是为你好啊! 这句话杀伤力真是太大了,我不得不报以沉默。而此时我也醒悟到,继续反驳他们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因为他们还在给我提供生活费,掌握着我基本的生活资源;然而,我也明白我陷入了另外一个困境,那就是对这种占据阶级优势的话语霸权缺乏有效的反抗。这种霸权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拥有更多的生存经验并且掌握我的生活资源,所以他们拥有对我人生的指导权力;他们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而定义出“好”与“坏”并运用到我身上,即使是一个堆沙子的游戏也不放过。在这种行径之上,还有某些崇高的道德意味存在,使得一件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演化为如此重大的人生命题。这种逻辑真的可以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进行这样野蛮的监管吗? 坦白来说,他们是我的父母,当然不会为我“坏”;他们当年如此耐心地教育我,也不过是要让我走上一条正常人都会走的道路,而不是成为看不清前途的沙雕艺术家。但我又要为他们的逻辑而叹一口气:只是不让我玩沙子,就会让我走上正路么?我顺利地成为他们希望的那种乖小孩,不过是幸运地抵抗了更多社会阴暗面的腐蚀而已;而倘若一直玩玩沙子,就要成为社会的败类不成?或者说,这个社会上真的有因为玩沙子而成为社会败类的人,但为何要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自己的儿子视为此类人群,以断然封闭的态度来培育远高于那种层次的我呢? “不因雅量赠名酒,只为野夫卖粗茶”吗? 爸妈叹了一口气,说:你钻牛角尖了。你沉迷到这个沙子的游戏中去了。 我也叹了一口气:好吧,你们也承认,这不过是个游戏罢了;一个游戏,到底惹了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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