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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9/11/13

都江堰的初冬(1)

很难想象到几年之后,我还会因为在上海的工作而回到四川。
本来以为这辈子也不会再和四川打交道了呢。
从双流机场出来,听到只字片语的四川话,感觉很陌生。路上和接我的司机打趣说,我也会讲四川话,结果憋出了几个莫名其妙的词语,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册那。”我自己嘀咕了一句。
果然,现在还是这句话讲得最熟了。

不出所料,在援建指挥部吃的晚饭,是上海菜。本来想饕餮一番的我,也只好把这个愿望压在了心底。
其实如果真的吃顿川菜,说不定我也会被辣得直皱眉头呢。
喂,人都是会变的啊。
我忍不住想对几年前的我说一声。
那好像也是个冬天,至少在西宁是的。我喝得烂醉如泥,像坨狗屎一样回到旅馆。
当时的我到底是如何想的呢?
我躺在旅馆床上,点了根烟,希望能想起点什么,又希望能焚烧掉什么。

相比这样的无聊的情感,还是面对眼前的初冬更为现实吧。
从我把这个空间命名为大爷在冬季,我的各个冬天就会经常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根据这些冬天的故事,我大概概括出来:人生不是折腾,就是被折腾。政府讲说不折腾,但是没说不被折腾,这就给一切都留有了余地。
带的衣服应该还够吧?
这就应该是我现在首先考虑的问题。


于都江堰
2009-11-13
2009/8/13

寂寞不过头点地

得益于娱乐同质化的高度发达,“寂寞”这个谁也没招谁也没惹的词儿,通过某经典句式的口口相传,又成为了一个调侃的工具。

说实在的,我以前躺在被窝里琢磨出这个标题的时候,压根就没料到“寂寞”会落到如此地步。曾几何时,这风靡中华万卷文章的俩字,一经组合,一经露面,直惹得无数骚人竟折腰。寂,《说文》:无人声也。《广韵》:静也,安也。寞者,《说文》也做无声解。本作嗼,就是嘴巴不讲话。

在没有人声的地方不讲话,就是寂寞。

以我的经验来看,在没有人声的地方不讲话,主要有两种原因,一个是这个地方不该讲话,比如在图书馆;还有一个是没人和你讲话,一个人讲不起来。前者事关公共道德,后者事关品性脾气,其实说白了都是人品的问题。没人品的人,在哪儿都可以一个人叽哩呱啦说个不停,大概就永远不会寂寞了。

这个论断的另外一层意义就是,会寂寞的人,主要是因为有人品。唐末诗人郑谷写《寂寞》:“江郡人稀便是村,踏青天气欲黄昏。春愁不破还成醉,衣上泪痕和酒痕。”本来喝多了,吐得稀里哗啦,应该是特别豪迈的一事儿,但放在有人品的人身上,这就挺狼狈的,至少不成体统。心里很内疚的情况下,看看周围萧索的境况,忍不住就觉得寂寞了。要是放在今天,开个车出去横冲直撞一番,大概能缓解不少这寂寞的情绪。

由此观之,中国历史上大多数人都是比较有人品的,因为他们都懂得寂寞。小到山村野夫,大到王侯将相,不管是砍柴采菊,还是嫖妓野合,欢愉和痛苦之间,总有丝丝寂寞的情怀流露出来。这是好事,但也有坏处。因为太寂寞了,人品也会变差。这和橡皮筋是一个道理;偶尔拉一拉,能保持弹性,一直拉着不放,下回就不能用了。所以有“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高人,在长期寂寞之下只好回到庙堂之高;所以有忠贞不二非彼不嫁不娶的爱人,在长期寂寞之下只好另投他人怀抱。

但是说到底,寂寞能有多可怕呢?没有人声的地方,一个人呆着,实在受不了,对着山,对着林,或者对着麻木的钢筋水泥大吼几句,大声唱歌,和假想的朋友说话,一直埋头读书吃饭睡觉洗衣跑步健身刷马桶擦柜子,给自己制造一个温暖和平有爱的假象,把所有的安静都拼命排遣走,挤兑掉,将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当做所有生活的目标——所有的这些,都可以。

做到这一切很难吗?“——很难,几乎要闷杀我也。”

好吧,照这么说,寂寞也不过头点地而已。

但为了做一个人品不坏的人,我想我还是会让我的头在地上持续打滚。

哦,打滚的不是我的头,是寂寞。

于沪上寓所
2009-8-13夜
2009/3/13

犀牛的爱


去剧场的路上,天空飘着雨,地面都是积水。
我和L挤在一把瘦小的伞里面。她的身躯露出来半边,我的身躯也露出来了半边。
走着走着,她说,看,雨把我们都淋湿了。
我嘿嘿一笑,低下头,吻了吻她的脸。
在臂弯里,这个女孩的身躯显得那么娇弱。
我想,也许搂得她更紧一点,能为她带来些许的温暖。

恋爱的犀牛。马路。明明。路人甲乙丙丁。
犀牛,体长2-4米,重1000-3600公斤,是第二大陆生动物。它们胆小,爱睡觉,喜群居。犀牛的皮肤虽很坚硬,但其褶缝里的皮肤十分娇嫩,常有寄生虫在其中,为了赶走这些虫子,它们要常在泥水中打滚抹泥。
可是马路的那只图拉,孤独地生活在人类的动物园里面。人类为它选定了配偶,图拉却倔强地不肯接受。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啊图拉?”马路坐在那里自言自语道。
浑身肌肉的马路,跑起步来像一匹雄壮的种马,呐喊的声音像一只骄傲的公鸡。
但我知道,这都只是他看上去坚硬的皮肤而已。
那些娇嫩的褶缝,在时时刻刻被爱情的利刃刺伤。
明明的嘲弄。
明明的失神。
明明的微笑。
他爱的明明疯狂地爱着别人。

我盯着舞台上被切割的空间以及表演的时候,L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我用力地捏了几下她的手指,她看着我,笑了。
这是我们之间静默的沟通。
我知道她在想着什么。那长篇大论的朗诵式的宣告,也会时时触动这姑娘娇嫩的心房。
“我不要你离开我,也不要我离开你。”那个倔强的男人用力地喊着。
对这个女人死心塌地的承诺和厮守,仿佛就是他全部的爱恋。
是吗?这样就是承诺了吗?这样就是爱情了吗?
这样你就会感动了吗?

我的思想有些游离。灵魂像一缕轻烟般飘渺到台上,环绕这批活动着的群塑,试图嗅出一些我曾熟知的味道。
不对。
在我的回忆里,没有这样的痕迹。
我不曾对一个姑娘用尽全力,除了在享受她的温柔的时候;我也不曾对一个姑娘如此赤裸地表白,除了在获取她的芳心之前。我没有贪恋一夜的风情而对什么念念不忘,我没有屡遭挫败之后还能继续向前。在所有人告诉我你该结束的时候我毅然选择了结束,在没有人能听懂我倾诉的时候我就会沉默不语。我审时度势我尖酸刻薄我理智冷静我缺乏勇气,我走一步看一步不敢左转也不敢超车,我一直在一个谁也不明白的底线处徘徊,我看着一个姑娘永远不能绝望地喊着:我爱你,爱崩溃了!
我是一只在泥浆里打过滚的犀牛。
我的所有褶缝都由乌黑而温暖的泥浆封堵。
在被一只寄生虫打扰过之后,我甚至干脆潜伏在泥潭里一动也不动。
在一束孤独的灯光里,明明被蒙上眼睛、捆住手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她绑架了自己的爱情。
马路绑架了她。
也绑架了自己的心。
我绑架了谁?谁又在把我给牢牢绑住?

黑暗中,我能嗅到L的发香。
我轻触她的脸庞,仿佛触到了一轮滚烫的太阳。
懦弱的犀牛也有一天挪动着庞大的身躯,去轻轻碰撞他的爱情么?
我多么想告诉我身边的姑娘:是的,我丑陋不堪,满身泥污,细心封锁起每一个被伤害的可能;但面对你的炙热,那些泥浆迅速地石化、脱落,那些坚硬的皮肤迅速地被灼烧、溃烂,现在就剩下一个带有些许恶臭、然而仍然鲜活而脆弱的躯体,——我把它全部交给你,同时还要把你抱在怀里,告诉你,你看,这是我,虽然胆怯但却不会畏惧困难,虽然伤悲却不会丧失信念,我要你接受我,爱上我,也被我爱上,被我纠缠着永不放手——你会愿意吗?
你敢吗?
爱情,你还敢再相信一次吗?
如果水流从我们稀疏的指缝间缓缓流走,我们再怎么用力也挽救不回它的消失;那么在你感伤的瞬间,我会与你十指交扣,一字一句地告诉你,这绝对不会是徒劳。
我已经逐渐卸下了我全部的伪装,你呢?我的姑娘?

雨水倾盆浇下的时候,马路献祭出了犀牛的心脏。
我们在雨中行走的时候,我紧紧地搂着L的肩膀。
这已经无关乎整个戏剧,整出戏有太多的破绽和问题。
偏执不是爱情。强迫不是爱情。绝望不是爱情。
但勇气是爱情。坚持是爱情。付出是爱情。
我们在一起要追求的,是爱情。
你说呢?











2009/1/23

这个操蛋的本命年


终于要结束了。

像是身处一趟缓慢行驶的春运列车,我在这个操蛋的本命年里面跌跌撞撞、毫无尊严。
西藏的豪情很快被上海的钢筋水泥无形消解。
网络游戏也逐渐丧失了乐趣。
连酒醉的痛楚都显得不再真实,自从在西宁大醉一场以后。
奔波在上海这个城市的两端,我身心俱疲。
每晚的末班车,我喜欢坐到最后一排。戴上帽子,似睡非睡地斜靠在椅子上。
我就这样穿越了大半年。
在多雨的季节里,我望向窗外的水滴、灯光、人群。
在燥热的季节里,我望向窗里的短裙、脸蛋、嘴唇。
在无雨又平淡的更多的日子里,我用手触碰窗户和扶手,体验它们不同的材质和温度。
“孤独得像一只被阉割过的狗。”
有一段时间,我连说话也变得怪异起来。

终于要结束了。
我要向我的朋友们致意。尽管很多人不会看到。
周末会给我打来电话问候的二哥。
烦闷时陪我出去喝两杯的两个哥们。这大概是我在上海最好的两个朋友了。
电视台认识的和我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肖。每次萨莉亚都豪爽地抢着买单。
华东师大这个可爱的校园里的姑娘们。神奇的师妹。抽烟的邱小姐。啤酒酒量令我胆寒的青岛女孩。总是会浪声尖笑的四川丫头。
还有北京的这群狐朋狗友。满嘴不离女人的不靠谱中石化男。装X到一定境界的发改委领导。在美国读博的思想者。还在祸害清华的一些形形色色的家伙。
还有水木上的一堆烂人。贡献着各种八卦以及手机的nina。一见如故的哈特。如既往般风骚的小狼。
我们的生命是一条条的抛物线,我庆幸与你们能有交点。
在我们近乎于无私的友谊中,你们都最大限度地给予了我温暖。
只是懦弱、胆怯而闷骚的我啊,总是没有对你们真诚地表示感谢。
这个操蛋的本命年里,你们闪烁着甜美的光芒。

可以在本命年的最后一段时间滚回北京,我相信是一个征兆。
即使一切都不会如我所想,这也是某种圆满。
“北京就那么好吗?”上海的朋友们问我。
“我也不知道。但有一些事情,我只有在那个地方才做得到。而我现在还狂热地希望重温那些事情。”
我拿这个借口与本命年对抗。
好像拼命赶路的旅人,还依然挂念着以前那个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即使再在风雪里往前走上十里地,也要放弃身边的这家客栈。
也许再见老板娘,她已经是一个满身肥肉、眼神黯淡、对男人再无吸引力的女人。
她可能把我忘了,也可能习惯性地继续努力卖弄风骚。
但当我放下行李的时候,谁会了解我脸上的两行清泪呢?
我知道有窃窃私语者,嘲弄我放弃了前一家店。
我知道有了解内情者,感慨我当初就不应该离开。
让这些都滚蛋吧。
我只想找个靠近火炕的地方坐下,大喇喇地点支烟,和这个老女人再调一回情。
还会有什么更美好的时刻呢?

本命年终于要结束了。
走好不送。




于雍和宫
2009-1-23
鼠年在北京的最后一天

2009/1/20

厕所的秘密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地方最让人类坦诚。
一个是床上,一个是厕所。
但越是坦诚的地方越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些桃色的天鹅绒的被褥里,混杂着不同男人和女人的体味、香水、汗珠。在这个具有排他性的
场所中,任何一个侵入者都会导致一场灾难。所以每个坦诚互见的肉体们,都在各自的内心深处
小心翼翼地保守着关于另外一具肉体的故事。
这是那种有着腐疽般华丽的地方。一旦你揭开了表面的伤疤,恶臭的脓汁会让你忍不住呕吐。
从这一点来说,厕所要光明正大得多,尽管里面趴满了绿色肥料的新鲜气息。
所有因为这种排泄的畅快而衍生出的呻吟都是那么的销魂。
当好好憋了一段堵车的路途以后,在厕所里你差不多可以原谅世间一切的罪恶了。
 
但我还是疑心这个小小的空间里隐藏着什么秘密。这个秘密在你或坐或蹲的时候,从遍布蛛丝的
角落、或者是下水管道的接口处偷偷窥视着你。
小时候看过恐怖片,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敢单独上厕所。
在那个我将把最脆弱的一面展示出来的地方,似乎也有鬼怪在隐隐约约的狞笑。而蹲下来对着黑
乎乎的洞口时,又愈发会担心有没有什么妖物从里面猛地窜出来。
男生和女生大概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在我认识到我具有女生没有的外凸之后,时常为它的安全担忧。我不但恐惧隔壁的老狗冷不丁地
往我裆部一咬,更害怕厕所里面会有什么小秘密威胁它的生命。
这可能是我父爱的萌芽。
 
每个人在厕所的空间里都有自己私密的习惯。
我会抽烟。王二会挠痒。李四会观察大便形状,等等。
厕所又总是具有天然的保密性,至少它给人这样的感觉。
它不像床这种开放式的空间,四处都会留下明显的痕迹,让人太缺乏安全感。
所以只听说偷情的人会去旅馆开房,没听说有奇特更衣习惯的人会去旅馆开厕所。
这一点让厕所成为了一个秘密的温床。人们无比信任地让它们在狭小的格子里疯狂地生长,既不
会想到消灭,也不会想到转移。
 
然而并没有永远可靠的地方。
我读到的第一则同性恋征友广告,就是在本科大学厕所的墙壁上。
你很难说清楚你的感受。实际上这个广告发布者蛮横地侵入了一个本该让你保有片刻宁静的场所
,采取的还是一种遗产式的方式。
那则广告正对着我的双眼,往上是掉灰的天花板,往下是曼妙的罪恶之花。
短暂的震撼之后,我饶有兴趣地研究了一下广告发布者的字体,以及他写作时的心理状态,特别
是写作工具。
所以其实在厕所里,我们对闯入者还是比较宽容的。
如果有人这个时候不小心拉开门来,看到一个陌生人蹲在那儿研究这样一则广告,也会很有礼貌
地表示道歉。我估计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把门给关上了。
难道你会在这样一个场合相互问好吗?
 
一般情况下我对厕所的卫生状况还是有比较严格的要求,特别是我喝醉以后需要呕吐的时候。
大脑清醒,身子却不听使唤,进了厕所直接一屁股坐到地上,抱着马桶就开始一阵山呼海啸。
第一轮过后,我往往疲惫地靠在墙上,双眼呆滞,头疼欲裂;在厕所还是在天堂,似乎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在这个时候是我最信赖的一个地方。
而那桃色的床儿,躲在整洁的卧室里,我已经完全不愿意去想它。
——越是可以承受肮脏,越是能够体现大气。
占据关键位置的角色,身后未尝没有藏着更多阴晦的故事呢?
那也是你我的秘密吧。
 
 
 
于海运仓
2009-1-20
工作之余,实在无聊
2009/1/10

午夜的寒风掠过的北京胡同

这是我在深夜外出宵夜的时候,给一个朋友胡乱发的短信。
“午夜的北京的胡同,仿佛有无数幽魂穿行。”
“猫在屋檐上跑,塑料袋在地上跑,风在耳边跑。”
如果你也可以在午夜的寒风中穿行于北京的胡同,你大概会有更多新的念头。
往北一点,就是国子监。往东一点,就是雍和宫。
实际上,我借居在两种历史的夹层里。一边是儒士的风雅尚义,一边是喇嘛的神秘修行。
午夜,没有读书人的高谈阔论,也没有高僧们的喃喃诵经。
只有一个裹紧了衣服的我。一只从屋檐上窜过的猫。一个在墙角边飞扬的塑料袋。一阵忽远忽近的风。
胡同昏暗。笔直的小巷被胡乱停放的车和杂物所扭曲。不过路灯还亮着。空中似乎有夜航飞机经过。
“靠,真挺冷的。”
发完这一条短信,我快速钻进了街边的麻辣烫小店。
这就是我所酷爱的北京的午夜。


2009/1/4

扯淡的漂泊


火车上,我的对面坐了一位中年男人。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这应该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暗自猜想。
“您也是去北京吧?”
我这样开始了对话。
他笑了笑,说:“是,我去北京转车到石家庄。”

这个男人是一个长期在外出差的工程师。
“00年我自己的厂倒闭了,一个合作方的老板把我们这一班人全挖了过去。现在给他干活。”
他微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忠厚。这是他脸上刮过的胡子给人留下的印象。
刚开始聊天没有多久,他话锋一转:
“前几年的时候,我有三个春节都没在家过。”
我有些诧异怎么会忽然聊起这个:
“哦?是吗?这么忙?”
“我们要到使用我们设备的厂家做技术支持。一般他们放假了,就该我们忙了。一忙就回不来了。三个春节都不在家。去年的时候,大年三十才回去,中午到了家,洗了个澡,睡了个觉,正好赶上了年夜饭。”
他舒展了一下胳膊,仿佛还在回味那个惊险而温馨的大年三十。
“您孩子多大了?”我饶有兴趣地问道。
“现在才九岁。小女孩。”
“那平时不得学点才艺啥的?现在小孩都流行这个呢。”
“嗨,我那孩子,学什么都没兴趣。我就随她去吧!以前她根本不亲我,连电话也不接,现在好点了,还问孩子她妈,说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嘿嘿。”
工程师有些得意地摸了摸下巴。很快,他的眼神又流露出些许落寞;
“但是我平时还是忙。厂子不在家那边,四个月在家里,四个月在厂里,四个月在外地。一大半的时候都不能和孩子在一起。现在还小,还好弄,以后大了,不好管了,我不在家,可能光靠她妈还是不行呢。”
我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你是在北京工作吧?”
聊了这么多,工程师问我。
“我?我还在外面漂着呢。工作也没定,学习也没完成,到处晃悠。”
“那为什么不赶快定下来呢?”
“呵呵,没什么目标,定不下来。”
“那就回家啊。回家多好。我现在就想回家,我和爱人都商量了,再要一个孩子。手续都办下来了。到时候就有得折腾了,哈哈。”
“家?我对家没什么感觉。我的亲人都在外地。跑来跑去,不过是从一个住处到另外一个住处而已。”我漫不经心地玩弄着手里的笔。
“那你爸妈在哪儿?早点回你爸妈身边吧。”
“唔……”我顿了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爸妈就一直担心我。我也担心他们。我弟弟也在外地工作,只有一个妹妹在父母身边。出点什么事儿都不好办。”
工程师的眼睛望向窗外。
“漂泊啊,都是扯淡的。”

下车的时候,他走在我的前面。
工程师回头对我笑了笑,准备下车。
“大叔,”我叫了一声。
“嗯?”他停了下来。
“早点回去和家人团聚吧。元旦快乐。”
“元旦快乐!”
庞大的人流迅速把我们冲散了。我从另外一边走向出站口。

北京的风到底要冷一些。
我系好了围巾,忽然笑了笑,然后伸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于雍和宫
2009-01-03

2008/12/23

双城的掠影

三里屯的空气有些黏稠。
我知道这些是我的错觉。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坐在一家位于三楼的小酒吧里,唠叨着不同的女孩,喝着一杯血腥玛丽。
这个店做的鸡尾酒真是烂到渣了。
更渣的是它居然还有一片沙地。
更更渣的是我们几个饶有兴趣地搬了把椅子坐在沙地上。
“噗~”
我的椅子是陷得最深的。
“哈哈哈!”哥们大笑着拍了拍我的肩。“知道为啥带你来这儿了?”
“滚!”我对他啐了一口。
“咱们几个是03年认识的吧?”哥们说。
“恩,对。”
“五年咯。再过五年,不知道咱们都在哪儿呢。”哥们吐了一口烟。
他又看着我说:
“回来吧。还是在北京,咱们几个一块玩。也只有在北京,咱们才能这样坐着聊天啊。”
“嗯。”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这是北京。是的,三里屯的北京。五道口的北京。后海的北京。钱柜的北京。一切花天酒地的北京。一切花天酒地然后又乱七八糟的北京。一个我可以和几个猪朋狗友聚在一个小酒吧胡乱聊起女人的北京。

我离开上海之前和一个朋友在复旦后门的一家西餐厅吃了顿午饭。
那天阳光很好。我甚至在后悔衣服穿得太多。
“你真的对上海一点留恋都没有?”朋友问道。
“有啊。我还没泡到过上海姑娘呢。”我叉了一叶生菜,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你连事业都没有,怎么好意思去泡妞呢?”朋友皱了皱眉头。
她是一个有时候会严谨得可怕的工作狂。
但有时候也是一个傻得可以的女孩。
“所以我就对上海没有留恋了。”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她无奈地看了我一眼。“你还要续杯吗?我一点四十要走了,有一个课。”
“不续了。我也该走了。”我又点了一支烟。
这是上海。是的,西餐厅的上海。淮海中路的上海。人民广场的上海。浦东的上海。一切井井有条的上海。一切井井有条到你会跟着一起井井有条的上海。一个我会彬彬有礼地和一个朋友在一家西餐厅里面聊起日后前程的上海。

这两座集合着全中国最优秀资源的城市,还在张着大嘴贪婪地摄取着。
一个在北国。一个在东部。
这两座城市的影子总是在我梦中掠过。那些断断续续的片段。
我伸手去抓。我仰头去嗅。
“它们都像毒品一样。”
这是我最近想到的比喻。
“是一样的毒品吗?”有人问。
“不。北京是大麻,上海是摇头丸。大麻可以让你身软如酥,自甘堕落。摇头丸可以让你浑身振奋,激情爆发。”
“所以北京可以给你一个沙发,而上海可以给你一家迪厅?”那人笑了。
“恩,不过不管怎么样,些可都不是免费的哦!”
我在最后发出一声长啸。

昨晚懒散地写着一篇文章——《梦中的城市》。
我稀稀拉拉地写起我的家乡。我走过的地方。
写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想象。
写起白衣胜雪、诗社遍地的生活。
文章最后不了了之。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梦中的那个地方究竟是哪儿。
尽管如此,北京和上海,它们的身影在我半梦半醒间都会不留情面地划过我迷茫的思绪。
唔,那大概只是风声而已吧。


longboww
于雍和宫
2008-12-23
在这个孤独的圣诞节前
2008/11/27

刀和马

出来行走江湖的,怎么能不随身携带几件厉害的东西。
杨志带的是刀。秦琼带的是马。
刀是宝刀。马是好马。要在主人春风得意的当口,那就是身份的标志和象征。
可是这两件厉害的东西,往往在危急关头就被主人抛弃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大虫落平阳,活该被犬欺。
“店主东带过了黄骠马,不由得秦叔宝两泪如麻。
提起了此马来头大,兵部堂黄大人相赠与咱。
遭不幸困至在天堂下,还你的店饭钱无奈何只得来卖它。
摆一摆手儿你就牵去了吧,但不知此马落在谁家?”
所以我们知道了,走江湖用的宝贝,得能打,也得能卖。
杨志那口宝刀被官府没收以后,就再无下文。
叔宝那匹好马还有单二员外买下,打好新鞍、装上银两,重新赠回。

杨志在闹市口表演卖刀的时候,颇有几手绝活。
拿过几根头发来,“呼!”一吹,细发便在刀刃上断为两截。观者无不喝彩。
那刀听了众人的喝彩,焉知不会在心里感慨:
老子也是砍过人脑袋的兵器,现在砍几根头发还值得你们这帮小市民吹捧?
但是给俗人看,就只能看这种东西。你要真砍下人脑袋,坏事儿了吧,被抓了吧。
相比之下,那匹黄骠马更可怜。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压根儿没机会展示自己的绝活。
谁让你家叔宝哥没钱养活你了呢?
所以我们也知道了,走江湖用的宝贝,还是不吃不喝的刀最实在。
不为别的,哥几个耗不起。

很早的DOS年代,有一款游戏叫《金庸群侠传》。
主人公默认的名字叫:江湖小虾米。
小虾米背了一把小木刀,就只身出来行走江湖了。
我坐在电脑前面乐呵呵的玩游戏的时候,没想到几年之后,我也如他一般。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那段日子,大腿一拍,写了首诗叫《长剑篇》。
我豪情万丈的说,当初我也是背着把小破剑,北上游学;剑虽然很破,但是杀人也是如麻。“白光剑出鞘,所指即所伤”。
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起杨志和秦琼。我不知道,只能杀人的剑不是行走江湖用的剑。
它还要能卖。

有一个醉酒的晚上,我在空旷的街道上大声喊:风水转南北,斩剑问沧田!
另外一个喝高的哥们在那儿臭我:斩剑?斩个屁!你当你还是当年的那条好汉?
我说:那我落草行不?
哥们说:滚犊子吧。
我说:那我入党行不?
哥们说:这还靠谱点。

其实我也早没剑可以斩了。我甚至都没有剑可以折了。
我还剩一匹瘦马。
什么时候我那么不长眼,会把剑换成马呢?
本来剑就不好卖,现在马就更不堪了。
那把剑也许我遗失在了北国。你知道那是一个风雪连天的地方。男人们都大碗喝酒,女人们都大声笑骂。
我扔下了剑,骑上一匹快马,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儿。
酒铺的老板娘还在门口喊我,要我常回来看看。
我抱拳道:后会有期!
一直到现在,还有朋友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看了我的马一眼,没说什么。我的马也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

没话说就没吧。有话说也没什么了不起。
杨志卖刀,把自己送了进去。
秦琼卖马,最后马是回来了,可是一样也给送了进去。
其实得益最多的是谁?就是那群瞧不起人的店小二们。
钱也是他们在收,人也是他们在毁。
英雄为寇的罪魁祸首不是大宋皇帝,也不是奸臣高俅,而是那群店小二。
上梁不正下梁歪,可是砸死人的不是上梁,是下梁。
你不愿意跟下梁较真,可你就绕不开这道坎。

父亲一直都很担心我的状态。他深怕我变成一个愤世嫉俗的人。
他在每天深夜都给我打电话,反复地告诉我,这个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等等。
我哭笑不得。
其实他永远都不知道他的儿子已经是那个蜷缩在潞州旅店的山东大汉,看着自己心爱的好马一点点饿得面目全非,等着店小二牵出去沽价贱卖。
他心里还是那个稚气未脱、身背破剑的小男孩。
我的父亲啊,我宁愿一直和你争吵,只为让你心中那个少年永远不会消失。
我如何能够开口告诉你,你的儿子已经胡子拉碴、满面倦容、身上插着一根草标、上面写着“十两牵走”呢?

杨志后来是水泊梁山的步兵头领,是响当当的青面兽。
秦琼后来是大唐皇朝的开国功臣,是现如今还要被人做成年画的大将军。
英雄美名扬,宝刀在何方?
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二位会不会也为当初那几件行走江湖的宝贝而饮一大白呢?

他们离开江湖已久,怕是早就忘了吧。



沪上
2008-11-27

2008/10/20

呼噜的品鉴

     王国维说古今成大事者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世间真理,诸事皆然;这级级拔高的三重境界观,套用到打呼噜上来,未尝不是如此。初级打呼噜者,只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虽然玲珑清脆,但杂乱无章;高级打呼噜者,便可以“忽闻平地起惊雷”,毫无防备,叹为听止;最顶级的打呼噜,则直入化境,“此时无声胜有声”,即使你堵住耳朵,远远逃开,却仍然心有余悸,哪怕是长时间的安静也不能抚慰受伤的心灵,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是也。

     可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并不能心平气和地品鉴打呼噜这项充满美学意味的行为。这和行为的发生时间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在双方的作息时间都很一致的情况下,对呼噜之美的欣赏简直太过于奢侈了。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打呼噜是人类除了说梦话之外,唯一一种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系统性的发声行为,很有它的奇妙之处。如果你放弃摔枕头、踹屁股、大声叫骂等等反抗举动的话,你会惊讶于人的鼻腔、口腔、舌头、甚至嘴唇,居然会自发地形成这样的配合,而且据说还和肺部、心脏等高级器官挂上钩。有的人白日里看起来弱不经风,晚上打的呼噜却简直犹如猛虎下山、咆哮嘶吼;有的人平时说话结结巴巴、低声下气,但一进入呼噜的状态,便挥洒自如、婉转悠长;总之,这完全是两个境界。处于这样的境况的你,也不用徒自悲伤,最好还是干脆点,早点闪人吧。

     当然对待呼噜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时候,一点呼噜声能让人感到安心。当你结束了一天劳累的工作,蜷缩在爱人的臂弯里,和他撒娇地倾述了一番心事,看着他一边点头、一边沉沉睡去,发出了轻微而均匀的呼噜声的时候,你也只好娇嗔一句,偷偷咬一口他的胳膊,然后在这温柔的呼噜声中和他一起睡去。这点呼噜是家庭生活的天籁,它告诉你,不要紧,一切都还好,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可担心的,你的爱人正单纯而全心全意地和你依偎在一起,全心全意到可以打起呼噜。不过我承认这幅画面带有比较浓厚的性别色彩,如果双方互换一下,可能稍微有点不妙——但是看着怀里的女生鼻翼一张一合,嘴唇略开,面色安详,呼声从容,也未尝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呢。

     大多数时候,呼噜声还是很让人头疼。缺少了感情纽带作为宽容的基础,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在一起,势必为打呼噜吵得不可开交。寝室里面如果有这样一位呼噜少年或少女,就是睡眠杀手。不幸的是,我也曾一度扮演过这样的杀手角色,每天早上,必然在一片怨声载道中起床,在一片仇视的眼神中惶惶不可终日。某个晚上夜谈之后,室友A幽幽地坐在床上不肯躺下。我问他怎么了?他的眼睛在黑夜中忽然闪出一丝亮光:“每天临睡前看着你,我就在想,为什么中国不许枪支自由买卖呢?”一阵冷汗之后,我耐心地向他解释说,其实我也很想听听我自己的呼噜,我一直为我无法独自完成这项自我审美而感到深深地遗憾。A咆哮道:“你他妈以为这里是安定医院啊!”

     呜呼,呜呼,孺子不可教也。
    
     奇怪的是,后来我的呼噜功能竟然一落千丈,这让我耿耿于怀、落寞不已,一度怀疑是不是众室友偷偷给我下毒了。但是随着我四处旅行,开始越来越有幸地欣赏到他人的呼噜之后,我也暗暗庆幸,不用再扮演那个被人诅咒的角色。一次南归的火车上,我本来攒足了睡意,准备一觉直到天亮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上铺是一位呼中高手。沉沉睡眠中,我忽然被一阵惊涛骇浪般的呼噜惊醒,初时还以为火车受到恐怖袭击。后来仔细一听,才知道确实是受到了恐怖袭击!卧铺空间狭小,躲又躲不了,逃又逃不掉,我只好屏声静气,任凭呼噜肆虐。道道声波从上面袭来,犹如莽莽昆仑间的寒风,呼啸而过,冷峻凄烈;又如深山老林中的巨蛇,快速游走,蜿蜒曲折。呼声响处,一声炸雷,猝不及防;呼声蔓延,一曲悲歌,悲怆凌厉。高音中配合低音,大声里还有小声,千年老树之盘根错节也不过如此,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齐心合奏更是不及百一;呼者于熟睡中调动口鼻舌唇一起发难,实在是为我等营造了一场听觉的盛宴!
 
     我被这巨大的美感胁迫着,浑身发抖,头晕目眩;我知道我面临着人生体验的又一次高潮,那由衷的赞叹之情我再也不能压抑了——它从灵魂深处激动地出发,过食管、穿喉头,盘旋于舌面、激荡于齿间,最终奋力撬开紧闭的双唇,如海上日出般喷薄而出!
 
     “我——靠!!!”
 
 
2008/10/7

树、房、床

1.
家乡的七月,天气依然如昔的闷热。
一楼客厅和饭厅的吊扇都没有来得及装上。我只好站到小院里面去透透气。父亲从门口看着在暗处抽烟的我,想说点什么,又终于没有发出声来。
我知道他看我逐渐有些陌生,如同我看他们一样。
扭过头去,身边是一株接近3米高的梅花树。俯下身去,我耐心的寻找了一番当年刻在上面的印记。找着找着,我笑了:又被那些幼稚的故事给摆了一道。父亲为儿子种下一棵树,说,现在你和小树一样高,我帮你刻下印记,看看你和小树谁长得快。十年前,我刚搬到这里的时候,一切都和故事中一样。但是那个印记在岁月的流逝中,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不但在我这里消失了,在树那儿也消失了。
不过我还记得这株腊梅刚种下去的情景。它正对着一楼书房的窗户。那天我趴在大桌子上写作业的时候,传来院子门打开的声音,接着是母亲的笑声和脚步。我努力的扒在窗户上往外面看,却发现一颗幼小而瘦弱、黑不溜秋的树枝插在了窗户外的花坛里。我跑出去问母亲,这是什么?母亲说,这就是腊梅,一种在冬天开放的花。吃完晚饭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围着这棵腊梅看。父亲责怪母亲怎么只找到这样一根树枝。母亲说,它肯定会长起来的。
果然,那年冬天,我第一次看到了腊梅花。

从腊梅的东侧数起,这个巴掌见大的小花坛里曾经种过不少植物。最早和它相依为伴的是一株葡萄。为此我们还特意搭了一个架子,好让它的藤蔓可以爬上二楼的阳台,阳台里面是我的卧室——我还幻想过可以在夏天的早晨直接在自己的卧室里摘葡萄吃。可惜这终究只是幻想,葡萄的种植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气候和虫病,一年之后,它只结出了几串酸酸的小果子,而且越往后就越没有干劲,只知道长叶子,却再也不往上爬了。某个冬天,我们悄然结束了这棵倒霉的葡萄的生命,在它本来呆着的位置,种上了一株枝枝花。
枝枝花是我们那里的方言,至今我也没有研究过它的学名到底是什么。白色的花朵,花瓣很大,很厚,香味浓郁,带有些俗气的张狂。但它确实有张狂的理由;种下去以后,完全不需要费心。还没出夏天,它就迫不及待的开花,一开就是一个月。寒冬腊月,面对身边传来淡淡清香的腊梅,枝枝花也不见得有什么自卑,它大概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抵抗寒冷的天气上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的根须在地底愈发发达,生存能力也越来越高,已经不需要我们为它系上保暖用的塑料袋了。
这一点和另外一株白兰就大大不一样。我已经忘记白兰是何时来到我们家。只记得自从它来了以后,我在入冬之时就有了一份必做的功课——帮母亲把它搬进客厅,好让娇弱的白兰得以安然过冬。最初的时候,陪伴它一起走进室内的,还有不少朋友,比如月季、玫瑰、满天星等等,都是一小坛、一小坛的花儿,需要花费我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来完成这项工程。后来白兰的伙伴渐渐稀少,而它的块头也逐渐增长,从以前的一个小花坛,到现在的一个大缸;我们家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再独自完成搬运它的工作。作为回报的是,我在每个晚春时节,都有足够的白兰花可以带给班上的同学,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女孩儿。这一直是我很得意的一点。而当我离开家以后,摆脱了那件入冬时的累活的同时,也再没有看见它开花。每当在春夏之交的时候,城市的街头都会出现兜售用红绳儿串起来的白兰花的老头老太太,看见它们,我就忍不住想起家里那棵庞大而娇嫩的白兰。有情侣路过卖花摊,偶尔会有女孩撒娇要男朋友花那么一两元钱买一朵戴着玩,大多数男人都会很不耐烦的摆摆手。看到这一幕,我很想对他们说,买一朵吧,白兰花真的很香。那是你可能再也不会闻到的香味。
不是么?
 
2.
我掐灭了烟。梅花树在夏夜里显得如此沉默。我抬头望着它向上的枝丫,有些意外它原来是可以长到如此之高的。再往花坛深处看过去,枝枝花还是那样俗气,一株后来栽进去的月季则显得非常单薄。花坛周围的一圈草,好像也没有再长大。它们还是一点绿毛的时候,我还在绞尽脑汁想着今天晚上怎么编一个理由骗过父亲母亲好去同学家玩红白机。至于花坛外面的铁架子上摆的一盆盆花草,我已经很陌生了。初中的时候我还写过一篇作文,详细地描述了整个小院子里的植物,甚至还附带着写了一笔曾经在这个院子里生活过半年光景的两只老母鸡。老母鸡是奶奶从乡下带来的。它们活得并没有在乡下那么惬意,很快就成为母亲和奶奶争吵的导火索,然后成为了我们的盘中餐。
“太热了,快点进来洗澡,去楼上空调房睡吧。”母亲在屋里招呼我。
我“唔”的应了一声,又看了一眼沉默的梅花树,走进了屋子。我在进洗澡间之前问了下母亲:
“腊梅后来还开过吗?”
“开过啊。”
“我寒假里面怎么没印象了啊。”
“你才回来几天。而且现在冬天越来越暖和了,可能就开的少了吧。”
“那枝枝花呢?”
一直呆在家的奶奶插话道:“开啊,很多孩子翻院墙进来摘花。”
“哦。”
这是今年的七月,这是我们家决定搬离这座老房子的七月。
 
3.
我相信写作是一种表演。完全私人化的写作是不存在的。哪怕是记日记,也要准备有被曝光的一天。在我看到我母亲的日记之前,我还没有这种忧虑。但是在她有一次和父亲发生激烈的争吵以后,她流着泪给我看了她从刚结婚时到现在写的日记。我惊讶的发现只有中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如此细致地记录了她的心路历程,而且似乎预料到有一天会展示给她最亲密的人看。
我也知道我正在进行一种表演。这种表演的冲动从我踏进这栋老房子的时候就开始萌生,十年前那拥有自己大卧室和书房的激动是这种表演欲望的开始。到这个七月,这种欲望已经到了不得不发泄的程度。
父亲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慎重的表示了搬离的决定。
我问,还会再回去吗?
父亲说,你以后在外地工作,我们住在省会还是要方便一些。
父亲还说,你爷爷奶奶的住处已经安排好了。虽然楼层稍微有点高,不过目前那是最好的选择。
我没有说什么,只好挂下了电话。
如果我真的要表演点什么的话,那到底是什么呢?
洗完澡以后,我靠在自己卧室的门框上,环顾自己的房间。父亲在一楼,陪爷爷奶奶聊天。空气炙热得像一条静止的流沙河。

在这幕情感的舞台剧的最开始,我翻出了音箱,翻出了CD机,翻出了CD盒。
以什么作为序曲?让我们荡起双桨?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觉得我的童年有什么特别美好的地方。父母关系恶劣,家庭经济紧张,生活环境刻板、压抑、平庸。我无数次哭着跑回自己的卧室,因为考试成绩太差,被父亲恶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即使是哭,也是要被责骂的。父亲说一个男孩子,有什么值得哭的?哭?哭鬼哭!这些话从父亲口里说出来,特别有说服力。因为除了在一次葬礼上,我从没有见他流过眼泪。他出现在这个房里的时候,就是一根硬直的柱子,强行把我架起来,要我同样硬直地走下去。他的一生也许非常平淡,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但是他确实没有哭过,至少在我的记忆里。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狠命的追着这个傻逼的教育制度跑,或者被它追着跑。直到父亲在我高三的时候离开家,才让我有了喘息之机。我想既然这种教育制度如此傻逼,那么只能用更傻逼的办法去对付它。于是我完全采取针对考试的方式来学习,最后考上了一所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学校。
知道我的高考成绩的那天,父亲非常高兴。他在我的房间里转来转去,不断的搓着手,笑嘻嘻的和我讨论录取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和他都很清楚我的分数让录取结果变得没有什么悬念。但我还是没有揭穿他,而是也很配合的一起在那里搓着手,假装忧心忡忡。

然而在那个暑假,我压抑已久的情绪得到了爆发。我趁着家里没人,自己在墙上画了一幅巨大的壁画。壁画的内容是一个人蜷缩在光秃秃的树林里,呆呆的望着远处的工厂。后来我同学对此的结论是,我从那个时候起就已经充满了现代化的忧虑。不管怎么样,母亲下班以后看到那幅壁画的时候,眼神的确是充满忧虑的。她满面怒容的掉过头来,第一句话就是:用白颜料可以盖住它吗?
而我,只是得意地看着墙上那片工厂的浓烟,它们已经飘到了天花板上。
从那以后,卧室的墙壁开始被我糟蹋得一塌糊涂。我题诗、画画,张贴摇滚乐队的海报,这个折磨了我青春六年时光的素净的房间,在一个夏天就面目全非。当我最终背上行囊,去北方闯荡的时候,留下了一个五光十色的卧室。
母亲有时候跟我说,当她打扫房间时,看着那些画,和看见我一样。
我说,我就是为此才留下这些痕迹的。
而此时此刻,这些痕迹竟然要永远地从我生活中消失了?
 
4.
我换了一张许巍的专辑,背景音乐变成了《曾经的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多么大。
那让我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消失无踪影。
这出舞台剧开始要落入抒情和伤怀的俗套了。
我这样想着,“嘿嘿”一笑,躺在了地板上。
那些理想和爱情,和这个房子都没有什么关系。当然,所有的理想和爱情,最终都会和房子扯上关系。
我曾经在某年夏天发狂一般的思念一个女孩,像一只困兽般在这个房间里转来转去。等到开学以后见到她时,她告诉我她和另外一个男生在一起了。
我也曾经在某年秋天和另一个女孩在这个房间的床上温存。她和我一起回来探望我的父母,而我的母亲不动声色的在我书柜里放了一盒保险套。现在床被好好的收了起来,床板卸下、床柜摆好。那个在我怀里微笑的女孩,如今已经不知道在何处了。
我还曾经在这间屋子里写下过豪言壮语。我还曾经在这间屋子里偷偷地看美版《花花公子》。我还曾经瞠目结舌地在这间屋子的电脑前看《索多玛一百二十天》。见鬼,那真是一个震撼的经历。就在半年前的一个深夜,我还激动的和网上的朋友们欢庆我们的团队在《魔兽世界》里面取得了八区伊利丹的FD。
世界真的很小。
但也真的很大。
RollingStone唱:anybody seen my baby,anybody seen her around。
看不到的。我想。这个世界的犄角旮旯太多了。如果要我再一次为爱情低头,我还不如去入党呢。
这是我在沉沉睡去之前想到的一个冷笑话。
 
当我被母亲叫醒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
母亲责备我说:“为什么不去床上睡呢?”
我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
“快去洗澡,然后去床上睡吧。”
“哦。”我随口答应了一句。
隔壁房间的床上有一阵我熟悉的味道。我知道,那是我家的床单,带着我母亲手洗出来的味道的床单;那是我家的枕头,带着被我父亲睡久之后产生的发油味道的枕头。虽然周围的空气里有了一阵空调带来的凉意,但闭上眼睛,这还是我所一直熟悉的那张床。
一个家里面,就应该有那样一张床。
这是一张在任何其他地方都不能取代的床。
 
我想起16岁那年,在高中短暂的住校时光。那儿有一张狭窄而低矮的高低床。每次我睡上去的时候,我都会暗自地想,到周末我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就可以睡我自己的大床了。
18岁那年,我离开了家,去远方读书。躺在宿舍的床上的时候,我仍然在想,到假期我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就可以睡我自己的大床了。
19岁的时候,我到西北作了一个长途的旅行。在敦煌、在德令哈、在湟源、在西宁,我辗转在不同的床上,虽然每次都迅速的酣睡过去,但我还是在想,我快回去了,我快回到我自己的床上了。
在北京疲惫地奔走的时候,我想我还会回到自己的住处,我的床上还躺着一个美艳的姑娘;
在上海孤独地徘徊的时候,我想我还会回到自己的小窝,我的床上还有一个忠实伴随我的枕头。
我睁开了眼。那现在我自己的床呢?
我轻轻地又走回到我的卧室。黑暗中,我那被分解得支离破碎的单人床,沉默地呆在角落。
以后我连它也会告别的,对吧。
 
5.
第二天早晨醒来已经快中午了。
母亲对我紊乱的作息时间已经见怪不怪。
她听见我醒来的响动,从楼下走上来,跟我说:
“本来早上要叫你一起去看看外公外婆的,你爸先去了。你吃点东西,也过去吧,我和你一起走。”
“好。”我迅速地跑下楼洗漱。
奶奶看见我,笑着说:“你慢点跑,楼梯都要被你震垮了。”
我嘿嘿笑了笑。
母亲也下了楼来,对我说:“你回上海的火车票也买好了。明天我们一起去拿票。”
恩,终于要走了么。
窗外的阳光耀眼。那是这个七月的阳光。
那是我家乡的七月的阳光啊。

终稿于2008/10/7
抱歉,我要离开了
 
2008/9/30

周年祭


“我知道一切迟早都是要结束的。但是请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来完成最后的祷告。”
那个犹太人虔诚的跪在地上,而他的背后是一个面色阴森的盖世太保。
我忘记了这是哪一部电影的场景,也忘记了是在哪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看的,甚至忘记了我当时是否裹着毯子、抽着廉价烟,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听室友抱怨为什么游戏里面的raid总是出问题。
 
但是请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来完成这最后的祷告吧。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一切迟早要结束的,不是么?
即便不再相信海枯石烂的誓言,也仍然怀念当初豪情万丈的单纯;
即便不再相信人海重逢的童话,也仍然怀念当初低头徘徊的惆怅;
即便不再相信天长地久的未来,也仍然怀念当初那一点小小的憧憬。
那会是一段什么样的时光?如早晨的霞光,虚幻的烂漫;如夜晚的霓虹,冰凉的温暖。
你望着我说,我是不是你见过的最有思想的美女?
我吹了声口哨,旁边正巧有一个美腿路过。
你还对我说,我们要去周游世界,吃遍所有的美食。
我拿下超市里的一捆降价香肠,咳嗽了声,微笑的注视你的眼睛。
 
我不厌其烦的对你讲着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人类的森林里,有一只迷路的熊。它走啊走啊,怎么走也走不出去。它觉得很孤独,孤独透了。在这个时候,它看到了一个肘子,哇,这么美味的食品,岂不是要大快朵颐?肘子发话了,熊啊熊啊,你不要吃掉我啊,我可以陪着你,一起在这片森林里面流浪。很久很久以后,人们在一块不知名的小树丛中发现了一块墓地,墓碑上刻着一行字,它说:熊和肘子就这样一直在一起,流浪到死去。
 
上海的夜晚一如既往的美丽。十一的礼花在远处绽放,那巨大的轰鸣,伴随着斑斓的焰火,一起向我袭来。
“砰!”
“那么,我的祷告结束了。请便吧。”
我摘下了帽子,默默的面向远方,等待时间给我最后一枪。
 
2008/9/30
于沪上
 
2008/7/8

【旧文】故事之一

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测试。在一个嘈杂的环境下,在有限的时间里,我如何可以有
条有理的讲述出一个让人动容的故事。这一切必须基于某种硬件条件,比如我有
健全的双手,我有敏感的思维,我能熟练的在电脑屏幕上表达我的想法。我想我
还是很幸运的人,我完全可以兴致勃勃的来进行这样的尝试,而不惧我可能傻乎
乎的突然愣在那儿,在到处都是嘴巴和尖叫的肯德基里表现得手足无措,目瞪口
呆。
 
我们都有过年轻的时候。年轻这玩意,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可以代表
某段时光,它可以代表某个人,它也完全可以成为某种借口。这种借口是针对你
准备矢口否认的事情而言的。是的,所有人都有这个权力,在白纸上不小心涂错
颜料的时候,可以找一块胶布来掩盖。然而,当颜料越涂越多以后,你会发现那
不自然的一块总是在你眼里晃来晃去,“像根针一样。”

最后一句话是可可讲过我听的。可可非常善于使用这样的比喻,从而使得自己的
说教不显得那么苍白。当然,实际上仍然很苍白——不过这还是给了我足够的微
笑的理由,藉此我可以表现出极大的信服的模样,让可可获得说教的满足。
这种风格不是一贯如此的。至少在某些时候,比如可可年轻的时候,他不喜欢说
类似的话。很多年前,他在筹办文学社的时候,大手一挥,说:“靠!干了!”
那一撇蓬松的头发在他脑门上一颤一颤的,伴随他大力的手势和语气而充满了生
机。
那个时候,我坐在下面,一动不动的看着他。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女孩。
我悄悄的扭过头去,我的眼角可以看见那个女孩姣好的面容和身段,以及她盯着
可可的闪闪发亮的眼睛。见鬼,那是一双深情的凝视着自己的情人的眼神。于是
我做作的咳嗽了几声,借机把头重新摆正了位置。
“斯基!你看怎么样!就这样开始吧!”可可大声的对我叫了起来。那个时候的
他是如此的快乐而富有激情。
“我……我没意见。”作为这所高中的校报总编,我有必要在这种非官方的文学
社发起者面前保持一种宽容的低调。
“小鹰!你觉得呢?”可可对另外一个目标发问了。
“恩!好啊!”小鹰眯着眼,同样充满欢乐的回答道。
于是,这三个年轻的人——是的,年轻——在一起饶有兴致的筹划了一个以“文
学”命名的社团。老实说,我们并不清楚社团到底意味着什么,只是这个东西让
人听起来是多么的热血沸腾啊!可可和小鹰就是这样充满了少年的热血的人。而
我的角色,准确来讲,类似于官方安插进来的顾问一类的人物,只是这种安插是
我自愿的,实际上也是自我想象的。

“我不是很相信真的会成功。”我对小鹰说过。当时我和小鹰一起在早自习的走
廊上来来回回的走着。我们戴着学生会干部的袖套,在完成每周一次的检查值日
的工作。
“为什么呢?”小鹰睁圆了眼睛,“可可那么努力的去做了呢!”
我有些不敢直视她的眼神,于是把头仰了起来。“啊……会很难吧……我们什么
经费都没有;要知道,校报每期那点印刷费都要找校长磨来磨去才能搞到。”
“会好转的!可可一定有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小鹰乐观的说道。
那个时候我忽然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男人的预感是很奇怪的……老实说,男人
没有女人那么乐观;所以,通常都会觉得会发生很不好的事情,特别是这么一个
可爱的女生在你面前对另外一个男生表示如此的崇拜的时候,老天,你会有很好
的预感吗?
 
文学社开始吸收更多的会员了。而且,确实有钱了。可可给所有人制作了一块文
学社成员的小牌子,而获得它的前提就是交纳足够的会费。于是,第一期会刊的
出版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这一切都是小鹰告诉我的。从那次聚会以后,我已经很少再见到可可了。他开始
保持一种神秘的姿态,在低年级的小妹妹心目中成为一个传奇般的角色。
所以当这个传奇于某一天来找我的时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传奇同学看起来略有一些忧郁。我们翘了半个小时的午自习,一起溜到操场旁的
小树林里。
“怎么了?”我觉得很热,颇有些不耐烦。
“那个……小鹰你知道吧……有一次和我们一起开会的……”可可搓着手,慢悠
悠的说。
“废话,怎么了?”我叹了一口气。
“那个……昨天我们两个没上晚自习。”
恩?
“我们……我们一起走到了河边……我们在街上逛,聊天,吃东西,然后继续逛
,继续聊天,走了好久……”
“继续。”
“我们,我们走到河边,找了一块地方坐下来……”
可可抬起头,忽然换了很慎重的语气说:“我吻了她。”
我一时惊呆了。
我们两个都没有作声。这实在是一件有些可怕的事情。
“恩……我说……吻一个女生是什么样的……?”过了很久,我终于问他。
可可挠挠头,说:“反正,吻嘛……你知道的……”
“我操,我他妈才不知道呢!”我很懊恼的骂了一句。
“女生的嘴唇很软。”可可认真的对我说道。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的回道:“别、废、话,男生的嘴唇也、很、软。”
“其实我还做了其他的事情。”可可又鼓起勇气对我说。
我握紧了拳头,冷冷的说:“老实交待。”
“我……我摸了……她的……她的胸部……”
“……”我恨不得把可可给拖出去生吞活剥了。
“很软……这回你没话反驳我了吧……”可可略有些得意的对我说道。
 
那次让我高中纯情受到极大打击的事件过去一段时间以后,可可和小鹰之间的各
种事迹就开始疯传进我的耳朵。
他们公然在一起手牵手逛街,他们公然在食堂一起吃饭,他们公然一起逃课……
小鹰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是学生会干部,我再也无法遇见她。而可可仍然是那个神
秘的传奇社长,我更是找不到他人。
有人告诉我,如果上课的时候找不到可可,那么他一定还在宿舍睡觉,如果他不
在宿舍睡觉,就一定和小鹰在一起。
“……你太过分了!”我终于按耐不住,冲到了可可的宿舍,从床上揪起了他。
“怎么了?”可可惊讶的看着我。
“你和小鹰……!!”我愤怒的冲他喊道,却不知道我到底该愤怒什么。
“我和小鹰……?我会和她永远在一起的。”可可幸福的笑了。“她以后会做我
的新娘,哈哈!”
我愣在了那儿,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在那以后不久,可可就搬出了宿舍,和小鹰同居了。
 
我偶尔在学校遇见过可可,他和小鹰在一起走着。
我哭笑不得的和他们打招呼:“两位才子,知道回来上课了?”
可可微笑着拍了拍我,客气的说道:“不要说这么有损我们形象的话。”
“文学社的事情弄的怎么样了?”
“已经出了第二期了!”小鹰抢着说,“斯基,为什么你不投稿呢?”
“哈哈……我的文笔太烂了……”我打着哈哈走过。
走了很远,我还是忍不住回过头看了看他们。
可可和小鹰的身影,很近,也很远。
……
 
“不可能,你在骗我。”可可根本不相信我讲述的这一切。
“我完全没有骗你。这是你年轻时候的故事。”我盯着可可说。
“不……不可能……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会永远和小鹰在一起?”可可气愤的驳斥
道。
“你……”
“而且,我怎么可能出去同居呢?我还是高中生啊!”可可继续辩驳道。
我开始沉默不语,只是一直盯着他。
“这是你年轻时候的故事。你真的忘记了吗?”过了很久,我缓缓的说。
可可吸了一口气,安静下来,开始摆弄手里的手机。
我起身离开了。
 
是的,这已然是很多很多年以后。
我被一个女孩委托,来找可可,告诉他,在他身上,真的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
而这个年轻时候发生的故事的结尾是很轻描淡写的。因为小鹰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她说的语气很平淡。
这个事情被他们父母知道了。小鹰被强行换了高中。她考上了一所二流大学。然
后她毕业了。现在,她要结婚了。
“可可还好吗?”小鹰笑了笑,看着我说。
“恩……他很好……他的公司已经可以盈利了……哈哈!”我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只好胡乱拼凑了几句话。
“那你要告诉可可哦,我也很好,小鹰睁圆了眼睛,“我很好。”
我拼命逃离了这个姑娘。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知道某个人也坐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面,眼睛环视着这样一
个充满嘴巴和尖叫的地方。你会想些什么呢?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傻乎乎的愣在那
儿,手足无措,目瞪口呆。我说,快活的家伙,让我们继续来讲另外一个故事吧

2008年早春
写于武昌火车站外某快餐店内
这是一个有趣的尝试
2008/6/11

呻吟的凭据

我面对着电脑,一口一口酌着这一小杯白酒的时候,想,原来呻吟也的确是需要依据的。
快乐的呻吟是因为肉体的交合,痛苦的呻吟是因为创口的触目。文学的呻吟是因为感情的缺憾,科技的呻吟是因为创意的匮乏,经济的呻吟是因为资金的流失,而政治的呻吟是因为专制的蛮横。
我可以继续列举种种的呻吟,那些或高或低的声线,在我头脑中清晰如痕。奇怪,我记不住高潮时的失声尖叫,却执着于多少含有苦痛意味的呻吟。我不能否认朋友对我自虐倾向的评价,即使我内心里并不以为然。
我的思想随酒精和键盘游走的时候,脑海中却是一副奇怪的画面。
一个高高在上却气色阴森的黑雾,骄傲的对我说,呻吟是要有凭据的!而你,其实什么也没有!所以你才如此热衷呻吟~!
我又饮了一口酒。
哦,大概真的如此吧。
我本是没有资格呼啦乱叫的笨伯。我本是这世间搞笑和快乐的一份子。我觊觎呻吟,不过是觊觎一项久已丧失的功能,觊觎一项求索而不可得的特长。好像太监们如此宝贝自己那装在罐中的命根,我简直也对这被阉割的本能如痴如醉。我动用一切的能量维护自己呻吟的资本,那些小小的痛楚从未如此被放大过。
切,不过是呻吟而已吧。除我之外,又有谁会在乎呢?
 

又:歌行体一首赠故人

何处袭悲来
无故遣悲离
高歌一曲声渐稀
听者已乘清风去
我问清风何时归
惟听深处长叹息
歌者歌者毋痴心
伴汝三载已知音
世间更有锦裘在
蓑衣那堪寒雨侵
不爱荆棘慕高枝
本是人间最至情
芬芳年华舞长袖
岂拘落魄琵琶琴
遑论他人更相悦
尔辈只识孤愤鸣
且任听者向西去
向西更有极乐境
我闻此言心黯然
拍案难语强愁吟
原来一席黄粱梦
醒时还残梦中惊
只愿清风与君便
我自弹剑送君行

欣闻前女友找小开后

犹忆少年漫轻狂,
陋鄙相依谈笑长。
珍馐千盘不知味,
浊酒一壶有余香。
自知孔方非我辈,
无怪人心向贾商。
再过粤地广厦时,
君更高居何楼上?

2008/5/18

祝你生日快乐

叙述是我生存的唯一的方式,我拿它来表白我的爱情,来追忆我的生活,来批评这个社会,来反思整个人类。
但这些是你所不屑的。诚实的来说,也逐渐让我感到疑惑,同时,却也让我更加坚定。
我从来没有比现在这样更清楚的了解我自己,了解每个人要走的路。当我从哲学上趋于神秘主义的时候,我意外的发现敬畏更让人有安全感。神秘主义不是理想主义,它不会为我们带来什么有效的阐释,却可以给我们带来更有力的想象。
想象不正是我们曾经所热衷的么?
夏日沉闷的空气里,我在上海这个偏僻的寓所,如同抚摸怀中一只温顺而慵懒的老猫一样,从容的回忆曾经的繁华如梦,回忆曾经的长袖善舞。关于你的一切,从往昔的生僻乖张,到如鲠在喉,到苍白无力,到柔和似水。即使这是我不愿意再经历的苦痛,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上面挂着腐疽般的华丽。我的身子往后面略微一靠,摇椅就开始嘎吱嘎吱的摆动了起来。怀中的老猫警觉的睁开了眼睛,直起脖子向四周探望。很快它又伏下身去,安静了下来。这时我微微的一笑,扭过头去望着窗外有些阴沉的天空。和天气预报上说的一样,怕是要下雨了吧。
我想我会把这一段话作为我某个小说的结尾,如果那个时候我还记得这个日子。
祝你生日快乐。
2008/3/25

一些不浪漫的事儿

我和你去金山看海的时候,我小心翼翼的挪动笨拙的身躯从那些防浪石上下来,你带着嘲讽的眼神看着我说:以后你可千万别把你女朋友带来。我抬起头问,怎么的?你大笑道:你这样太丑了!
我和你一起坐在克莉丝汀的旗舰店,心疼万分的点了一杯卡布奇诺,一杯巧克力奶茶的时候,你捂着杯子,讪笑着看我:这可要不少钱呢。我装作大度的挥了挥手:没事!就当丢了!
我被你带着、省了几十块门票、混进去看上海车展的时候,你悄悄对我说,打工的地方有个家伙一直对你不怀好意,帮你顶着点儿。我瞟了你一眼:我X,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圣诞节前夜的前夜,我拖着你去看午夜场的时候,我们从人民广场走到外滩,从外滩走到衡山路,从衡山路走回人民广场,就是为了打发掉一场《色戒》的时间,好直接看《集结号》和《投名状》。我走得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一碰到路口没车的时候,就赶紧要过街。你出神的看着红灯说,为什么那么着急?我忍住一口气,老老实实的陪着你等到路灯亮起。路过那条情人街的时候,你提醒了我,我兴致冲冲的要进去看看,你淡淡的说:看个毛,走了。
你很认真的告诉我说,你是熟男控。我也很认真的告诉你,我是萝莉控。然后我提议:这样吧,要不你萝莉一点好了。你不屑的说:得了吧,你完全不是熟男。
时间在静静的流淌。我的故事在发生,你的故事也在发生。这跟我们未认识以前没有什么不同,也没有因为我们的相识而发生任何变化。我和女朋友分手了,因为她有了新男友;你买了一本《正义论》,因为你不愿意浪费1200块钱的报销额度。你不曾真的进入我的视野,我也不曾想象过你走进我的生活。
所以一切就是这样,这些不浪漫的事儿,像蜿蜒的藤蔓,爬满了一堵老墙。只是我比你还要伤感,点了一支烟,在这堵老墙下默不做声的欣赏。如果藤蔓真的绽放了花朵,老墙也许会不堪重负的吧。我想,如果这个时候你也在我身边,一定会说,这样苍白的色彩是多么艳丽啊。

时间是有怪癖的

时间是有怪癖的,如果我可以评价他的话。
我在想象,时间也许是一个老头,也许是一个少年。他苍老,因为我们一股脑的拜托给他很多回忆;他年少,因为他从我们身边潇洒而过,不留痕迹。
也许某天我在一个小酒馆里面喝酒的时候,对面忽然会出现一个戴着帽子,笑容满面的孩子。我疑惑的看着他;他却神采奕奕的看着我。
他仿佛是要给我压惊一样,叫伙计拿来了一瓶二锅头。他娴熟的打开瓶盖,给自己慢慢的倒了一整杯,然后一饮而尽。
我仍然不能停止我的诧异。
“我就是时间。”他微笑着说道。
“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你现在还会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可能?”
“我一定是喝多了。”我拼命摇着脑袋。
“恩。在你过去的岁月里,你的确喝了太多的酒。看,在我的卡片里,记载着你酗酒的历史。”
“不,我并不酗酒。我只是喜欢喝一点而已。”
“我没有强调那必须是这样的酒,”时间拿起瓶子,在我面前晃了一晃,“可以让人醉掉的,不一定是二锅头。我们还有更多的选项。比如金钱,比如事业,比如爱情。”
我陷入了沉默。我歪着脑袋,打量这个怪异的孩子。他一定是藏起了自己苍老的外表,伪装得如此稚嫩。
“你不要奇怪。我就是个孩子。我比你们所有人都年轻。你们在慢慢的消耗你们的生命,而我还根本看不到我的终结。”
“不,你是有终结的。你的终结就是永恒。永恒之下,时间就不再存在了。”我抓住了他的破绽,急切的补充了一句。
“那是绝对的永恒,我的朋友;其实我也盼望那个时刻的到来。从我出生到现在,我就发现,只要还有世界的存在,我就无法如我所愿的那样死去。”时间讪笑着看了看我。
我倒吸了一口气:“是的。你是残忍的人,因为无法得到永恒的安息,就去折磨俗世的人们,折磨那些虔诚的祈祷获得永恒的眷顾的人们。”
时间耸肩大笑。他的笑声非常尖锐,如同夜鹰的啼叫,划破了丝绸般的星空。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先来喝一杯吧!”我对他举了举杯。
时间豪爽的再次一饮而尽。
“嘿,你确实是个有趣的人,”时间兴致勃勃的说道,“你比我遇到的那些人都更有趣。你知道吗,我以前在欧洲旅行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大胡子男人,他一个劲的问我永恒的方法,我不耐烦的告诉他,对外人宣称他是神,他就会活在无尽的记忆里。”
“他真的这样做了吗?”
“是的!但是后来他后悔了,我和他在另外一个维度再遇的时候,他懊恼的说,他的灵魂无法真正安息。”
“永恒不是我们可以胡乱追求的。”
“我想这也许是你们幸运的地方。我是说,你们知道所有事情总是要结束的,这是多么让人感到高兴呐!”时间的脸红通通的,显得格外兴奋。
“也许……也许你是对的。但是我一直搞不清楚一个问题。”我沉吟了一段时间之后,对面前不安分的时间说道。
“什么?”
“那些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最后都去了哪儿?是跑进我们脑子里了?还是放到你那儿去了?”
时间笑着摘下了帽子。我打量着他的头发。那里面似乎蕴藏着无尽的色彩。
“我一定要戴着帽子,这可是我珍惜它们的方式。”时间平静的说,“你抽的每一支烟,爱过的每一个女人,遇到过的每一个路人,都在这里疯狂的生长。我时常要把它们剃掉,但我又不忍心。不止是你的,还有这个星球上无数的人的。每当我梳一次我的头发,我就会心疼那些飘落下的断发。我知道,那让你们存在的证明永远的消失了。”
“你是说,那些东西都藏进你的头发里去了?”
“哦……可以这么说,不过这可并没有增添我的英俊。”时间坏笑道。
“也许……你是时候去剃掉一部分了。”我吞吞吐吐的说着。
“不,不要这样,我亲爱的朋友,”时间拍了拍我的肩膀,“让我悄悄的戴着帽子吧。这样让你们在偶尔的一个梦里,偶尔的一个瞬间,还会注意到与我同在。”
“上帝啊,这样太不公平了!”我恨恨的说,“那么为什么在你的鼓动下,一切事情又都在改变呢?”
“那个大胡子男人在你们这里也很有名吗?”时间不以为然的又喝了一口酒,“如果没有改变,你们又怎么能意识到你们的生命在流逝呢?那是你们唯一的参照物了。你以为你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和她一起散步,一起逛街,一起接吻,就能是永恒了吗?”
我闷闷的给自己倒了一杯。不知不觉,这一瓶酒都见底了。
“好吧,是时候我要走了。也许我们还会再见,但是谁知道那会是什么时候?我也在等待命运的安排呢。”时间哈哈大笑着喝完了手中的酒,起身离开了酒馆。
我出神的盯着还在晃动的门,轻轻摇着这最后一杯白酒。
嘿,你看,难道时间不是有怪癖的吗?

2008-3-23
上海
2007/12/25

圣诞夜卧谈语录

“喜不喜欢一个人是态度,会不会喜欢一个人是能力。TNND上海的女生就是欠缺这种能力。”
“所谓爱情,萧伯纳说,就是过分夸大两个女人之间的区别。”
“幸福和文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女人太虚荣了。这种虚荣不是说生活标准要达到怎样怎样,而是比自己周围的人过得好。比如别人只能吃屎,她可以吃草,她就觉得牛得不得了,其实就是从屎壳郎到蚂蚱的提升。”
“上海女生嘛,带出去真是洋。但是回家以后就算了,根本判若两人,烦的要死。她们的主要优点就是带出去有面子,不对,是唯一优点。”
“想事儿太多不是聪明的标志。聪明的人和不聪明的人的区别在于,聪明的人可以驾驭想出来的这么多的事儿,但是不聪明的人只会被这些事儿给搅乱。前者比如说哲学家,后者比如说女人。”
——“我就不明白,上海的女生怎么都那么牛呢?嫁给你跟给你多大便宜一样。大概只有等到三十多了,嫁不出去了,随便找个男人才好点。”
——“那你就错了,三十多了随便找个男人,还是牛。姐姐我要不是年纪大了,怎么会便宜你这个臭爷们。”
“如果爱情的苦恼只是没有一起出看电影该有多好。”
“两人在一起,如果觉得就这么认了该多好。跟读研一样,就认命了。”
“要是真的悲伤,哪儿还有心思去网上发什么帖子。真的悲伤,就该像我们这样,早点洗洗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