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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009 我们周围的野草丛我们的人生庭院并不总是繁花似锦,绿树成荫;也许你不得不绕过或者践踏那些卑微而坚硬的野草才能走进深处的那栋别墅。那些疯狂生长的草儿们,无视一切康庄大道的规划与设计,只为短暂的欲念而肆意蔓延。你无法像电影里面悠闲的度假者那样,安逸地躺在野草丛中;你也无法像勤恳的园丁老伯那样,努力地肃清这帮不安分的家伙。最终,你只好注视着它们一点点侵蚀你的领土,直到你越过它们,或者被它们越过。 我们还是得相信这世界是美好的,不是吗?这是我们对抗这群野草的最底线。 我们还是得相信,这些扭曲的小道应该通向笔直的马路,只要我们再咬牙往前走几步,就能看到一条通途;我们还是得相信,这些杂草的背后应该是一处诱人的所在,只要我们再奋力往前走几步,就能看到人间胜景;我们还是得相信,无论在草丛中摸索得多么困惑、不安、疲惫和愤怒,这应该都是为最后的喜悦增添着份量。 问题是,你还能相信吗? 你不愿就这样歇息下来,等着些许微风吹过,也能感受到远处绿洲的一丝凉意?你不愿就这样歇息下来,就在不起眼的茶棚里闲坐,也能体会到生活的很多逍遥?你不愿就这样歇息下来,亲吻手边不知名的植物,也能咀嚼出一点爱情的甜蜜? 我们到底还要走什么,找什么,看什么呢? 走到了,找到了,看到了,一定就会是我们的吗? 难道在通途上,你不会被旁边高大的马车排挤?难道在胜景里,你不会早已丧失自己的鉴赏能力?难道在最后的喜悦中,你不会发现这一切结果都味如嚼蜡了么? 我们被什么推着在走,到底是高尚的信念,还只是对可能的厚利的追逐? 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依稀听到那点嘲弄的笑声了吧? 3/13/2009 犀牛的爱去剧场的路上,天空飘着雨,地面都是积水。 我和L挤在一把瘦小的伞里面。她的身躯露出来半边,我的身躯也露出来了半边。 走着走着,她说,看,雨把我们都淋湿了。 我嘿嘿一笑,低下头,吻了吻她的脸。 在臂弯里,这个女孩的身躯显得那么娇弱。 我想,也许搂得她更紧一点,能为她带来些许的温暖。 恋爱的犀牛。马路。明明。路人甲乙丙丁。 犀牛,体长2-4米,重1000-3600公斤,是第二大陆生动物。它们胆小,爱睡觉,喜群居。犀牛的皮肤虽很坚硬,但其褶缝里的皮肤十分娇嫩,常有寄生虫在其中,为了赶走这些虫子,它们要常在泥水中打滚抹泥。 可是马路的那只图拉,孤独地生活在人类的动物园里面。人类为它选定了配偶,图拉却倔强地不肯接受。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啊图拉?”马路坐在那里自言自语道。 浑身肌肉的马路,跑起步来像一匹雄壮的种马,呐喊的声音像一只骄傲的公鸡。 但我知道,这都只是他看上去坚硬的皮肤而已。 那些娇嫩的褶缝,在时时刻刻被爱情的利刃刺伤。 明明的嘲弄。 明明的失神。 明明的微笑。 他爱的明明疯狂地爱着别人。 我盯着舞台上被切割的空间以及表演的时候,L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我用力地捏了几下她的手指,她看着我,笑了。 这是我们之间静默的沟通。 我知道她在想着什么。那长篇大论的朗诵式的宣告,也会时时触动这姑娘娇嫩的心房。 “我不要你离开我,也不要我离开你。”那个倔强的男人用力地喊着。 对这个女人死心塌地的承诺和厮守,仿佛就是他全部的爱恋。 是吗?这样就是承诺了吗?这样就是爱情了吗? 这样你就会感动了吗? 我的思想有些游离。灵魂像一缕轻烟般飘渺到台上,环绕这批活动着的群塑,试图嗅出一些我曾熟知的味道。 不对。 在我的回忆里,没有这样的痕迹。 我不曾对一个姑娘用尽全力,除了在享受她的温柔的时候;我也不曾对一个姑娘如此赤裸地表白,除了在获取她的芳心之前。我没有贪恋一夜的风情而对什么念念不忘,我没有屡遭挫败之后还能继续向前。在所有人告诉我你该结束的时候我毅然选择了结束,在没有人能听懂我倾诉的时候我就会沉默不语。我审时度势我尖酸刻薄我理智冷静我缺乏勇气,我走一步看一步不敢左转也不敢超车,我一直在一个谁也不明白的底线处徘徊,我看着一个姑娘永远不能绝望地喊着:我爱你,爱崩溃了! 我是一只在泥浆里打过滚的犀牛。 我的所有褶缝都由乌黑而温暖的泥浆封堵。 在被一只寄生虫打扰过之后,我甚至干脆潜伏在泥潭里一动也不动。 在一束孤独的灯光里,明明被蒙上眼睛、捆住手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她绑架了自己的爱情。 马路绑架了她。 也绑架了自己的心。 我绑架了谁?谁又在把我给牢牢绑住? 黑暗中,我能嗅到L的发香。 我轻触她的脸庞,仿佛触到了一轮滚烫的太阳。 懦弱的犀牛也有一天挪动着庞大的身躯,去轻轻碰撞他的爱情么? 我多么想告诉我身边的姑娘:是的,我丑陋不堪,满身泥污,细心封锁起每一个被伤害的可能;但面对你的炙热,那些泥浆迅速地石化、脱落,那些坚硬的皮肤迅速地被灼烧、溃烂,现在就剩下一个带有些许恶臭、然而仍然鲜活而脆弱的躯体,——我把它全部交给你,同时还要把你抱在怀里,告诉你,你看,这是我,虽然胆怯但却不会畏惧困难,虽然伤悲却不会丧失信念,我要你接受我,爱上我,也被我爱上,被我纠缠着永不放手——你会愿意吗? 你敢吗? 爱情,你还敢再相信一次吗? 如果水流从我们稀疏的指缝间缓缓流走,我们再怎么用力也挽救不回它的消失;那么在你感伤的瞬间,我会与你十指交扣,一字一句地告诉你,这绝对不会是徒劳。 我已经逐渐卸下了我全部的伪装,你呢?我的姑娘? 雨水倾盆浇下的时候,马路献祭出了犀牛的心脏。 我们在雨中行走的时候,我紧紧地搂着L的肩膀。 这已经无关乎整个戏剧,整出戏有太多的破绽和问题。 偏执不是爱情。强迫不是爱情。绝望不是爱情。 但勇气是爱情。坚持是爱情。付出是爱情。 我们在一起要追求的,是爱情。 你说呢? 2/27/2009 今日南方报业笔试,感觉最爽的一次笔试 昨晚游戏到两点才睡 早上本来还说坐校车去上海南站再去复旦 结果实在困得不行…… 勉强挣扎起来 靠……这么个破郊区的公交车上还没座…… 最后摇摇晃晃地到了复旦里面 到了四教外 照惯例焚烟一支……抽了一半,插在教学楼外的草地上 然后就进去了…… 结果开始做题的时候 前面40道逻辑题 渐渐做出状态来了 哗哗涂答题卡 涂完之后填时事部分 太牛逼了……今天早上临时瞄的几眼时事居然都考到了…… 什么北京奥运会是多少届的之类傻逼题目…… 一下子精神就亢奋起来了 到了后面的作文 跟打了鸡血一样 选择了平时完全不怎么涉足的财经类新闻 讲当时国美老总被传接受审查 然后很长时间没有露面的一段新闻 我就国美作为一个上市公司 对公众缺乏基本的公开为由头 草就了一篇批判文 最后大笔一挥 赋诗一首 从来只有英雄笑 哪里听得草民哭 纵使上市亦逍遥 江湖只有草民怵 哈哈哈 写完以后很是得意 前面的逻辑题也没有检查 就直接交卷走人了…… 提前了大概20分钟吧 本来我想第一个交卷的 结果一个2b卷子没做完就交了…… md 没争取到第一 第二也没意思…… 最后大概是第三个还是第四个交的…… 爽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 写爽了就行了~~~ 1/23/2009 这个操蛋的本命年终于要结束了。 像是身处一趟缓慢行驶的春运列车,我在这个操蛋的本命年里面跌跌撞撞、毫无尊严。 西藏的豪情很快被上海的钢筋水泥无形消解。 网络游戏也逐渐丧失了乐趣。 连酒醉的痛楚都显得不再真实,自从在西宁大醉一场以后。 奔波在上海这个城市的两端,我身心俱疲。 每晚的末班车,我喜欢坐到最后一排。戴上帽子,似睡非睡地斜靠在椅子上。 我就这样穿越了大半年。 在多雨的季节里,我望向窗外的水滴、灯光、人群。 在燥热的季节里,我望向窗里的短裙、脸蛋、嘴唇。 在无雨又平淡的更多的日子里,我用手触碰窗户和扶手,体验它们不同的材质和温度。 “孤独得像一只被阉割过的狗。” 有一段时间,我连说话也变得怪异起来。 终于要结束了。 我要向我的朋友们致意。尽管很多人不会看到。 周末会给我打来电话问候的二哥。 烦闷时陪我出去喝两杯的两个哥们。这大概是我在上海最好的两个朋友了。 电视台认识的和我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肖。每次萨莉亚都豪爽地抢着买单。 华东师大这个可爱的校园里的姑娘们。神奇的师妹。抽烟的邱小姐。啤酒酒量令我胆寒的青岛女孩。总是会浪声尖笑的四川丫头。 还有北京的这群狐朋狗友。满嘴不离女人的不靠谱中石化男。装X到一定境界的发改委领导。在美国读博的思想者。还在祸害清华的一些形形色色的家伙。 还有水木上的一堆烂人。贡献着各种八卦以及手机的nina。一见如故的哈特。如既往般风骚的小狼。 我们的生命是一条条的抛物线,我庆幸与你们能有交点。 在我们近乎于无私的友谊中,你们都最大限度地给予了我温暖。 只是懦弱、胆怯而闷骚的我啊,总是没有对你们真诚地表示感谢。 这个操蛋的本命年里,你们闪烁着甜美的光芒。 可以在本命年的最后一段时间滚回北京,我相信是一个征兆。 即使一切都不会如我所想,这也是某种圆满。 “北京就那么好吗?”上海的朋友们问我。 “我也不知道。但有一些事情,我只有在那个地方才做得到。而我现在还狂热地希望重温那些事情。” 我拿这个借口与本命年对抗。 好像拼命赶路的旅人,还依然挂念着以前那个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即使再在风雪里往前走上十里地,也要放弃身边的这家客栈。 也许再见老板娘,她已经是一个满身肥肉、眼神黯淡、对男人再无吸引力的女人。 她可能把我忘了,也可能习惯性地继续努力卖弄风骚。 但当我放下行李的时候,谁会了解我脸上的两行清泪呢? 我知道有窃窃私语者,嘲弄我放弃了前一家店。 我知道有了解内情者,感慨我当初就不应该离开。 让这些都滚蛋吧。 我只想找个靠近火炕的地方坐下,大喇喇地点支烟,和这个老女人再调一回情。 还会有什么更美好的时刻呢? 本命年终于要结束了。 走好不送。 于雍和宫 2009-1-23 鼠年在北京的最后一天 1/20/2009 厕所的秘密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地方最让人类坦诚。
一个是床上,一个是厕所。 但越是坦诚的地方越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些桃色的天鹅绒的被褥里,混杂着不同男人和女人的体味、香水、汗珠。在这个具有排他性的 场所中,任何一个侵入者都会导致一场灾难。所以每个坦诚互见的肉体们,都在各自的内心深处
小心翼翼地保守着关于另外一具肉体的故事。
这是那种有着腐疽般华丽的地方。一旦你揭开了表面的伤疤,恶臭的脓汁会让你忍不住呕吐。 从这一点来说,厕所要光明正大得多,尽管里面趴满了绿色肥料的新鲜气息。 所有因为这种排泄的畅快而衍生出的呻吟都是那么的销魂。 当好好憋了一段堵车的路途以后,在厕所里你差不多可以原谅世间一切的罪恶了。 但我还是疑心这个小小的空间里隐藏着什么秘密。这个秘密在你或坐或蹲的时候,从遍布蛛丝的
角落、或者是下水管道的接口处偷偷窥视着你。
小时候看过恐怖片,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敢单独上厕所。 在那个我将把最脆弱的一面展示出来的地方,似乎也有鬼怪在隐隐约约的狞笑。而蹲下来对着黑 乎乎的洞口时,又愈发会担心有没有什么妖物从里面猛地窜出来。
男生和女生大概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在我认识到我具有女生没有的外凸之后,时常为它的安全担忧。我不但恐惧隔壁的老狗冷不丁地 往我裆部一咬,更害怕厕所里面会有什么小秘密威胁它的生命。
这可能是我父爱的萌芽。 每个人在厕所的空间里都有自己私密的习惯。
我会抽烟。王二会挠痒。李四会观察大便形状,等等。 厕所又总是具有天然的保密性,至少它给人这样的感觉。 它不像床这种开放式的空间,四处都会留下明显的痕迹,让人太缺乏安全感。 所以只听说偷情的人会去旅馆开房,没听说有奇特更衣习惯的人会去旅馆开厕所。 这一点让厕所成为了一个秘密的温床。人们无比信任地让它们在狭小的格子里疯狂地生长,既不 会想到消灭,也不会想到转移。
然而并没有永远可靠的地方。
我读到的第一则同性恋征友广告,就是在本科大学厕所的墙壁上。 你很难说清楚你的感受。实际上这个广告发布者蛮横地侵入了一个本该让你保有片刻宁静的场所 ,采取的还是一种遗产式的方式。
那则广告正对着我的双眼,往上是掉灰的天花板,往下是曼妙的罪恶之花。 短暂的震撼之后,我饶有兴趣地研究了一下广告发布者的字体,以及他写作时的心理状态,特别 是写作工具。
所以其实在厕所里,我们对闯入者还是比较宽容的。 如果有人这个时候不小心拉开门来,看到一个陌生人蹲在那儿研究这样一则广告,也会很有礼貌 地表示道歉。我估计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把门给关上了。
难道你会在这样一个场合相互问好吗? 一般情况下我对厕所的卫生状况还是有比较严格的要求,特别是我喝醉以后需要呕吐的时候。
大脑清醒,身子却不听使唤,进了厕所直接一屁股坐到地上,抱着马桶就开始一阵山呼海啸。 第一轮过后,我往往疲惫地靠在墙上,双眼呆滞,头疼欲裂;在厕所还是在天堂,似乎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在这个时候是我最信赖的一个地方。
而那桃色的床儿,躲在整洁的卧室里,我已经完全不愿意去想它。 ——越是可以承受肮脏,越是能够体现大气。 占据关键位置的角色,身后未尝没有藏着更多阴晦的故事呢? 那也是你我的秘密吧。 于海运仓
2009-1-20
工作之余,实在无聊 相濡以金,相忘于情宋公明同志被阎婆婆当街拦下的时候,肯定没想到她女儿会葬送自己公务员的前程。 阎婆惜看见这个黑皮矮个儿的时候,肯定也没想到他最后会把自己给杀了。 施耐庵开始动笔写这一段的时候,肯定更没想到他无意中塑造了最早的包养形象。 我想起有个女孩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她说她很喜欢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也喜欢她。但是这种喜欢,“是那种喜欢漂亮姑娘的喜欢。” 换句话说,女孩对这个男人并不具有唯一性。如果有其他的漂亮女孩出现,她很快会被淡忘的。 “那么你不可以像喜欢一个漂亮男人那样喜欢他呢?” “嗷,我办不到。” 这是个好女孩。虽然有点傻乎乎的。 宋江对阎婆惜的感情,大概也和这个有点类似。 而阎婆惜明显要更聪明。她知道自己人生地不熟,母女二人要依靠这个凯子生活。 可以想象,在最开始的时候,她对宋江也是百依百顺,使尽浑身绝活。 一个黑皮胖子和一个娇艳女子的床上戏没有多大的意淫空间;就好像我看到《色戒》里面梁朝伟大叔卖力 地在汤唯身上扭动时,忍不住留下一行清泪。 宋江是懂得这个女人的意思的。她的生活费用给宋押司包圆了。 这种默契诞生在一个清贫文人的笔下,而且诞生在一个并不以写作爱情见长的文人笔下,是一个值得玩味 的事情。可见这并不是施老的发明,而是一个简单的逻辑。 两个不搭界的人,相濡必然以金。 我们都知道每个爱情故事的基本流程。 相识。相知。相拥。相争。相离。 再恶俗一点地说,就是看上了、搞上了、杠上了、滚蛋了。 两个人悲痛欲绝地离开对方,男的找哥们出来喝酒,女的找姐们出来哭诉。 失恋后的人都会大喊着说:“爱情是狗屎!” 但这条延绵万里的狗屎,勾连起了两个陌生人的生活。也许是一周,也许是三年。 啪嗒—— 狗屎断了。 它邪恶的本质被人认清了,人人争先恐后地想要避开,个个都能成为闪避球高手。 去看看love版的帖子,那些痴男怨女的深夜呓语,都或多或少透露着那么点憎恶的意思。 可见我关于爱情性质的论断是没什么错的。即使我用词很“三俗”。 中国有个成语,叫“情比金坚”。 但相濡以金的时候,两人生活无比顺畅。相濡以情的时候,最后却会发现原来爱情是狗屎。 情一点儿也不比金坚。自从有了蓝色小药丸以后,我们甚至可以直接说人一点儿也不比金坚。 阎婆惜的二奶悲剧在于她对另外一个小白脸动了感情,想把宋江摆脱掉。 她后来一系列的不理智举动都起源于这点痴心妄想。 宋江是什么人物?那是日后要成为起义领袖的好汉! 大爷花点钱和你在一起也就算了,你还想倒过来敲俺竹杠?直接k.o.掉。 情可致死。 中国前几年还有一个流行语,叫“动什么别动感情”。 所以大家不用去找什么江湖了,就相忘于情吧。 偶尔无聊的时候翻翻pielove的帖子,我非常欣赏那些把男方条条款款都列出来的女孩。 她们做得很对。 而且我欣喜地发现,这样的女孩越来越多了。 如果她们能够顺利当上正室,更是功德圆满。 宋江有些狼狈但不失豪情地从这场包养闹剧中全身而退。 他最后被拥上梁山的场景,被施老大书特书了一番。 阎婆惜冰冷的尸体,却不知在哪个火炉里面被化作灰烬。 那条狗屎般的爱情,还继续在外面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 水泊外的杂草丛恢复到以往的平静,偶尔也会感受到它的呼啸而过。 狗尾巴草们摇曳着发出点点呜咽之声。 “相濡以金,相忘于情。” 于雍和宫 2009-1-20 答应了某美女要继续写点东西哦…… 1/10/2009 午夜的寒风掠过的北京胡同 这是我在深夜外出宵夜的时候,给一个朋友胡乱发的短信。 “午夜的北京的胡同,仿佛有无数幽魂穿行。” “猫在屋檐上跑,塑料袋在地上跑,风在耳边跑。” 如果你也可以在午夜的寒风中穿行于北京的胡同,你大概会有更多新的念头。 往北一点,就是国子监。往东一点,就是雍和宫。 实际上,我借居在两种历史的夹层里。一边是儒士的风雅尚义,一边是喇嘛的神秘修行。 午夜,没有读书人的高谈阔论,也没有高僧们的喃喃诵经。 只有一个裹紧了衣服的我。一只从屋檐上窜过的猫。一个在墙角边飞扬的塑料袋。一阵忽远忽近的风。 胡同昏暗。笔直的小巷被胡乱停放的车和杂物所扭曲。不过路灯还亮着。空中似乎有夜航飞机经过。 “靠,真挺冷的。” 发完这一条短信,我快速钻进了街边的麻辣烫小店。 这就是我所酷爱的北京的午夜。 1/4/2009 扯淡的漂泊火车上,我的对面坐了一位中年男人。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这应该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暗自猜想。 “您也是去北京吧?” 我这样开始了对话。 他笑了笑,说:“是,我去北京转车到石家庄。” 这个男人是一个长期在外出差的工程师。 “00年我自己的厂倒闭了,一个合作方的老板把我们这一班人全挖了过去。现在给他干活。” 他微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忠厚。这是他脸上刮过的胡子给人留下的印象。 刚开始聊天没有多久,他话锋一转: “前几年的时候,我有三个春节都没在家过。” 我有些诧异怎么会忽然聊起这个: “哦?是吗?这么忙?” “我们要到使用我们设备的厂家做技术支持。一般他们放假了,就该我们忙了。一忙就回不来了。三个春节都不在家。去年的时候,大年三十才回去,中午到了家,洗了个澡,睡了个觉,正好赶上了年夜饭。” 他舒展了一下胳膊,仿佛还在回味那个惊险而温馨的大年三十。 “您孩子多大了?”我饶有兴趣地问道。 “现在才九岁。小女孩。” “那平时不得学点才艺啥的?现在小孩都流行这个呢。” “嗨,我那孩子,学什么都没兴趣。我就随她去吧!以前她根本不亲我,连电话也不接,现在好点了,还问孩子她妈,说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嘿嘿。” 工程师有些得意地摸了摸下巴。很快,他的眼神又流露出些许落寞; “但是我平时还是忙。厂子不在家那边,四个月在家里,四个月在厂里,四个月在外地。一大半的时候都不能和孩子在一起。现在还小,还好弄,以后大了,不好管了,我不在家,可能光靠她妈还是不行呢。” 我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你是在北京工作吧?” 聊了这么多,工程师问我。 “我?我还在外面漂着呢。工作也没定,学习也没完成,到处晃悠。” “那为什么不赶快定下来呢?” “呵呵,没什么目标,定不下来。” “那就回家啊。回家多好。我现在就想回家,我和爱人都商量了,再要一个孩子。手续都办下来了。到时候就有得折腾了,哈哈。” “家?我对家没什么感觉。我的亲人都在外地。跑来跑去,不过是从一个住处到另外一个住处而已。”我漫不经心地玩弄着手里的笔。 “那你爸妈在哪儿?早点回你爸妈身边吧。” “唔……”我顿了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爸妈就一直担心我。我也担心他们。我弟弟也在外地工作,只有一个妹妹在父母身边。出点什么事儿都不好办。” 工程师的眼睛望向窗外。 “漂泊啊,都是扯淡的。” 下车的时候,他走在我的前面。 工程师回头对我笑了笑,准备下车。 “大叔,”我叫了一声。 “嗯?”他停了下来。 “早点回去和家人团聚吧。元旦快乐。” “元旦快乐!” 庞大的人流迅速把我们冲散了。我从另外一边走向出站口。 北京的风到底要冷一些。 我系好了围巾,忽然笑了笑,然后伸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于雍和宫 2009-01-03 12/23/2008 双城的掠影 三里屯的空气有些黏稠。 我知道这些是我的错觉。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坐在一家位于三楼的小酒吧里,唠叨着不同的女孩,喝着一杯血腥玛丽。 这个店做的鸡尾酒真是烂到渣了。 更渣的是它居然还有一片沙地。 更更渣的是我们几个饶有兴趣地搬了把椅子坐在沙地上。 “噗~” 我的椅子是陷得最深的。 “哈哈哈!”哥们大笑着拍了拍我的肩。“知道为啥带你来这儿了?” “滚!”我对他啐了一口。 “咱们几个是03年认识的吧?”哥们说。 “恩,对。” “五年咯。再过五年,不知道咱们都在哪儿呢。”哥们吐了一口烟。 他又看着我说: “回来吧。还是在北京,咱们几个一块玩。也只有在北京,咱们才能这样坐着聊天啊。” “嗯。”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这是北京。是的,三里屯的北京。五道口的北京。后海的北京。钱柜的北京。一切花天酒地的北京。一切花天酒地然后又乱七八糟的北京。一个我可以和几个猪朋狗友聚在一个小酒吧胡乱聊起女人的北京。 我离开上海之前和一个朋友在复旦后门的一家西餐厅吃了顿午饭。 那天阳光很好。我甚至在后悔衣服穿得太多。 “你真的对上海一点留恋都没有?”朋友问道。 “有啊。我还没泡到过上海姑娘呢。”我叉了一叶生菜,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你连事业都没有,怎么好意思去泡妞呢?”朋友皱了皱眉头。 她是一个有时候会严谨得可怕的工作狂。 但有时候也是一个傻得可以的女孩。 “所以我就对上海没有留恋了。”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她无奈地看了我一眼。“你还要续杯吗?我一点四十要走了,有一个课。” “不续了。我也该走了。”我又点了一支烟。 这是上海。是的,西餐厅的上海。淮海中路的上海。人民广场的上海。浦东的上海。一切井井有条的上海。一切井井有条到你会跟着一起井井有条的上海。一个我会彬彬有礼地和一个朋友在一家西餐厅里面聊起日后前程的上海。 这两座集合着全中国最优秀资源的城市,还在张着大嘴贪婪地摄取着。 一个在北国。一个在东部。 这两座城市的影子总是在我梦中掠过。那些断断续续的片段。 我伸手去抓。我仰头去嗅。 “它们都像毒品一样。” 这是我最近想到的比喻。 “是一样的毒品吗?”有人问。 “不。北京是大麻,上海是摇头丸。大麻可以让你身软如酥,自甘堕落。摇头丸可以让你浑身振奋,激情爆发。” “所以北京可以给你一个沙发,而上海可以给你一家迪厅?”那人笑了。 “恩,不过不管怎么样,些可都不是免费的哦!” 我在最后发出一声长啸。 昨晚懒散地写着一篇文章——《梦中的城市》。 我稀稀拉拉地写起我的家乡。我走过的地方。 写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想象。 写起白衣胜雪、诗社遍地的生活。 文章最后不了了之。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梦中的那个地方究竟是哪儿。 尽管如此,北京和上海,它们的身影在我半梦半醒间都会不留情面地划过我迷茫的思绪。 唔,那大概只是风声而已吧。 longboww 于雍和宫 2008-12-23 在这个孤独的圣诞节前 11/27/2008 刀和马出来行走江湖的,怎么能不随身携带几件厉害的东西。 杨志带的是刀。秦琼带的是马。 刀是宝刀。马是好马。要在主人春风得意的当口,那就是身份的标志和象征。 可是这两件厉害的东西,往往在危急关头就被主人抛弃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大虫落平阳,活该被犬欺。 “店主东带过了黄骠马,不由得秦叔宝两泪如麻。 提起了此马来头大,兵部堂黄大人相赠与咱。 遭不幸困至在天堂下,还你的店饭钱无奈何只得来卖它。 摆一摆手儿你就牵去了吧,但不知此马落在谁家?” 所以我们知道了,走江湖用的宝贝,得能打,也得能卖。 杨志那口宝刀被官府没收以后,就再无下文。 叔宝那匹好马还有单二员外买下,打好新鞍、装上银两,重新赠回。 杨志在闹市口表演卖刀的时候,颇有几手绝活。 拿过几根头发来,“呼!”一吹,细发便在刀刃上断为两截。观者无不喝彩。 那刀听了众人的喝彩,焉知不会在心里感慨: 老子也是砍过人脑袋的兵器,现在砍几根头发还值得你们这帮小市民吹捧? 但是给俗人看,就只能看这种东西。你要真砍下人脑袋,坏事儿了吧,被抓了吧。 相比之下,那匹黄骠马更可怜。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压根儿没机会展示自己的绝活。 谁让你家叔宝哥没钱养活你了呢? 所以我们也知道了,走江湖用的宝贝,还是不吃不喝的刀最实在。 不为别的,哥几个耗不起。 很早的DOS年代,有一款游戏叫《金庸群侠传》。 主人公默认的名字叫:江湖小虾米。 小虾米背了一把小木刀,就只身出来行走江湖了。 我坐在电脑前面乐呵呵的玩游戏的时候,没想到几年之后,我也如他一般。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那段日子,大腿一拍,写了首诗叫《长剑篇》。 我豪情万丈的说,当初我也是背着把小破剑,北上游学;剑虽然很破,但是杀人也是如麻。“白光剑出鞘,所指即所伤”。 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起杨志和秦琼。我不知道,只能杀人的剑不是行走江湖用的剑。 它还要能卖。 有一个醉酒的晚上,我在空旷的街道上大声喊:风水转南北,斩剑问沧田! 另外一个喝高的哥们在那儿臭我:斩剑?斩个屁!你当你还是当年的那条好汉? 我说:那我落草行不? 哥们说:滚犊子吧。 我说:那我入党行不? 哥们说:这还靠谱点。 其实我也早没剑可以斩了。我甚至都没有剑可以折了。 我还剩一匹瘦马。 什么时候我那么不长眼,会把剑换成马呢? 本来剑就不好卖,现在马就更不堪了。 那把剑也许我遗失在了北国。你知道那是一个风雪连天的地方。男人们都大碗喝酒,女人们都大声笑骂。 我扔下了剑,骑上一匹快马,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儿。 酒铺的老板娘还在门口喊我,要我常回来看看。 我抱拳道:后会有期! 一直到现在,还有朋友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看了我的马一眼,没说什么。我的马也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 没话说就没吧。有话说也没什么了不起。 杨志卖刀,把自己送了进去。 秦琼卖马,最后马是回来了,可是一样也给送了进去。 其实得益最多的是谁?就是那群瞧不起人的店小二们。 钱也是他们在收,人也是他们在毁。 英雄为寇的罪魁祸首不是大宋皇帝,也不是奸臣高俅,而是那群店小二。 上梁不正下梁歪,可是砸死人的不是上梁,是下梁。 你不愿意跟下梁较真,可你就绕不开这道坎。 父亲一直都很担心我的状态。他深怕我变成一个愤世嫉俗的人。 他在每天深夜都给我打电话,反复地告诉我,这个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等等。 我哭笑不得。 其实他永远都不知道他的儿子已经是那个蜷缩在潞州旅店的山东大汉,看着自己心爱的好马一点点饿得面目全非,等着店小二牵出去沽价贱卖。 他心里还是那个稚气未脱、身背破剑的小男孩。 我的父亲啊,我宁愿一直和你争吵,只为让你心中那个少年永远不会消失。 我如何能够开口告诉你,你的儿子已经胡子拉碴、满面倦容、身上插着一根草标、上面写着“十两牵走”呢? 杨志后来是水泊梁山的步兵头领,是响当当的青面兽。 秦琼后来是大唐皇朝的开国功臣,是现如今还要被人做成年画的大将军。 英雄美名扬,宝刀在何方? 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二位会不会也为当初那几件行走江湖的宝贝而饮一大白呢? 他们离开江湖已久,怕是早就忘了吧。 沪上 2008-11-27 10/20/2008 呼噜的品鉴 王国维说古今成大事者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世间真理,诸事皆然;这级级拔高的三重境界观,套用到打呼噜上来,未尝不是如此。初级打呼噜者,只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虽然玲珑清脆,但杂乱无章;高级打呼噜者,便可以“忽闻平地起惊雷”,毫无防备,叹为听止;最顶级的打呼噜,则直入化境,“此时无声胜有声”,即使你堵住耳朵,远远逃开,却仍然心有余悸,哪怕是长时间的安静也不能抚慰受伤的心灵,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是也。
可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并不能心平气和地品鉴打呼噜这项充满美学意味的行为。这和行为的发生时间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在双方的作息时间都很一致的情况下,对呼噜之美的欣赏简直太过于奢侈了。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打呼噜是人类除了说梦话之外,唯一一种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系统性的发声行为,很有它的奇妙之处。如果你放弃摔枕头、踹屁股、大声叫骂等等反抗举动的话,你会惊讶于人的鼻腔、口腔、舌头、甚至嘴唇,居然会自发地形成这样的配合,而且据说还和肺部、心脏等高级器官挂上钩。有的人白日里看起来弱不经风,晚上打的呼噜却简直犹如猛虎下山、咆哮嘶吼;有的人平时说话结结巴巴、低声下气,但一进入呼噜的状态,便挥洒自如、婉转悠长;总之,这完全是两个境界。处于这样的境况的你,也不用徒自悲伤,最好还是干脆点,早点闪人吧。 当然对待呼噜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时候,一点呼噜声能让人感到安心。当你结束了一天劳累的工作,蜷缩在爱人的臂弯里,和他撒娇地倾述了一番心事,看着他一边点头、一边沉沉睡去,发出了轻微而均匀的呼噜声的时候,你也只好娇嗔一句,偷偷咬一口他的胳膊,然后在这温柔的呼噜声中和他一起睡去。这点呼噜是家庭生活的天籁,它告诉你,不要紧,一切都还好,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可担心的,你的爱人正单纯而全心全意地和你依偎在一起,全心全意到可以打起呼噜。不过我承认这幅画面带有比较浓厚的性别色彩,如果双方互换一下,可能稍微有点不妙——但是看着怀里的女生鼻翼一张一合,嘴唇略开,面色安详,呼声从容,也未尝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呢。 大多数时候,呼噜声还是很让人头疼。缺少了感情纽带作为宽容的基础,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在一起,势必为打呼噜吵得不可开交。寝室里面如果有这样一位呼噜少年或少女,就是睡眠杀手。不幸的是,我也曾一度扮演过这样的杀手角色,每天早上,必然在一片怨声载道中起床,在一片仇视的眼神中惶惶不可终日。某个晚上夜谈之后,室友A幽幽地坐在床上不肯躺下。我问他怎么了?他的眼睛在黑夜中忽然闪出一丝亮光:“每天临睡前看着你,我就在想,为什么中国不许枪支自由买卖呢?”一阵冷汗之后,我耐心地向他解释说,其实我也很想听听我自己的呼噜,我一直为我无法独自完成这项自我审美而感到深深地遗憾。A咆哮道:“你他妈以为这里是安定医院啊!” 呜呼,呜呼,孺子不可教也。 奇怪的是,后来我的呼噜功能竟然一落千丈,这让我耿耿于怀、落寞不已,一度怀疑是不是众室友偷偷给我下毒了。但是随着我四处旅行,开始越来越有幸地欣赏到他人的呼噜之后,我也暗暗庆幸,不用再扮演那个被人诅咒的角色。一次南归的火车上,我本来攒足了睡意,准备一觉直到天亮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上铺是一位呼中高手。沉沉睡眠中,我忽然被一阵惊涛骇浪般的呼噜惊醒,初时还以为火车受到恐怖袭击。后来仔细一听,才知道确实是受到了恐怖袭击!卧铺空间狭小,躲又躲不了,逃又逃不掉,我只好屏声静气,任凭呼噜肆虐。道道声波从上面袭来,犹如莽莽昆仑间的寒风,呼啸而过,冷峻凄烈;又如深山老林中的巨蛇,快速游走,蜿蜒曲折。呼声响处,一声炸雷,猝不及防;呼声蔓延,一曲悲歌,悲怆凌厉。高音中配合低音,大声里还有小声,千年老树之盘根错节也不过如此,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齐心合奏更是不及百一;呼者于熟睡中调动口鼻舌唇一起发难,实在是为我等营造了一场听觉的盛宴!
我被这巨大的美感胁迫着,浑身发抖,头晕目眩;我知道我面临着人生体验的又一次高潮,那由衷的赞叹之情我再也不能压抑了——它从灵魂深处激动地出发,过食管、穿喉头,盘旋于舌面、激荡于齿间,最终奋力撬开紧闭的双唇,如海上日出般喷薄而出!
“我——靠!!!”
10/7/2008 树、房、床1.
家乡的七月,天气依然如昔的闷热。
一楼客厅和饭厅的吊扇都没有来得及装上。我只好站到小院里面去透透气。父亲从门口看着在暗处抽烟的我,想说点什么,又终于没有发出声来。 我知道他看我逐渐有些陌生,如同我看他们一样。 扭过头去,身边是一株接近3米高的梅花树。俯下身去,我耐心的寻找了一番当年刻在上面的印记。找着找着,我笑了:又被那些幼稚的故事给摆了一道。父亲为儿子种下一棵树,说,现在你和小树一样高,我帮你刻下印记,看看你和小树谁长得快。十年前,我刚搬到这里的时候,一切都和故事中一样。但是那个印记在岁月的流逝中,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不但在我这里消失了,在树那儿也消失了。 不过我还记得这株腊梅刚种下去的情景。它正对着一楼书房的窗户。那天我趴在大桌子上写作业的时候,传来院子门打开的声音,接着是母亲的笑声和脚步。我努力的扒在窗户上往外面看,却发现一颗幼小而瘦弱、黑不溜秋的树枝插在了窗户外的花坛里。我跑出去问母亲,这是什么?母亲说,这就是腊梅,一种在冬天开放的花。吃完晚饭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围着这棵腊梅看。父亲责怪母亲怎么只找到这样一根树枝。母亲说,它肯定会长起来的。 果然,那年冬天,我第一次看到了腊梅花。 从腊梅的东侧数起,这个巴掌见大的小花坛里曾经种过不少植物。最早和它相依为伴的是一株葡萄。为此我们还特意搭了一个架子,好让它的藤蔓可以爬上二楼的阳台,阳台里面是我的卧室——我还幻想过可以在夏天的早晨直接在自己的卧室里摘葡萄吃。可惜这终究只是幻想,葡萄的种植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气候和虫病,一年之后,它只结出了几串酸酸的小果子,而且越往后就越没有干劲,只知道长叶子,却再也不往上爬了。某个冬天,我们悄然结束了这棵倒霉的葡萄的生命,在它本来呆着的位置,种上了一株枝枝花。 枝枝花是我们那里的方言,至今我也没有研究过它的学名到底是什么。白色的花朵,花瓣很大,很厚,香味浓郁,带有些俗气的张狂。但它确实有张狂的理由;种下去以后,完全不需要费心。还没出夏天,它就迫不及待的开花,一开就是一个月。寒冬腊月,面对身边传来淡淡清香的腊梅,枝枝花也不见得有什么自卑,它大概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抵抗寒冷的天气上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的根须在地底愈发发达,生存能力也越来越高,已经不需要我们为它系上保暖用的塑料袋了。 这一点和另外一株白兰就大大不一样。我已经忘记白兰是何时来到我们家。只记得自从它来了以后,我在入冬之时就有了一份必做的功课——帮母亲把它搬进客厅,好让娇弱的白兰得以安然过冬。最初的时候,陪伴它一起走进室内的,还有不少朋友,比如月季、玫瑰、满天星等等,都是一小坛、一小坛的花儿,需要花费我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来完成这项工程。后来白兰的伙伴渐渐稀少,而它的块头也逐渐增长,从以前的一个小花坛,到现在的一个大缸;我们家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再独自完成搬运它的工作。作为回报的是,我在每个晚春时节,都有足够的白兰花可以带给班上的同学,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女孩儿。这一直是我很得意的一点。而当我离开家以后,摆脱了那件入冬时的累活的同时,也再没有看见它开花。每当在春夏之交的时候,城市的街头都会出现兜售用红绳儿串起来的白兰花的老头老太太,看见它们,我就忍不住想起家里那棵庞大而娇嫩的白兰。有情侣路过卖花摊,偶尔会有女孩撒娇要男朋友花那么一两元钱买一朵戴着玩,大多数男人都会很不耐烦的摆摆手。看到这一幕,我很想对他们说,买一朵吧,白兰花真的很香。那是你可能再也不会闻到的香味。 不是么? 2.
我掐灭了烟。梅花树在夏夜里显得如此沉默。我抬头望着它向上的枝丫,有些意外它原来是可以长到如此之高的。再往花坛深处看过去,枝枝花还是那样俗气,一株后来栽进去的月季则显得非常单薄。花坛周围的一圈草,好像也没有再长大。它们还是一点绿毛的时候,我还在绞尽脑汁想着今天晚上怎么编一个理由骗过父亲母亲好去同学家玩红白机。至于花坛外面的铁架子上摆的一盆盆花草,我已经很陌生了。初中的时候我还写过一篇作文,详细地描述了整个小院子里的植物,甚至还附带着写了一笔曾经在这个院子里生活过半年光景的两只老母鸡。老母鸡是奶奶从乡下带来的。它们活得并没有在乡下那么惬意,很快就成为母亲和奶奶争吵的导火索,然后成为了我们的盘中餐。 “太热了,快点进来洗澡,去楼上空调房睡吧。”母亲在屋里招呼我。 我“唔”的应了一声,又看了一眼沉默的梅花树,走进了屋子。我在进洗澡间之前问了下母亲: “腊梅后来还开过吗?” “开过啊。” “我寒假里面怎么没印象了啊。” “你才回来几天。而且现在冬天越来越暖和了,可能就开的少了吧。” “那枝枝花呢?” 一直呆在家的奶奶插话道:“开啊,很多孩子翻院墙进来摘花。” “哦。” 这是今年的七月,这是我们家决定搬离这座老房子的七月。 3.
我相信写作是一种表演。完全私人化的写作是不存在的。哪怕是记日记,也要准备有被曝光的一天。在我看到我母亲的日记之前,我还没有这种忧虑。但是在她有一次和父亲发生激烈的争吵以后,她流着泪给我看了她从刚结婚时到现在写的日记。我惊讶的发现只有中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如此细致地记录了她的心路历程,而且似乎预料到有一天会展示给她最亲密的人看。 我也知道我正在进行一种表演。这种表演的冲动从我踏进这栋老房子的时候就开始萌生,十年前那拥有自己大卧室和书房的激动是这种表演欲望的开始。到这个七月,这种欲望已经到了不得不发泄的程度。 父亲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慎重的表示了搬离的决定。 我问,还会再回去吗? 父亲说,你以后在外地工作,我们住在省会还是要方便一些。 父亲还说,你爷爷奶奶的住处已经安排好了。虽然楼层稍微有点高,不过目前那是最好的选择。 我没有说什么,只好挂下了电话。 如果我真的要表演点什么的话,那到底是什么呢? 洗完澡以后,我靠在自己卧室的门框上,环顾自己的房间。父亲在一楼,陪爷爷奶奶聊天。空气炙热得像一条静止的流沙河。 在这幕情感的舞台剧的最开始,我翻出了音箱,翻出了CD机,翻出了CD盒。 以什么作为序曲?让我们荡起双桨?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觉得我的童年有什么特别美好的地方。父母关系恶劣,家庭经济紧张,生活环境刻板、压抑、平庸。我无数次哭着跑回自己的卧室,因为考试成绩太差,被父亲恶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即使是哭,也是要被责骂的。父亲说一个男孩子,有什么值得哭的?哭?哭鬼哭!这些话从父亲口里说出来,特别有说服力。因为除了在一次葬礼上,我从没有见他流过眼泪。他出现在这个房里的时候,就是一根硬直的柱子,强行把我架起来,要我同样硬直地走下去。他的一生也许非常平淡,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但是他确实没有哭过,至少在我的记忆里。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狠命的追着这个傻逼的教育制度跑,或者被它追着跑。直到父亲在我高三的时候离开家,才让我有了喘息之机。我想既然这种教育制度如此傻逼,那么只能用更傻逼的办法去对付它。于是我完全采取针对考试的方式来学习,最后考上了一所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学校。 知道我的高考成绩的那天,父亲非常高兴。他在我的房间里转来转去,不断的搓着手,笑嘻嘻的和我讨论录取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和他都很清楚我的分数让录取结果变得没有什么悬念。但我还是没有揭穿他,而是也很配合的一起在那里搓着手,假装忧心忡忡。 然而在那个暑假,我压抑已久的情绪得到了爆发。我趁着家里没人,自己在墙上画了一幅巨大的壁画。壁画的内容是一个人蜷缩在光秃秃的树林里,呆呆的望着远处的工厂。后来我同学对此的结论是,我从那个时候起就已经充满了现代化的忧虑。不管怎么样,母亲下班以后看到那幅壁画的时候,眼神的确是充满忧虑的。她满面怒容的掉过头来,第一句话就是:用白颜料可以盖住它吗? 而我,只是得意地看着墙上那片工厂的浓烟,它们已经飘到了天花板上。 从那以后,卧室的墙壁开始被我糟蹋得一塌糊涂。我题诗、画画,张贴摇滚乐队的海报,这个折磨了我青春六年时光的素净的房间,在一个夏天就面目全非。当我最终背上行囊,去北方闯荡的时候,留下了一个五光十色的卧室。 母亲有时候跟我说,当她打扫房间时,看着那些画,和看见我一样。 我说,我就是为此才留下这些痕迹的。 而此时此刻,这些痕迹竟然要永远地从我生活中消失了? 4.
我换了一张许巍的专辑,背景音乐变成了《曾经的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多么大。 那让我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消失无踪影。 这出舞台剧开始要落入抒情和伤怀的俗套了。 我这样想着,“嘿嘿”一笑,躺在了地板上。 那些理想和爱情,和这个房子都没有什么关系。当然,所有的理想和爱情,最终都会和房子扯上关系。 我曾经在某年夏天发狂一般的思念一个女孩,像一只困兽般在这个房间里转来转去。等到开学以后见到她时,她告诉我她和另外一个男生在一起了。 我也曾经在某年秋天和另一个女孩在这个房间的床上温存。她和我一起回来探望我的父母,而我的母亲不动声色的在我书柜里放了一盒保险套。现在床被好好的收了起来,床板卸下、床柜摆好。那个在我怀里微笑的女孩,如今已经不知道在何处了。 我还曾经在这间屋子里写下过豪言壮语。我还曾经在这间屋子里偷偷地看美版《花花公子》。我还曾经瞠目结舌地在这间屋子的电脑前看《索多玛一百二十天》。见鬼,那真是一个震撼的经历。就在半年前的一个深夜,我还激动的和网上的朋友们欢庆我们的团队在《魔兽世界》里面取得了八区伊利丹的FD。 世界真的很小。 但也真的很大。 RollingStone唱:anybody seen my baby,anybody seen her around。 看不到的。我想。这个世界的犄角旮旯太多了。如果要我再一次为爱情低头,我还不如去入党呢。 这是我在沉沉睡去之前想到的一个冷笑话。 当我被母亲叫醒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
母亲责备我说:“为什么不去床上睡呢?” 我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 “快去洗澡,然后去床上睡吧。” “哦。”我随口答应了一句。 隔壁房间的床上有一阵我熟悉的味道。我知道,那是我家的床单,带着我母亲手洗出来的味道的床单;那是我家的枕头,带着被我父亲睡久之后产生的发油味道的枕头。虽然周围的空气里有了一阵空调带来的凉意,但闭上眼睛,这还是我所一直熟悉的那张床。 一个家里面,就应该有那样一张床。 这是一张在任何其他地方都不能取代的床。 我想起16岁那年,在高中短暂的住校时光。那儿有一张狭窄而低矮的高低床。每次我睡上去的时候,我都会暗自地想,到周末我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就可以睡我自己的大床了。
18岁那年,我离开了家,去远方读书。躺在宿舍的床上的时候,我仍然在想,到假期我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就可以睡我自己的大床了。 19岁的时候,我到西北作了一个长途的旅行。在敦煌、在德令哈、在湟源、在西宁,我辗转在不同的床上,虽然每次都迅速的酣睡过去,但我还是在想,我快回去了,我快回到我自己的床上了。 在北京疲惫地奔走的时候,我想我还会回到自己的住处,我的床上还躺着一个美艳的姑娘; 在上海孤独地徘徊的时候,我想我还会回到自己的小窝,我的床上还有一个忠实伴随我的枕头。 我睁开了眼。那现在我自己的床呢? 我轻轻地又走回到我的卧室。黑暗中,我那被分解得支离破碎的单人床,沉默地呆在角落。 以后我连它也会告别的,对吧。 5.
第二天早晨醒来已经快中午了。
母亲对我紊乱的作息时间已经见怪不怪。 她听见我醒来的响动,从楼下走上来,跟我说: “本来早上要叫你一起去看看外公外婆的,你爸先去了。你吃点东西,也过去吧,我和你一起走。” “好。”我迅速地跑下楼洗漱。 奶奶看见我,笑着说:“你慢点跑,楼梯都要被你震垮了。” 我嘿嘿笑了笑。 母亲也下了楼来,对我说:“你回上海的火车票也买好了。明天我们一起去拿票。” 恩,终于要走了么。 窗外的阳光耀眼。那是这个七月的阳光。 那是我家乡的七月的阳光啊。
终稿于2008/10/7 抱歉,我要离开了 闷骚文人的绝唱风流这个词儿搁以前,大多数都是用来形容文人雅士的。可惜的是,很多文人弄的一些事儿都称不上风流,至少很难给日后我们这些重走文人路的小白们做出一个良好典范。
吴梅村字骏公,号梅村,太仓城厢镇人。在明朝末期那会儿,实在是个炙手可热的牛人。先是全国高考第一名,然后最高领导人亲自面试,第二,给了个榜眼。关键是,他那时候才22岁,相比一帮颤颤巍巍赶考的老头子们而言,实在是太年轻了。之后官运也很亨通,基本上一个读书人可以想到的牛叉职位都做了个遍。 崇祯十四年,在吴梅村名满天下十年后,他在秦淮河畔和一位著名美女相识。 这位美女是秦淮八艳之一的卞玉京。 秦淮八艳是很有名的,但是细细说起来,恐怕很多人也不能脱口而出这八位美女都是谁。反正卞玉京就是其中一位,能够入选“八艳”之列,应该也是很有她的独特之处。在那个时候,她能喝酒的名气和陈圆圆美貌的名气差不多。 其实我们现在很难想象那些女子的生活状态。如果想得太风花雪月,这些女孩儿都跟花儿一样被细心呵护,这也是不客观的;如果想得太肉欲横飞,也有些太玷污这些女子,她们也有自己的梦想,她们也有自己精致的生活。倘若说她们真的纯粹卖艺不卖身,我是不太相信的;八艳的女子后来大多数没有生育,这一点让人很费解——我想有些淫乱和混沌的生活是导致她们含恨的一个原因。 但是即使这样一群在风月场上摸爬滚打的女孩们,也会有自己的爱情故事。卞玉京爱上了吴梅村。一个青楼女子爱上了一个名满天下的大诗人。 这是一桩看上去不错的姻缘。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卞玉京是一个比较矜持的人,也是一个比较有个性的人。据说她爱整洁,还据说她只和自己喜欢的人倾谈,还据说她文采斐然。她饮酒,饮酒之后面若桃花;她写诗,诗作让吴梅村惊讶。
“剪烛巴山别思遥,送君兰楫渡江皋。愿将一幅潇湘种,寄与春风问薛涛。” 吴梅村问,这是谁写的? 旁人笑着说,这是赛赛写的。 卞玉京叫卞赛,赛赛是她的昵称。 吴梅村摇了摇他那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脑袋,说,真是不错的诗作啊! 年轻的南方国立大学的中文教授,充分肯定了一位新生代青楼歌妓的作品。 卞玉京在后面悄悄地看着他,抿着嘴没有笑出声来。她那天高兴得很。 吴梅村借着酒意,大声说,我要对这位美女的文采进行一点小测试! 赤裸裸的调戏。周围的人们起哄地看着这一切:哎哟,这两位来电了。 前辈文人的闷骚就此可见一斑。 过了不多久,卞玉京就给吴梅村寄来了一封信。她说,我想嫁给你。
吴梅村这个时候没有喝酒,他相当冷静。他已经听到风声,国舅要南下选妃,卞玉京赫然名列其中。这趟水太深了,吴梅村搅不起。 更重要的是,他是名满天下的大诗人。他的元配夫人,是皇帝钦赐他假期回去成亲的。 国家最高领导人对你说,小伙子,好样的,我很欣赏你,这样吧,给你几天假期,你回去把老婆娶了吧。 这个老婆就不是一般的老婆了啊! 吴梅村无奈之下,抱起一把吉他,啊,不对,拿起一只玉箫,猥琐地溜到卞玉京的宿舍下面,吹了几首很伤感的曲子。 闷骚乘以2。 两年以后,卞玉京嫁入了一豪门。但是她不高兴。她看不惯豪门里面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这位昔日艳名秦淮的女子,心里还是惦记着那位欣赏她才华的大诗人吴梅村。也许她只是惦记人间还有这样一位男子欣赏她。也许她只是惦记当年众星捧月般的繁华。也许她什么都没惦记,她只是讨厌和一个没有品味的男人生活。
女人的心思,又有谁真的知道呢?她当初是不是真的爱上了吴梅村?还是只是为了在飘零的乱世保全自身而愿意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呢? 但是吴梅村一直都很伤感。我们现在又可以知道,前辈文人都是很喜欢伤感的。他毫不犹豫的错过了一个女人,又毫不犹豫的为这段错过而憔悴不堪。
这个时候的吴梅村生活陷入了很大的窘困。这种窘困不是来自别的方面;他名声太盛,被请去清朝当官,于是就此背上了“贰臣”的罪名。 有愤青写诗骂他: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 几百年后,清朝俨然成为汉人们顶礼膜拜的一个盛世。吴梅村如果知道日后辫子戏这么多,应该不会如当初那样郁闷吧。 但是当时的事实是,老吴每天郁闷的坐在办公室里面,随口应付着上司的交待。他呆呆地看着窗外的景色,当年那美好的记忆都哪儿去了呢?那位想要嫁给自己、谁知最后却沦入豪门的女子,现在过得怎么样?她现在还好吗?
有小道消息灵通的人士告诉他,那个女孩,当年大名鼎鼎的卞玉京,不堪豪门折磨,出家当道士了。 “我靠!悲剧啊!”老吴折断了一支笔。 如果当初自己答应了那个率真可爱的赛赛呢?她会不会不像现在这样寂寞? 如果当初自己不出仕清朝,我会不会比现在快乐? 不知道多少公里以外,一身道袍的卞玉京,坐在一只小船上,撩着河水,打了个喷嚏。 于是明末清初的大诗人吴梅村,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休将消息恨层城,犹有罗敷未嫁情。 车过卷帘劳怅望,梦来携袖费逢迎。 青山憔悴卿怜我,红粉飘零我忆卿。 记得横塘秋夜好,玉钗恩重是前生。 很多年以后,卞玉京在另外一个闷骚文人钱谦益那儿看到了这首诗。她的心中忽然涌起了一阵悸动。这个自己思念过很久的男人,原来也还为自己写过这样一首诗。
于是他们再度重逢。 已入空门的卞玉京,亲自为吴梅村弹了一首曲子。 她一边弹着琴,一边唱着歌。 吴梅村听得泪流满面。
青山憔悴卿怜我,红粉飘零我忆卿。
谁是谁的谁,谁为谁憔悴?谁又在为谁飘零呢?怜惜与回忆,这些短暂的情感,真的可以在人世间长存吗?还是不得不寄予字里行间,坚持着不让人忘记呢? 作为前辈文人的老吴,确实写了一篇闷骚文人的绝唱。 我想,我还是会一直记得的吧。 2008/10/5
于沪上 9/30/2008 周年祭“我知道一切迟早都是要结束的。但是请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来完成最后的祷告。” 那个犹太人虔诚的跪在地上,而他的背后是一个面色阴森的盖世太保。 我忘记了这是哪一部电影的场景,也忘记了是在哪一个百无聊赖的夜晚看的,甚至忘记了我当时是否裹着毯子、抽着廉价烟,一边磕着瓜子,一边听室友抱怨为什么游戏里面的raid总是出问题。 但是请多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来完成这最后的祷告吧。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一切迟早要结束的,不是么? 即便不再相信海枯石烂的誓言,也仍然怀念当初豪情万丈的单纯; 即便不再相信人海重逢的童话,也仍然怀念当初低头徘徊的惆怅; 即便不再相信天长地久的未来,也仍然怀念当初那一点小小的憧憬。 那会是一段什么样的时光?如早晨的霞光,虚幻的烂漫;如夜晚的霓虹,冰凉的温暖。 你望着我说,我是不是你见过的最有思想的美女? 我吹了声口哨,旁边正巧有一个美腿路过。 你还对我说,我们要去周游世界,吃遍所有的美食。 我拿下超市里的一捆降价香肠,咳嗽了声,微笑的注视你的眼睛。 我不厌其烦的对你讲着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人类的森林里,有一只迷路的熊。它走啊走啊,怎么走也走不出去。它觉得很孤独,孤独透了。在这个时候,它看到了一个肘子,哇,这么美味的食品,岂不是要大快朵颐?肘子发话了,熊啊熊啊,你不要吃掉我啊,我可以陪着你,一起在这片森林里面流浪。很久很久以后,人们在一块不知名的小树丛中发现了一块墓地,墓碑上刻着一行字,它说:熊和肘子就这样一直在一起,流浪到死去。 上海的夜晚一如既往的美丽。十一的礼花在远处绽放,那巨大的轰鸣,伴随着斑斓的焰火,一起向我袭来。
“砰!” “那么,我的祷告结束了。请便吧。” 我摘下了帽子,默默的面向远方,等待时间给我最后一枪。 2008/9/30
于沪上
7/24/2008 对高尚的人犯贱今天听一个朋友聊起她闺密的伤心事。 该闺密和她老公结婚以后,那个男人被诊断出患有运动神经元萎缩症,医生宣布他活不过五年。这个痴情的女人觉得要好好对待男人,所以平日里百依百顺,但唯恐这个病可以遗传,没有打算养育后代。谁知道这个爷们也很生猛,出去又泡了一小妞,公开的理由是他妻子不给他生孩子。 女人负气之下出走国外,谁知小妞又和男人分手了。两人又回复以往的生活之后,一日又因为女人不肯生孩子而吵了起来。这时女人再也忍不住了,把男人所得的疾病的严重性告诉了他。男人听了,呆了半晌,郁郁地说,怪不得那个小妞离开他了,他再也不相信异性,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女人听了勃然大怒:好,你不就是嫌我不给你生孩子吗?好呀,那现在就生一个,哪怕是试管婴儿也生。到了这个时候,男人才怏怏地说,他和那小妞试过了,没成功。女人一时气绝,原来他早就知道一切的根源在他自己,却一直把责任都推卸在女人身上。女人找她的好朋友哭诉,说就是觉得离不开这个男人,才想一直坚持和他在一起,哪怕是被人看作犯贱。想不到最后的真相竟是如此。 朋友讲完了这个故事,幽幽地说,你看,人真是奇怪的动物。 我说,你的闺密才是奇怪的动物。 犯贱这个事情本来是人之常情,试问有哪个人活在这世上不会自己给自己找点罪受?找点罪受才是丰富多彩的人生。犯贱可以,但是为什么非要对一个卑鄙的人犯贱呢?如果非要吃便宜的菜,那么可以去个高级点的馆子。俏江南里面的什锦炒饭味道也许还不错;但是既然到了清真牛肉面馆里面,还非要只点一碟咸菜,那就是智商有问题。 我一直相信,很多在爱情里的人们,都会对对方无条件的付出。当付出没有正面的回报甚至是相反的回报的时候,也还是会有很多人继续坚持下去。这种很犯贱的行为在我们身边周而复始的发生,这有时候也让我感叹世界原来还是挺美好。但在犯贱中的人们啊,你们可以义无反顾地选择这种行为,但千万要慎重的选择这种行为的对象。对于一个畏惧责任、背叛妻子、人品低劣的男人,何苦为了他犯贱呢? “秦淮八艳”之一的名妓董小宛,为了一个冒公子,只身带女仆前往南京,路上遭遇强盗不说,还遇上大风雨,险些触礁身亡,最后见到冒公子,却被人家草草几句话给打发掉;时至深秋,还痴痴地只穿着分别时的夏衣,几乎要被冻死。即使后来嫁入冒家,夹着尾巴做妾,上上下下讨好的分外周到,在逃难时居然要被冒公子抛弃。倘若不是她的公婆怜惜她,只怕她早已做了清兵的刀下亡魂。这是对一个卑鄙者犯贱的极高境界,如果没有彻底的觉悟,还是不要踏上这条不归路。 反观前些时的知名粉丝杨丽娟女士,为了刘大叔苦苦相思几十年,家徒四壁不说,最后自己父亲的老命都赔了进去,刘大叔也只是安慰几句了事。但刘大叔是何许人也,行得端,坐得正,屹立歌坛几十年不倒,人品实在没话说。发生了这样的疯狂粉丝事件,他也处理得比较合适,依然魅力不减。所以我虽然为杨女士一叹,却也要由衷的说她犯贱找对了对象。如果犯贱真是爱情的宿命,那么还是找个高尚点的人犯贱吧。 7/8/2008 【旧文】故事之一我愿意做这样一个测试。在一个嘈杂的环境下,在有限的时间里,我如何可以有
条有理的讲述出一个让人动容的故事。这一切必须基于某种硬件条件,比如我有
健全的双手,我有敏感的思维,我能熟练的在电脑屏幕上表达我的想法。我想我
还是很幸运的人,我完全可以兴致勃勃的来进行这样的尝试,而不惧我可能傻乎
乎的突然愣在那儿,在到处都是嘴巴和尖叫的肯德基里表现得手足无措,目瞪口
呆。
我们都有过年轻的时候。年轻这玩意,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可以代表
某段时光,它可以代表某个人,它也完全可以成为某种借口。这种借口是针对你
准备矢口否认的事情而言的。是的,所有人都有这个权力,在白纸上不小心涂错
颜料的时候,可以找一块胶布来掩盖。然而,当颜料越涂越多以后,你会发现那
不自然的一块总是在你眼里晃来晃去,“像根针一样。”
最后一句话是可可讲过我听的。可可非常善于使用这样的比喻,从而使得自己的 说教不显得那么苍白。当然,实际上仍然很苍白——不过这还是给了我足够的微
笑的理由,藉此我可以表现出极大的信服的模样,让可可获得说教的满足。
这种风格不是一贯如此的。至少在某些时候,比如可可年轻的时候,他不喜欢说
类似的话。很多年前,他在筹办文学社的时候,大手一挥,说:“靠!干了!”
那一撇蓬松的头发在他脑门上一颤一颤的,伴随他大力的手势和语气而充满了生
机。
那个时候,我坐在下面,一动不动的看着他。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女孩。 我悄悄的扭过头去,我的眼角可以看见那个女孩姣好的面容和身段,以及她盯着 可可的闪闪发亮的眼睛。见鬼,那是一双深情的凝视着自己的情人的眼神。于是
我做作的咳嗽了几声,借机把头重新摆正了位置。
“斯基!你看怎么样!就这样开始吧!”可可大声的对我叫了起来。那个时候的 他是如此的快乐而富有激情。
“我……我没意见。”作为这所高中的校报总编,我有必要在这种非官方的文学 社发起者面前保持一种宽容的低调。
“小鹰!你觉得呢?”可可对另外一个目标发问了。 “恩!好啊!”小鹰眯着眼,同样充满欢乐的回答道。 于是,这三个年轻的人——是的,年轻——在一起饶有兴致的筹划了一个以“文 学”命名的社团。老实说,我们并不清楚社团到底意味着什么,只是这个东西让
人听起来是多么的热血沸腾啊!可可和小鹰就是这样充满了少年的热血的人。而
我的角色,准确来讲,类似于官方安插进来的顾问一类的人物,只是这种安插是
我自愿的,实际上也是自我想象的。
“我不是很相信真的会成功。”我对小鹰说过。当时我和小鹰一起在早自习的走 廊上来来回回的走着。我们戴着学生会干部的袖套,在完成每周一次的检查值日
的工作。
“为什么呢?”小鹰睁圆了眼睛,“可可那么努力的去做了呢!” 我有些不敢直视她的眼神,于是把头仰了起来。“啊……会很难吧……我们什么 经费都没有;要知道,校报每期那点印刷费都要找校长磨来磨去才能搞到。”
“会好转的!可可一定有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小鹰乐观的说道。 那个时候我忽然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男人的预感是很奇怪的……老实说,男人 没有女人那么乐观;所以,通常都会觉得会发生很不好的事情,特别是这么一个
可爱的女生在你面前对另外一个男生表示如此的崇拜的时候,老天,你会有很好
的预感吗?
文学社开始吸收更多的会员了。而且,确实有钱了。可可给所有人制作了一块文
学社成员的小牌子,而获得它的前提就是交纳足够的会费。于是,第一期会刊的
出版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这一切都是小鹰告诉我的。从那次聚会以后,我已经很少再见到可可了。他开始 保持一种神秘的姿态,在低年级的小妹妹心目中成为一个传奇般的角色。
所以当这个传奇于某一天来找我的时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传奇同学看起来略有一些忧郁。我们翘了半个小时的午自习,一起溜到操场旁的 小树林里。
“怎么了?”我觉得很热,颇有些不耐烦。 “那个……小鹰你知道吧……有一次和我们一起开会的……”可可搓着手,慢悠 悠的说。
“废话,怎么了?”我叹了一口气。 “那个……昨天我们两个没上晚自习。” 恩? “我们……我们一起走到了河边……我们在街上逛,聊天,吃东西,然后继续逛 ,继续聊天,走了好久……”
“继续。” “我们,我们走到河边,找了一块地方坐下来……” 可可抬起头,忽然换了很慎重的语气说:“我吻了她。” 我一时惊呆了。 我们两个都没有作声。这实在是一件有些可怕的事情。 “恩……我说……吻一个女生是什么样的……?”过了很久,我终于问他。 可可挠挠头,说:“反正,吻嘛……你知道的……” “我操,我他妈才不知道呢!”我很懊恼的骂了一句。 “女生的嘴唇很软。”可可认真的对我说道。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的回道:“别、废、话,男生的嘴唇也、很、软。” “其实我还做了其他的事情。”可可又鼓起勇气对我说。 我握紧了拳头,冷冷的说:“老实交待。” “我……我摸了……她的……她的胸部……” “……”我恨不得把可可给拖出去生吞活剥了。 “很软……这回你没话反驳我了吧……”可可略有些得意的对我说道。 那次让我高中纯情受到极大打击的事件过去一段时间以后,可可和小鹰之间的各
种事迹就开始疯传进我的耳朵。
他们公然在一起手牵手逛街,他们公然在食堂一起吃饭,他们公然一起逃课……
小鹰这个时候已经不再是学生会干部,我再也无法遇见她。而可可仍然是那个神
秘的传奇社长,我更是找不到他人。
有人告诉我,如果上课的时候找不到可可,那么他一定还在宿舍睡觉,如果他不 在宿舍睡觉,就一定和小鹰在一起。
“……你太过分了!”我终于按耐不住,冲到了可可的宿舍,从床上揪起了他。 “怎么了?”可可惊讶的看着我。 “你和小鹰……!!”我愤怒的冲他喊道,却不知道我到底该愤怒什么。 “我和小鹰……?我会和她永远在一起的。”可可幸福的笑了。“她以后会做我 的新娘,哈哈!”
我愣在了那儿,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在那以后不久,可可就搬出了宿舍,和小鹰同居了。 我偶尔在学校遇见过可可,他和小鹰在一起走着。
我哭笑不得的和他们打招呼:“两位才子,知道回来上课了?” 可可微笑着拍了拍我,客气的说道:“不要说这么有损我们形象的话。” “文学社的事情弄的怎么样了?” “已经出了第二期了!”小鹰抢着说,“斯基,为什么你不投稿呢?” “哈哈……我的文笔太烂了……”我打着哈哈走过。 走了很远,我还是忍不住回过头看了看他们。 可可和小鹰的身影,很近,也很远。 …… “不可能,你在骗我。”可可根本不相信我讲述的这一切。
“我完全没有骗你。这是你年轻时候的故事。”我盯着可可说。 “不……不可能……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会永远和小鹰在一起?”可可气愤的驳斥 道。
“你……” “而且,我怎么可能出去同居呢?我还是高中生啊!”可可继续辩驳道。 我开始沉默不语,只是一直盯着他。 “这是你年轻时候的故事。你真的忘记了吗?”过了很久,我缓缓的说。
可可吸了一口气,安静下来,开始摆弄手里的手机。 我起身离开了。 是的,这已然是很多很多年以后。
我被一个女孩委托,来找可可,告诉他,在他身上,真的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 而这个年轻时候发生的故事的结尾是很轻描淡写的。因为小鹰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她说的语气很平淡。
这个事情被他们父母知道了。小鹰被强行换了高中。她考上了一所二流大学。然 后她毕业了。现在,她要结婚了。
“可可还好吗?”小鹰笑了笑,看着我说。 “恩……他很好……他的公司已经可以盈利了……哈哈!”我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只好胡乱拼凑了几句话。
“那你要告诉可可哦,我也很好,小鹰睁圆了眼睛,“我很好。” 我拼命逃离了这个姑娘。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知道某个人也坐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面,眼睛环视着这样一
个充满嘴巴和尖叫的地方。你会想些什么呢?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傻乎乎的愣在那
儿,手足无措,目瞪口呆。我说,快活的家伙,让我们继续来讲另外一个故事吧
。
2008年早春
写于武昌火车站外某快餐店内
这是一个有趣的尝试 封建统治的礼物 中国人几千年的封建统治,给后来统治者留下了两件极好的礼物。一件是对专制主义的认可,一件是永远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体。前者保证了这种专制秩序可以在历史上一以贯之,后者保证了因为这种秩序而产生的矛盾可以有一大票人来毫无怨言地买单。
然而,专制主义所催生出的对那些站在权力金字塔顶尖的英雄们的崇拜,在劳苦大众那里则转化为另外一种类型的力量。士人阶层可以津津乐道知识英雄或者政治英雄的诞生,而老百姓们则永远乐于看到水浒里面那一百单八将的替天行道。靠个人武力,强行解决秩序和制度所不能解决的黑暗与腐败,是中国普通民众念念不忘的暴力监督模式。醉打蒋门神,拳揍镇关西,在这一系列民间好汉除暴安良的光辉事迹中,政府部门不是集体失语,就是始终站在好汉们的对面。 这倒不是说中国人有多么野蛮。有趣的是,历史上,对封建体制的歌颂总是远多于抱怨。一旦有个清官到任,民众们无不奔走相告,喜不自禁。农民阶级总是相信上天有眼,总是相信这个制度会为自己主持公道。但是在另一方面,民间好汉的出现,民众又往往表现出极大的宽容、理解,甚至支持。这种矛盾反映出来的不是中国人对制度本身的反思,而是对制度执行者的极度不信任。当对执行者的不满到了极点的时候,就会群起而攻之,有的史书言之为“造反”,当然也有史书称其为“起义”。这种“造反”的逻辑被绝大多数中国人所接受——官逼民反!如果不是那些狗官让俺们吃不饱饭,俺们怎么会揭竿而起呢?“反”的是朝廷,是制度的执行者,是以前自命为天子、而现在已经丧失资格的“人”。当情况有所好转,民众开始得到一些好处的时候,“反”就迅速站不住脚了。太平军在云贵势如破竹,但是进入中原及江南以后就开始遭到极大的抗拒。一方面固然是有汉族地主的作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因为他们的“反”在这些地区不能引起什么共鸣。至于所谓的施政纲领,老百姓是并不买账的。不但不买账,他们多半是抱有嘲笑的态度,并且伺机在其中大捞一把。 中国人不怀疑制度本身,这不能不说是封建统治一件极大的成果。在面对制度本身的绝对权威的时候,中国人往往会选择三条路,做奴才、造反和死掉。死掉是自身生命的消亡,对于生者没有意义;着重点就在做奴才和造反上了。鲁迅先生要更悲观一点,他直接说中国的历史是做稳了奴才的时代和尚未做稳奴才的时代。的确,如果我们实在不能将造反和劫掠有效的分开,还不如谈谈做奴才的问题吧。我可以痛感当时知识分子对中国现状的绝望;我更要痛感的是,这种绝望,至今依然如昔。市民社会、乡绅阶层,这些第三空间的讨论浮泛于大学教授的职称评定之中,飘渺于历史的回顾和整理之间。网络一度被寄予厚望,然而实际上也被新时代的水浒英雄们所占据。他们自命为草根,自命为最淳朴的正义代言人,但是结果也不过是形成一股针对个人的谩骂讥讽的热潮,让“因言获罪”有了最新的注释,甚至演变到现实生活当中。 制度和秩序的区别,在大多数人眼中,也是颇为暧昧不清的。这也可以看作是封建统治和愚民政策的重要成果。制度可以保证秩序,但是秩序的保证并不一定需要某种特定的制度。正常的人类社会需要秩序的保证,但是却不需要一个让人诟病的制度。因为崇尚秩序,崇尚稳定,而盲目的崇拜制度,在现在的中国,这并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最后的结果只能回到“造反”的逻辑上来,让制度的执行者们继续面对几千年来一直都有的挑战。我相信,这种挑战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但是处理这种挑战的成本越来越大,尽管我们还有农民兄弟帮我们内部消化处理物价上涨、贫富不均的矛盾;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被经济的马鞭驱赶着拼命往前奔跑,只能拿“稳定压倒一切”来搪塞所有的不满。 然而悲剧还是会产生。杨刀客的利刃屠杀了百姓心目中抽象的坏人,却也屠杀了亲人心目中具象的父亲、丈夫、好友。陕西的群众砸掉了平日里骄横的警车,却也砸掉了纳税人辛辛苦苦的血汗。看着水浒后传在一幕幕的上演的时候,我只好颤巍巍的等着有一天,轮到我自己来签字买单。 6/11/2008 呻吟的凭据我面对着电脑,一口一口酌着这一小杯白酒的时候,想,原来呻吟也的确是需要依据的。
快乐的呻吟是因为肉体的交合,痛苦的呻吟是因为创口的触目。文学的呻吟是因为感情的缺憾,科技的呻吟是因为创意的匮乏,经济的呻吟是因为资金的流失,而政治的呻吟是因为专制的蛮横。
我可以继续列举种种的呻吟,那些或高或低的声线,在我头脑中清晰如痕。奇怪,我记不住高潮时的失声尖叫,却执着于多少含有苦痛意味的呻吟。我不能否认朋友对我自虐倾向的评价,即使我内心里并不以为然。
我的思想随酒精和键盘游走的时候,脑海中却是一副奇怪的画面。
一个高高在上却气色阴森的黑雾,骄傲的对我说,呻吟是要有凭据的!而你,其实什么也没有!所以你才如此热衷呻吟~!
我又饮了一口酒。
哦,大概真的如此吧。
我本是没有资格呼啦乱叫的笨伯。我本是这世间搞笑和快乐的一份子。我觊觎呻吟,不过是觊觎一项久已丧失的功能,觊觎一项求索而不可得的特长。好像太监们如此宝贝自己那装在罐中的命根,我简直也对这被阉割的本能如痴如醉。我动用一切的能量维护自己呻吟的资本,那些小小的痛楚从未如此被放大过。
切,不过是呻吟而已吧。除我之外,又有谁会在乎呢?
又:歌行体一首赠故人何处袭悲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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