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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9/11/18

都江堰的初冬(2)

昨夜,小组里面有人在交头接耳地议论,说出去搞一搞。
啊?搞啥?
我极力做出一副十分无辜的表情,睁大我天真的双眼,看着这些来来去去的叔叔们。
“出去吃点东西而已啦……”走出指挥部以后,某领导说。
“哦……”我靠,我居然失望了……居然……

山区初冬的时节,在一个敞开式的门店里面吃火锅鱼,着实有些考验耐寒力。不过一直吃着指挥部不咸不淡的上海菜,这点麻辣鲜香也实属难得。喝了几杯酒以后,想着有些燥热,要把外套脱掉;可是刚一脱去,又马上觉得寒气逼人。
还是就这样敞开衣襟喝吧。
领导看着我,很高兴的说:小伙子,多留段时间吧,像你这样又抽烟又喝酒的,是人才啊!
我挠了挠头:领导都发话了,那就喝吧!!
2009/11/13

都江堰的初冬(1)

很难想象到几年之后,我还会因为在上海的工作而回到四川。
本来以为这辈子也不会再和四川打交道了呢。
从双流机场出来,听到只字片语的四川话,感觉很陌生。路上和接我的司机打趣说,我也会讲四川话,结果憋出了几个莫名其妙的词语,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册那。”我自己嘀咕了一句。
果然,现在还是这句话讲得最熟了。

不出所料,在援建指挥部吃的晚饭,是上海菜。本来想饕餮一番的我,也只好把这个愿望压在了心底。
其实如果真的吃顿川菜,说不定我也会被辣得直皱眉头呢。
喂,人都是会变的啊。
我忍不住想对几年前的我说一声。
那好像也是个冬天,至少在西宁是的。我喝得烂醉如泥,像坨狗屎一样回到旅馆。
当时的我到底是如何想的呢?
我躺在旅馆床上,点了根烟,希望能想起点什么,又希望能焚烧掉什么。

相比这样的无聊的情感,还是面对眼前的初冬更为现实吧。
从我把这个空间命名为大爷在冬季,我的各个冬天就会经常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根据这些冬天的故事,我大概概括出来:人生不是折腾,就是被折腾。政府讲说不折腾,但是没说不被折腾,这就给一切都留有了余地。
带的衣服应该还够吧?
这就应该是我现在首先考虑的问题。


于都江堰
2009-11-13
2009/8/27

匕首和大刀

       前几天无聊之下重温了90年代香港经典黑帮电影《古惑仔》系列,颇感触当年对拿刀砍人的憧憬。这么说吧,即使是一个身无长技的胖子,即使是一个只知道读书 考试的孩子,也对街头厮杀、江湖道义充满纯真的想象。这种想象没有上升到掌握社会底层霸权的境界,只是一种对坏人的仇恨,一种弘扬正义的原始冲动。

       比起枪炮之类的现代杀伤性武器,刀枪之类的冷兵器更有手刃暴徒、铲除邪恶的快感。这也许是为什么即便如《星球大战》这样反映未来的科幻片里,杰迪武士的拿 手武器仍然是激光剑的原因。而冷兵器之中,最能让人有此快感的,非大刀莫属。枪的招式固然花哨,但离敌人太远,纵然一招毙命,还要依靠“回马枪”这样有些 耍赖嫌疑的手段;剑的招式固然飘逸,但细长的剑身实在没有任何暴力的感觉,更没有强横的狠劲;说到底,抄起一把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更能昭显持刀者的 厉害,更能发泄心头之怒。

       文明的世界里,打打杀杀多少有些太粗暴;于是文人墨客们操起自己的一支笔,幻化成冷兵器,向敌人发起攻击。我看了看,古往今来,甚少有人把自己的文章比喻 成手枪或大炮;一方面大概是对杀伤范围的预估比较保守,一方面大概还是觉得刀枪之类的更加过瘾。而这可供挑选的比喻之中,又尤以匕首为多。最著名的说法, 大概就是鲁迅在《小品文的危机》中讲的:“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

       匕首优先于投枪,说明前者更符合鲁迅对自己文章的想象。而这匕首的比喻也从此风行国内,一把一把匕首式的杂文刺向反动派,看他们在那里应接不暇,实在是大 快人心。到了现在,匕首式的文字仍然很有市场;社会的弊端无论根本原因为何,其表征总是很细微的东西。楼房倒了,富二代撞人了,匕首就很能针对这些问题一 把接一把地刺出去,有时候能刺出血,有时候能刺中要害;总之不管对方如何招架,投掷者总能获得攻击的快感。

       然而这匕首的快感现在越来越让我怀疑。匕首投得再多,也是匕首;更何况现在匕首的质量良莠不齐,纵使敌人浑身破绽,也不一定能把把见血,遑论一击即中。投 掷者当然是使出了招数,通体舒畅;可是自己爽了不代表别人也和你一起爽了,更不代表对方不爽。搞不好是自己人没什么感觉,匕首却刚好击中了对方的G点。

       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匕首的思维是短小精悍,不求深邃,但求迅速。但即便如此,匕首投掷者也总要在最后扯上一些看上去很深奥的东西,作为理论背景,凸 显不凡品味。也就是说,明明是匕首,却要配上大刀的刀柄。这种现象在最近流行的网络评论中尤为明显。评论者固然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人,发现了若干问题就大放 厥词,最后总要说说体制性的弊端,但这个弊端究竟如何,应该怎样,却语焉不详。总之问题说明白了,对问题的不满也说清楚了,对有关部门的愤恨也表述出来 了,然后凑出一篇文字来就可以发到博客中了。然而有的问题的确不那么简单,论者所愤恨的那点东西并非症结所在,其所泄愤的对象也有些风马牛不相及。

       也许我们不该对网络评论者要求太高,而应该鼓励这种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精神。但好的出发点不代表好的结局。这种匕首的文字,说轻了是缺乏针对性,说重 了就是不负责任。君不见网络谩骂已经蔚然成风,不是扯上党就是扯上中央?这谩骂的背后,胡乱投掷的匕首很有一些责任。

       如何纠正这样的问题呢?我以为应当重拾大刀。

       大刀的思维不同于匕首的思维。大刀的杀伤力大,体积也大,编制出这样一篇大论,不管是知识储备还是背景研究,都要到一定水平,到一定层次;努力向大刀式文 字迈进的同时,也是对所谈问题加深认识的过程。哪怕是空对空的文字,也要空出内容来;哪怕是讲小问题,也能讲得头头是道。提出问题的人,不要求也能找到解 决问题的方法,但至少也可以了解下解决的模式,搬来一些他山之玉,让不清楚问题的人略知一二。这一把大刀砍过去,才有十足的霸气,才有明确的目标;不用费 劲心机构筑文字,自然能达到大规模杀伤的效果。重拾大刀,才离那陈恶扬善的出发点更近一层。

       如果说匕首的恶劣倾向是引发不负责任的民间议论,那么大刀的恶劣倾向大概就是知识阶层的话语垄断。具备一定水平的文章肯定不是人人都写得出来的;掌握了知 识的人,自然更有掌握大刀的可能。对于一个民主的社会来说,这不是一个好的情况。但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引导民意,引导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大刀 也分好几种,有一种就叫九曲连环刀,其刀背上有许多钢圈。一旦挥舞起来,不但声音呼呼作响,也能让对方在招架大刀之余,留个心眼提防钢圈横扫过来。这钢圈 就可以由公众的声音构成,前提是公众愿意配合大刀的出击。这么说下来,对大刀的要求就更高了。

       目前阶段,匕首和大刀也许并不能真正体现论者水平的高低。但有心为大刀者,即使握着匕首也豪情万丈;只留恋匕首的人,空有大刀的功夫也有荒废的一天。《古惑仔》里江湖游侠儿们都有为兄弟拿刀捅人的豪气,今日的文字工作者们,何不也有点这样的拿刀气概?


于沪上

2009-8-27
2009/8/22

难得有夜清如水

三点多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心里想,册那,不会真失眠了吧。
一晃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依然毫无睡意,心里想,册那,真失眠了。

我还有什么时候失眠过?
应该还有过那么若干次悲惨经历,但我都忘记了。
这个事实要么说明失眠对于我完全不那么悲惨,要么说明我属于健忘型的人。
对于前者,以我现在的状态肯定不能苟同。
对于后者,恐怕就更说不过去。
就是因为一些怎么也忘不掉的事情,我才会在凌晨四点这个万物休憩连猫都交媾完毕享受快感余波的时刻,坐在桌前发呆。

发呆是我现在想到唯一可以做的事情。
以前我大概还有别的选择。比如喝点酒。比如抽点烟。比如看点毛片做点自娱运动。比如找本哲学书看到犯困。
酒在几个小时已经喝过了。点了一支烟,抽了几口就掐灭了。想了想又扒出来,点燃,抽了几口,还是掐灭了。
毛片没了,不知道去哪儿现下。哲学书大概都遗留在宿舍阳台了,带出来的几本属于装逼型的,看不看都是一样。
只好发呆了吧。

呆到后来,哥们十几年教育培养出的文艺青年武器都给逼出来了。
随手写点啥吧。
有些事儿,你真明白了,想通了,想透了,可你心里还是憋着一股子气,一股子劲,在某些历史重演的关头就蹦跶出来,搅得你胸口发闷,脑子发胀,放着舒服的床不睡,非要坐在桌前装文青。
这就是记忆太好的坏处。或者坦白一点讲,就是想太多的坏处。
人也不是那个人了,事也不是那个事了。一切的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你耿耿于怀的那点小伤害,往大了说,已经随岁月化作的滔滔江水消散不见,往小了说,也已经随啤酒化作的滔滔尿水渐流渐远。
何况也不见得就是伤害吧。你不过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自己作为受害者来讲述一段往事罢了。往事哪里还讲得清楚?
在那些时光里,你更应该作为一个感恩者。常怀感恩之心,常念相助之人。
当然后者就免了。我就是套句大俗话而已。

几度红颜几度情,往事已休笔已停。
难得有夜清如水,不饮还吟煞风景。
还是睡去吧。

祝猪猪在那边一切都好。



2009/8/13

寂寞不过头点地

得益于娱乐同质化的高度发达,“寂寞”这个谁也没招谁也没惹的词儿,通过某经典句式的口口相传,又成为了一个调侃的工具。

说实在的,我以前躺在被窝里琢磨出这个标题的时候,压根就没料到“寂寞”会落到如此地步。曾几何时,这风靡中华万卷文章的俩字,一经组合,一经露面,直惹得无数骚人竟折腰。寂,《说文》:无人声也。《广韵》:静也,安也。寞者,《说文》也做无声解。本作嗼,就是嘴巴不讲话。

在没有人声的地方不讲话,就是寂寞。

以我的经验来看,在没有人声的地方不讲话,主要有两种原因,一个是这个地方不该讲话,比如在图书馆;还有一个是没人和你讲话,一个人讲不起来。前者事关公共道德,后者事关品性脾气,其实说白了都是人品的问题。没人品的人,在哪儿都可以一个人叽哩呱啦说个不停,大概就永远不会寂寞了。

这个论断的另外一层意义就是,会寂寞的人,主要是因为有人品。唐末诗人郑谷写《寂寞》:“江郡人稀便是村,踏青天气欲黄昏。春愁不破还成醉,衣上泪痕和酒痕。”本来喝多了,吐得稀里哗啦,应该是特别豪迈的一事儿,但放在有人品的人身上,这就挺狼狈的,至少不成体统。心里很内疚的情况下,看看周围萧索的境况,忍不住就觉得寂寞了。要是放在今天,开个车出去横冲直撞一番,大概能缓解不少这寂寞的情绪。

由此观之,中国历史上大多数人都是比较有人品的,因为他们都懂得寂寞。小到山村野夫,大到王侯将相,不管是砍柴采菊,还是嫖妓野合,欢愉和痛苦之间,总有丝丝寂寞的情怀流露出来。这是好事,但也有坏处。因为太寂寞了,人品也会变差。这和橡皮筋是一个道理;偶尔拉一拉,能保持弹性,一直拉着不放,下回就不能用了。所以有“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高人,在长期寂寞之下只好回到庙堂之高;所以有忠贞不二非彼不嫁不娶的爱人,在长期寂寞之下只好另投他人怀抱。

但是说到底,寂寞能有多可怕呢?没有人声的地方,一个人呆着,实在受不了,对着山,对着林,或者对着麻木的钢筋水泥大吼几句,大声唱歌,和假想的朋友说话,一直埋头读书吃饭睡觉洗衣跑步健身刷马桶擦柜子,给自己制造一个温暖和平有爱的假象,把所有的安静都拼命排遣走,挤兑掉,将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当做所有生活的目标——所有的这些,都可以。

做到这一切很难吗?“——很难,几乎要闷杀我也。”

好吧,照这么说,寂寞也不过头点地而已。

但为了做一个人品不坏的人,我想我还是会让我的头在地上持续打滚。

哦,打滚的不是我的头,是寂寞。

于沪上寓所
2009-8-13夜
2009/8/3

“说时迟,那时快”

“说时迟,那时快”,这词儿一般用来形容侠客对砍,手起刀落,两相交会,不是我捏着你顶戴花瓴,就是你攥着我胯下尿布。

想想,这得多快啊。

通俗来说,“快”这种感觉,主要是指在短时间内完成了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就拿攥人家尿布这事儿来说吧,首先你要想清楚,他是有尿布呢,还是没尿布呢?当然了,你也可以去调查一番,但调查属于低档次的活儿,没有技术含量,君不见“实地调研”者,都是实习生吗?其次你要准备好,该怎么脱下他的裤子,让他的尿布充分地暴露出来。这是个技术活儿,需要经验,需要手段,这就显得高明了。对于这一点,各人有各人扒裤子的高招,容不得我侵犯技术产权。再次你要做好风险预估,万一他没有尿布,你得偷偷手里准备一个,这样面子上也过得去,也能起到震慑对方的作用。最后就是要加快速度了,这需要反复练习,十分钟缩短到五分钟,五分钟缩短到一分钟,一分钟缩短到三十秒……哥们,你要是能到这个水平,所有的裤子在你眼中都是形同虚设了。

当然,这个比喻有些粗俗。那我们换个高雅的说法。爱情够高雅吧?“说时迟,那时快”,也可以形容恋爱。

而且特别可以形容我正在经历的这场恋爱。

我和猪相知,从她知道我到我知道她,有差不多两年半,就是30个月,折合成910天,就是21840个小时,就是1310400分钟,就是78624000秒;我和猪相遇,大概共计5个小时,就是300分钟,就是18000秒;我和猪在初次相遇的对话,不超过30句,按照我每句话持续大约一分半钟计算,就是2700秒;我这个人生性腼腆,和猪对视,不超过10分钟,就是600秒;而在这样的对话的对视中,我们两人眼神交汇的时间,不超过2分钟,就是120秒。

而我爱上她,是78624000秒中的18000秒中的2700秒中的600秒中的120秒中的1秒。

知道什么叫高手过招,“说时迟,那时快”了吗?知道什么叫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了吗?知道什么叫电光火石了吗?知道什么叫闪电了吗?知道什么叫雷了吗?

知道什么叫爱上一个姑娘了吗?

真的,爱信不信。


谨以此文纪念与猪相爱的第五个月。

2009/8/1

一个游戏,到底惹了谁?

我时常回忆起年幼时,和邻家小朋友一起在大院里屁颠屁颠地玩着各种游戏的情景。每次都会听见我妈在楼上大声叫喊:“别再玩沙子了!脏!给我回来!”

幼小的我是极其听妈妈的话的,虽然有时候会对她将我们成功造起的堡垒形容为“脏”而感到不满,但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乖乖地上楼洗手,远离这不健康的游戏。

一晃很多年过去了,我发现年幼时所玩的游戏被一群无知的外国人搬到了风景秀丽的沙滩上,并且不怕脏不怕累地堆起了各种堡垒,并将之称为“沙雕”。对此,我只好遗憾的认为,他们的父母没有从小教育好他们,并为自己生在一个这么富有教养的国家而深感自豪。

一晃又过去了很多年,我忽然发现,这种“不入流”的堆沙子的行为,居然也被引进到中国的沙滩中来,并且定期举办专门的“沙雕节”,这不禁让我大惊失色。难道我们堂堂文明古国,要沦落到玩这种脏乱的游戏的地步吗?

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很快,大家都说,这是艺术。即使愚笨如我,也明白“艺术”是一个伟大的字眼;凡是和“艺术”沾边,自然是相当牛逼的东西。所以堆沙子肯定不是脏乱,而且我们照样也跟上了世界的潮流,并永远保持着赶超的姿态。

但我据此再回忆起年幼时的情景,忍不住产生丝丝懊恼。怎么外国人玩玩就成艺术的东西,在我们玩玩就是脏乱的沙子呢?

于是我特地打电话回去质问我妈。我妈的解释是:第一,外国人是很专业地在玩;第二,你那时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怎么可能把沙子玩成艺术;第三,沙子上满是细菌,你要是得病了怎么办?

这个回答让我有些信服,又有些怀疑。第一,外国人专业地在玩,凭什么我就不会专业地玩?第二,我年纪小的时候自然是玩不成艺术;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能也不敢碰沙子,我又如何有可能将其玩成艺术呢?第三,沙子上有细菌,我玩完了回来可以洗手,或者戴上手套去玩;细菌存在于一切物品上,莫非我要在真空环境下长大不成?

我父亲补充了第四点,我那个时候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玩这个东西耽误我做正事的时间,当然不能再玩了!

这个回答愈发让我疑惑,既然我的时间规划中——虽然不是我自己规划的——有做正事的这一块,那么不应该相应的有不做正事的时间吗?如果没有这个时间,那么何来做正事的时间一说?如果有这个时间,那么为何不能让我痛痛快快地和小朋友玩玩沙子呢?

我的爸妈对我的固执非常之头疼,于是对我说,好吧,既然你这么想玩,我们让你玩好了;我们给你买一个大盆子,装上专门的游戏沙,你爱堆啥堆啥。

对这个建议我起初很是兴奋,但转念一想,这哪里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堆沙子呢?不过是徒有一个游戏的外表,而失却了童趣的内涵啊!

我爸妈终于对我不耐烦了,他们大声叫嚷:我们是过来人,这是为你好啊!

这句话杀伤力真是太大了,我不得不报以沉默。而此时我也醒悟到,继续反驳他们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因为他们还在给我提供生活费,掌握着我基本的生活资源;然而,我也明白我陷入了另外一个困境,那就是对这种占据阶级优势的话语霸权缺乏有效的反抗。这种霸权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他们拥有更多的生存经验并且掌握我的生活资源,所以他们拥有对我人生的指导权力;他们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而定义出“好”与“坏”并运用到我身上,即使是一个堆沙子的游戏也不放过。在这种行径之上,还有某些崇高的道德意味存在,使得一件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演化为如此重大的人生命题。这种逻辑真的可以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进行这样野蛮的监管吗?

坦白来说,他们是我的父母,当然不会为我“坏”;他们当年如此耐心地教育我,也不过是要让我走上一条正常人都会走的道路,而不是成为看不清前途的沙雕艺术家。但我又要为他们的逻辑而叹一口气:只是不让我玩沙子,就会让我走上正路么?我顺利地成为他们希望的那种乖小孩,不过是幸运地抵抗了更多社会阴暗面的腐蚀而已;而倘若一直玩玩沙子,就要成为社会的败类不成?或者说,这个社会上真的有因为玩沙子而成为社会败类的人,但为何要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自己的儿子视为此类人群,以断然封闭的态度来培育远高于那种层次的我呢?

“不因雅量赠名酒,只为野夫卖粗茶”吗?

爸妈叹了一口气,说:你钻牛角尖了。你沉迷到这个沙子的游戏中去了。

我也叹了一口气:好吧,你们也承认,这不过是个游戏罢了;一个游戏,到底惹了谁?




2009/5/13

我们周围的野草丛


我们的人生庭院并不总是繁花似锦,绿树成荫;也许你不得不绕过或者践踏那些卑微而坚硬的野草才能走进深处的那栋别墅。那些疯狂生长的草儿们,无视一切康庄大道的规划与设计,只为短暂的欲念而肆意蔓延。你无法像电影里面悠闲的度假者那样,安逸地躺在野草丛中;你也无法像勤恳的园丁老伯那样,努力地肃清这帮不安分的家伙。最终,你只好注视着它们一点点侵蚀你的领土,直到你越过它们,或者被它们越过。
我们还是得相信这世界是美好的,不是吗?这是我们对抗这群野草的最底线。
我们还是得相信,这些扭曲的小道应该通向笔直的马路,只要我们再咬牙往前走几步,就能看到一条通途;我们还是得相信,这些杂草的背后应该是一处诱人的所在,只要我们再奋力往前走几步,就能看到人间胜景;我们还是得相信,无论在草丛中摸索得多么困惑、不安、疲惫和愤怒,这应该都是为最后的喜悦增添着份量。
问题是,你还能相信吗?
你不愿就这样歇息下来,等着些许微风吹过,也能感受到远处绿洲的一丝凉意?你不愿就这样歇息下来,就在不起眼的茶棚里闲坐,也能体会到生活的很多逍遥?你不愿就这样歇息下来,亲吻手边不知名的植物,也能咀嚼出一点爱情的甜蜜?
我们到底还要走什么,找什么,看什么呢?
走到了,找到了,看到了,一定就会是我们的吗?
难道在通途上,你不会被旁边高大的马车排挤?难道在胜景里,你不会早已丧失自己的鉴赏能力?难道在最后的喜悦中,你不会发现这一切结果都味如嚼蜡了么?
我们被什么推着在走,到底是高尚的信念,还只是对可能的厚利的追逐?
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依稀听到那点嘲弄的笑声了吧?


2009/3/13

犀牛的爱


去剧场的路上,天空飘着雨,地面都是积水。
我和L挤在一把瘦小的伞里面。她的身躯露出来半边,我的身躯也露出来了半边。
走着走着,她说,看,雨把我们都淋湿了。
我嘿嘿一笑,低下头,吻了吻她的脸。
在臂弯里,这个女孩的身躯显得那么娇弱。
我想,也许搂得她更紧一点,能为她带来些许的温暖。

恋爱的犀牛。马路。明明。路人甲乙丙丁。
犀牛,体长2-4米,重1000-3600公斤,是第二大陆生动物。它们胆小,爱睡觉,喜群居。犀牛的皮肤虽很坚硬,但其褶缝里的皮肤十分娇嫩,常有寄生虫在其中,为了赶走这些虫子,它们要常在泥水中打滚抹泥。
可是马路的那只图拉,孤独地生活在人类的动物园里面。人类为它选定了配偶,图拉却倔强地不肯接受。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啊图拉?”马路坐在那里自言自语道。
浑身肌肉的马路,跑起步来像一匹雄壮的种马,呐喊的声音像一只骄傲的公鸡。
但我知道,这都只是他看上去坚硬的皮肤而已。
那些娇嫩的褶缝,在时时刻刻被爱情的利刃刺伤。
明明的嘲弄。
明明的失神。
明明的微笑。
他爱的明明疯狂地爱着别人。

我盯着舞台上被切割的空间以及表演的时候,L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我用力地捏了几下她的手指,她看着我,笑了。
这是我们之间静默的沟通。
我知道她在想着什么。那长篇大论的朗诵式的宣告,也会时时触动这姑娘娇嫩的心房。
“我不要你离开我,也不要我离开你。”那个倔强的男人用力地喊着。
对这个女人死心塌地的承诺和厮守,仿佛就是他全部的爱恋。
是吗?这样就是承诺了吗?这样就是爱情了吗?
这样你就会感动了吗?

我的思想有些游离。灵魂像一缕轻烟般飘渺到台上,环绕这批活动着的群塑,试图嗅出一些我曾熟知的味道。
不对。
在我的回忆里,没有这样的痕迹。
我不曾对一个姑娘用尽全力,除了在享受她的温柔的时候;我也不曾对一个姑娘如此赤裸地表白,除了在获取她的芳心之前。我没有贪恋一夜的风情而对什么念念不忘,我没有屡遭挫败之后还能继续向前。在所有人告诉我你该结束的时候我毅然选择了结束,在没有人能听懂我倾诉的时候我就会沉默不语。我审时度势我尖酸刻薄我理智冷静我缺乏勇气,我走一步看一步不敢左转也不敢超车,我一直在一个谁也不明白的底线处徘徊,我看着一个姑娘永远不能绝望地喊着:我爱你,爱崩溃了!
我是一只在泥浆里打过滚的犀牛。
我的所有褶缝都由乌黑而温暖的泥浆封堵。
在被一只寄生虫打扰过之后,我甚至干脆潜伏在泥潭里一动也不动。
在一束孤独的灯光里,明明被蒙上眼睛、捆住手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她绑架了自己的爱情。
马路绑架了她。
也绑架了自己的心。
我绑架了谁?谁又在把我给牢牢绑住?

黑暗中,我能嗅到L的发香。
我轻触她的脸庞,仿佛触到了一轮滚烫的太阳。
懦弱的犀牛也有一天挪动着庞大的身躯,去轻轻碰撞他的爱情么?
我多么想告诉我身边的姑娘:是的,我丑陋不堪,满身泥污,细心封锁起每一个被伤害的可能;但面对你的炙热,那些泥浆迅速地石化、脱落,那些坚硬的皮肤迅速地被灼烧、溃烂,现在就剩下一个带有些许恶臭、然而仍然鲜活而脆弱的躯体,——我把它全部交给你,同时还要把你抱在怀里,告诉你,你看,这是我,虽然胆怯但却不会畏惧困难,虽然伤悲却不会丧失信念,我要你接受我,爱上我,也被我爱上,被我纠缠着永不放手——你会愿意吗?
你敢吗?
爱情,你还敢再相信一次吗?
如果水流从我们稀疏的指缝间缓缓流走,我们再怎么用力也挽救不回它的消失;那么在你感伤的瞬间,我会与你十指交扣,一字一句地告诉你,这绝对不会是徒劳。
我已经逐渐卸下了我全部的伪装,你呢?我的姑娘?

雨水倾盆浇下的时候,马路献祭出了犀牛的心脏。
我们在雨中行走的时候,我紧紧地搂着L的肩膀。
这已经无关乎整个戏剧,整出戏有太多的破绽和问题。
偏执不是爱情。强迫不是爱情。绝望不是爱情。
但勇气是爱情。坚持是爱情。付出是爱情。
我们在一起要追求的,是爱情。
你说呢?











2009/2/27

今日南方报业笔试,感觉最爽的一次笔试

昨晚游戏到两点才睡
早上本来还说坐校车去上海南站再去复旦
结果实在困得不行……
勉强挣扎起来
靠……这么个破郊区的公交车上还没座……
最后摇摇晃晃地到了复旦里面
到了四教外
照惯例焚烟一支……抽了一半,插在教学楼外的草地上
然后就进去了……

结果开始做题的时候
前面40道逻辑题
渐渐做出状态来了
哗哗涂答题卡
涂完之后填时事部分
太牛逼了……今天早上临时瞄的几眼时事居然都考到了……
什么北京奥运会是多少届的之类傻逼题目……
一下子精神就亢奋起来了
到了后面的作文
跟打了鸡血一样
选择了平时完全不怎么涉足的财经类新闻
讲当时国美老总被传接受审查 然后很长时间没有露面的一段新闻
我就国美作为一个上市公司 对公众缺乏基本的公开为由头
草就了一篇批判文
最后大笔一挥
赋诗一首

从来只有英雄笑
哪里听得草民哭
纵使上市亦逍遥
江湖只有草民怵

哈哈哈
写完以后很是得意
前面的逻辑题也没有检查
就直接交卷走人了……
提前了大概20分钟吧
本来我想第一个交卷的
结果一个2b卷子没做完就交了……
md 没争取到第一
第二也没意思……
最后大概是第三个还是第四个交的……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
写爽了就行了~~~

2009/1/23

这个操蛋的本命年


终于要结束了。

像是身处一趟缓慢行驶的春运列车,我在这个操蛋的本命年里面跌跌撞撞、毫无尊严。
西藏的豪情很快被上海的钢筋水泥无形消解。
网络游戏也逐渐丧失了乐趣。
连酒醉的痛楚都显得不再真实,自从在西宁大醉一场以后。
奔波在上海这个城市的两端,我身心俱疲。
每晚的末班车,我喜欢坐到最后一排。戴上帽子,似睡非睡地斜靠在椅子上。
我就这样穿越了大半年。
在多雨的季节里,我望向窗外的水滴、灯光、人群。
在燥热的季节里,我望向窗里的短裙、脸蛋、嘴唇。
在无雨又平淡的更多的日子里,我用手触碰窗户和扶手,体验它们不同的材质和温度。
“孤独得像一只被阉割过的狗。”
有一段时间,我连说话也变得怪异起来。

终于要结束了。
我要向我的朋友们致意。尽管很多人不会看到。
周末会给我打来电话问候的二哥。
烦闷时陪我出去喝两杯的两个哥们。这大概是我在上海最好的两个朋友了。
电视台认识的和我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肖。每次萨莉亚都豪爽地抢着买单。
华东师大这个可爱的校园里的姑娘们。神奇的师妹。抽烟的邱小姐。啤酒酒量令我胆寒的青岛女孩。总是会浪声尖笑的四川丫头。
还有北京的这群狐朋狗友。满嘴不离女人的不靠谱中石化男。装X到一定境界的发改委领导。在美国读博的思想者。还在祸害清华的一些形形色色的家伙。
还有水木上的一堆烂人。贡献着各种八卦以及手机的nina。一见如故的哈特。如既往般风骚的小狼。
我们的生命是一条条的抛物线,我庆幸与你们能有交点。
在我们近乎于无私的友谊中,你们都最大限度地给予了我温暖。
只是懦弱、胆怯而闷骚的我啊,总是没有对你们真诚地表示感谢。
这个操蛋的本命年里,你们闪烁着甜美的光芒。

可以在本命年的最后一段时间滚回北京,我相信是一个征兆。
即使一切都不会如我所想,这也是某种圆满。
“北京就那么好吗?”上海的朋友们问我。
“我也不知道。但有一些事情,我只有在那个地方才做得到。而我现在还狂热地希望重温那些事情。”
我拿这个借口与本命年对抗。
好像拼命赶路的旅人,还依然挂念着以前那个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即使再在风雪里往前走上十里地,也要放弃身边的这家客栈。
也许再见老板娘,她已经是一个满身肥肉、眼神黯淡、对男人再无吸引力的女人。
她可能把我忘了,也可能习惯性地继续努力卖弄风骚。
但当我放下行李的时候,谁会了解我脸上的两行清泪呢?
我知道有窃窃私语者,嘲弄我放弃了前一家店。
我知道有了解内情者,感慨我当初就不应该离开。
让这些都滚蛋吧。
我只想找个靠近火炕的地方坐下,大喇喇地点支烟,和这个老女人再调一回情。
还会有什么更美好的时刻呢?

本命年终于要结束了。
走好不送。




于雍和宫
2009-1-23
鼠年在北京的最后一天

2009/1/20

厕所的秘密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地方最让人类坦诚。
一个是床上,一个是厕所。
但越是坦诚的地方越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些桃色的天鹅绒的被褥里,混杂着不同男人和女人的体味、香水、汗珠。在这个具有排他性的
场所中,任何一个侵入者都会导致一场灾难。所以每个坦诚互见的肉体们,都在各自的内心深处
小心翼翼地保守着关于另外一具肉体的故事。
这是那种有着腐疽般华丽的地方。一旦你揭开了表面的伤疤,恶臭的脓汁会让你忍不住呕吐。
从这一点来说,厕所要光明正大得多,尽管里面趴满了绿色肥料的新鲜气息。
所有因为这种排泄的畅快而衍生出的呻吟都是那么的销魂。
当好好憋了一段堵车的路途以后,在厕所里你差不多可以原谅世间一切的罪恶了。
 
但我还是疑心这个小小的空间里隐藏着什么秘密。这个秘密在你或坐或蹲的时候,从遍布蛛丝的
角落、或者是下水管道的接口处偷偷窥视着你。
小时候看过恐怖片,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敢单独上厕所。
在那个我将把最脆弱的一面展示出来的地方,似乎也有鬼怪在隐隐约约的狞笑。而蹲下来对着黑
乎乎的洞口时,又愈发会担心有没有什么妖物从里面猛地窜出来。
男生和女生大概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在我认识到我具有女生没有的外凸之后,时常为它的安全担忧。我不但恐惧隔壁的老狗冷不丁地
往我裆部一咬,更害怕厕所里面会有什么小秘密威胁它的生命。
这可能是我父爱的萌芽。
 
每个人在厕所的空间里都有自己私密的习惯。
我会抽烟。王二会挠痒。李四会观察大便形状,等等。
厕所又总是具有天然的保密性,至少它给人这样的感觉。
它不像床这种开放式的空间,四处都会留下明显的痕迹,让人太缺乏安全感。
所以只听说偷情的人会去旅馆开房,没听说有奇特更衣习惯的人会去旅馆开厕所。
这一点让厕所成为了一个秘密的温床。人们无比信任地让它们在狭小的格子里疯狂地生长,既不
会想到消灭,也不会想到转移。
 
然而并没有永远可靠的地方。
我读到的第一则同性恋征友广告,就是在本科大学厕所的墙壁上。
你很难说清楚你的感受。实际上这个广告发布者蛮横地侵入了一个本该让你保有片刻宁静的场所
,采取的还是一种遗产式的方式。
那则广告正对着我的双眼,往上是掉灰的天花板,往下是曼妙的罪恶之花。
短暂的震撼之后,我饶有兴趣地研究了一下广告发布者的字体,以及他写作时的心理状态,特别
是写作工具。
所以其实在厕所里,我们对闯入者还是比较宽容的。
如果有人这个时候不小心拉开门来,看到一个陌生人蹲在那儿研究这样一则广告,也会很有礼貌
地表示道歉。我估计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把门给关上了。
难道你会在这样一个场合相互问好吗?
 
一般情况下我对厕所的卫生状况还是有比较严格的要求,特别是我喝醉以后需要呕吐的时候。
大脑清醒,身子却不听使唤,进了厕所直接一屁股坐到地上,抱着马桶就开始一阵山呼海啸。
第一轮过后,我往往疲惫地靠在墙上,双眼呆滞,头疼欲裂;在厕所还是在天堂,似乎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在这个时候是我最信赖的一个地方。
而那桃色的床儿,躲在整洁的卧室里,我已经完全不愿意去想它。
——越是可以承受肮脏,越是能够体现大气。
占据关键位置的角色,身后未尝没有藏着更多阴晦的故事呢?
那也是你我的秘密吧。
 
 
 
于海运仓
2009-1-20
工作之余,实在无聊

相濡以金,相忘于情


宋公明同志被阎婆婆当街拦下的时候,肯定没想到她女儿会葬送自己公务员的前程。
阎婆惜看见这个黑皮矮个儿的时候,肯定也没想到他最后会把自己给杀了。
施耐庵开始动笔写这一段的时候,肯定更没想到他无意中塑造了最早的包养形象。

我想起有个女孩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她说她很喜欢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也喜欢她。但是这种喜欢,“是那种喜欢漂亮姑娘的喜欢。”
换句话说,女孩对这个男人并不具有唯一性。如果有其他的漂亮女孩出现,她很快会被淡忘的。
“那么你不可以像喜欢一个漂亮男人那样喜欢他呢?”
“嗷,我办不到。”
这是个好女孩。虽然有点傻乎乎的。
宋江对阎婆惜的感情,大概也和这个有点类似。

而阎婆惜明显要更聪明。她知道自己人生地不熟,母女二人要依靠这个凯子生活。
可以想象,在最开始的时候,她对宋江也是百依百顺,使尽浑身绝活。
一个黑皮胖子和一个娇艳女子的床上戏没有多大的意淫空间;就好像我看到《色戒》里面梁朝伟大叔卖力
地在汤唯身上扭动时,忍不住留下一行清泪。
宋江是懂得这个女人的意思的。她的生活费用给宋押司包圆了。
这种默契诞生在一个清贫文人的笔下,而且诞生在一个并不以写作爱情见长的文人笔下,是一个值得玩味
的事情。可见这并不是施老的发明,而是一个简单的逻辑。
两个不搭界的人,相濡必然以金。

我们都知道每个爱情故事的基本流程。
相识。相知。相拥。相争。相离。
再恶俗一点地说,就是看上了、搞上了、杠上了、滚蛋了。
两个人悲痛欲绝地离开对方,男的找哥们出来喝酒,女的找姐们出来哭诉。
失恋后的人都会大喊着说:“爱情是狗屎!”
但这条延绵万里的狗屎,勾连起了两个陌生人的生活。也许是一周,也许是三年。
啪嗒——
狗屎断了。
它邪恶的本质被人认清了,人人争先恐后地想要避开,个个都能成为闪避球高手。
去看看love版的帖子,那些痴男怨女的深夜呓语,都或多或少透露着那么点憎恶的意思。
可见我关于爱情性质的论断是没什么错的。即使我用词很“三俗”。

中国有个成语,叫“情比金坚”。
但相濡以金的时候,两人生活无比顺畅。相濡以情的时候,最后却会发现原来爱情是狗屎。
情一点儿也不比金坚。自从有了蓝色小药丸以后,我们甚至可以直接说人一点儿也不比金坚。

阎婆惜的二奶悲剧在于她对另外一个小白脸动了感情,想把宋江摆脱掉。
她后来一系列的不理智举动都起源于这点痴心妄想。
宋江是什么人物?那是日后要成为起义领袖的好汉!
大爷花点钱和你在一起也就算了,你还想倒过来敲俺竹杠?直接k.o.掉。
情可致死。
中国前几年还有一个流行语,叫“动什么别动感情”。
所以大家不用去找什么江湖了,就相忘于情吧。

偶尔无聊的时候翻翻pielove的帖子,我非常欣赏那些把男方条条款款都列出来的女孩。
她们做得很对。
而且我欣喜地发现,这样的女孩越来越多了。
如果她们能够顺利当上正室,更是功德圆满。

宋江有些狼狈但不失豪情地从这场包养闹剧中全身而退。
他最后被拥上梁山的场景,被施老大书特书了一番。
阎婆惜冰冷的尸体,却不知在哪个火炉里面被化作灰烬。
那条狗屎般的爱情,还继续在外面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
水泊外的杂草丛恢复到以往的平静,偶尔也会感受到它的呼啸而过。
狗尾巴草们摇曳着发出点点呜咽之声。
“相濡以金,相忘于情。”


于雍和宫
2009-1-20
答应了某美女要继续写点东西哦……



2009/1/10

午夜的寒风掠过的北京胡同

这是我在深夜外出宵夜的时候,给一个朋友胡乱发的短信。
“午夜的北京的胡同,仿佛有无数幽魂穿行。”
“猫在屋檐上跑,塑料袋在地上跑,风在耳边跑。”
如果你也可以在午夜的寒风中穿行于北京的胡同,你大概会有更多新的念头。
往北一点,就是国子监。往东一点,就是雍和宫。
实际上,我借居在两种历史的夹层里。一边是儒士的风雅尚义,一边是喇嘛的神秘修行。
午夜,没有读书人的高谈阔论,也没有高僧们的喃喃诵经。
只有一个裹紧了衣服的我。一只从屋檐上窜过的猫。一个在墙角边飞扬的塑料袋。一阵忽远忽近的风。
胡同昏暗。笔直的小巷被胡乱停放的车和杂物所扭曲。不过路灯还亮着。空中似乎有夜航飞机经过。
“靠,真挺冷的。”
发完这一条短信,我快速钻进了街边的麻辣烫小店。
这就是我所酷爱的北京的午夜。


2009/1/4

扯淡的漂泊


火车上,我的对面坐了一位中年男人。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这应该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暗自猜想。
“您也是去北京吧?”
我这样开始了对话。
他笑了笑,说:“是,我去北京转车到石家庄。”

这个男人是一个长期在外出差的工程师。
“00年我自己的厂倒闭了,一个合作方的老板把我们这一班人全挖了过去。现在给他干活。”
他微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忠厚。这是他脸上刮过的胡子给人留下的印象。
刚开始聊天没有多久,他话锋一转:
“前几年的时候,我有三个春节都没在家过。”
我有些诧异怎么会忽然聊起这个:
“哦?是吗?这么忙?”
“我们要到使用我们设备的厂家做技术支持。一般他们放假了,就该我们忙了。一忙就回不来了。三个春节都不在家。去年的时候,大年三十才回去,中午到了家,洗了个澡,睡了个觉,正好赶上了年夜饭。”
他舒展了一下胳膊,仿佛还在回味那个惊险而温馨的大年三十。
“您孩子多大了?”我饶有兴趣地问道。
“现在才九岁。小女孩。”
“那平时不得学点才艺啥的?现在小孩都流行这个呢。”
“嗨,我那孩子,学什么都没兴趣。我就随她去吧!以前她根本不亲我,连电话也不接,现在好点了,还问孩子她妈,说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嘿嘿。”
工程师有些得意地摸了摸下巴。很快,他的眼神又流露出些许落寞;
“但是我平时还是忙。厂子不在家那边,四个月在家里,四个月在厂里,四个月在外地。一大半的时候都不能和孩子在一起。现在还小,还好弄,以后大了,不好管了,我不在家,可能光靠她妈还是不行呢。”
我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你是在北京工作吧?”
聊了这么多,工程师问我。
“我?我还在外面漂着呢。工作也没定,学习也没完成,到处晃悠。”
“那为什么不赶快定下来呢?”
“呵呵,没什么目标,定不下来。”
“那就回家啊。回家多好。我现在就想回家,我和爱人都商量了,再要一个孩子。手续都办下来了。到时候就有得折腾了,哈哈。”
“家?我对家没什么感觉。我的亲人都在外地。跑来跑去,不过是从一个住处到另外一个住处而已。”我漫不经心地玩弄着手里的笔。
“那你爸妈在哪儿?早点回你爸妈身边吧。”
“唔……”我顿了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爸妈就一直担心我。我也担心他们。我弟弟也在外地工作,只有一个妹妹在父母身边。出点什么事儿都不好办。”
工程师的眼睛望向窗外。
“漂泊啊,都是扯淡的。”

下车的时候,他走在我的前面。
工程师回头对我笑了笑,准备下车。
“大叔,”我叫了一声。
“嗯?”他停了下来。
“早点回去和家人团聚吧。元旦快乐。”
“元旦快乐!”
庞大的人流迅速把我们冲散了。我从另外一边走向出站口。

北京的风到底要冷一些。
我系好了围巾,忽然笑了笑,然后伸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于雍和宫
2009-01-03

2008/12/23

双城的掠影

三里屯的空气有些黏稠。
我知道这些是我的错觉。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坐在一家位于三楼的小酒吧里,唠叨着不同的女孩,喝着一杯血腥玛丽。
这个店做的鸡尾酒真是烂到渣了。
更渣的是它居然还有一片沙地。
更更渣的是我们几个饶有兴趣地搬了把椅子坐在沙地上。
“噗~”
我的椅子是陷得最深的。
“哈哈哈!”哥们大笑着拍了拍我的肩。“知道为啥带你来这儿了?”
“滚!”我对他啐了一口。
“咱们几个是03年认识的吧?”哥们说。
“恩,对。”
“五年咯。再过五年,不知道咱们都在哪儿呢。”哥们吐了一口烟。
他又看着我说:
“回来吧。还是在北京,咱们几个一块玩。也只有在北京,咱们才能这样坐着聊天啊。”
“嗯。”我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这是北京。是的,三里屯的北京。五道口的北京。后海的北京。钱柜的北京。一切花天酒地的北京。一切花天酒地然后又乱七八糟的北京。一个我可以和几个猪朋狗友聚在一个小酒吧胡乱聊起女人的北京。

我离开上海之前和一个朋友在复旦后门的一家西餐厅吃了顿午饭。
那天阳光很好。我甚至在后悔衣服穿得太多。
“你真的对上海一点留恋都没有?”朋友问道。
“有啊。我还没泡到过上海姑娘呢。”我叉了一叶生菜,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你连事业都没有,怎么好意思去泡妞呢?”朋友皱了皱眉头。
她是一个有时候会严谨得可怕的工作狂。
但有时候也是一个傻得可以的女孩。
“所以我就对上海没有留恋了。”我一本正经地说道。
她无奈地看了我一眼。“你还要续杯吗?我一点四十要走了,有一个课。”
“不续了。我也该走了。”我又点了一支烟。
这是上海。是的,西餐厅的上海。淮海中路的上海。人民广场的上海。浦东的上海。一切井井有条的上海。一切井井有条到你会跟着一起井井有条的上海。一个我会彬彬有礼地和一个朋友在一家西餐厅里面聊起日后前程的上海。

这两座集合着全中国最优秀资源的城市,还在张着大嘴贪婪地摄取着。
一个在北国。一个在东部。
这两座城市的影子总是在我梦中掠过。那些断断续续的片段。
我伸手去抓。我仰头去嗅。
“它们都像毒品一样。”
这是我最近想到的比喻。
“是一样的毒品吗?”有人问。
“不。北京是大麻,上海是摇头丸。大麻可以让你身软如酥,自甘堕落。摇头丸可以让你浑身振奋,激情爆发。”
“所以北京可以给你一个沙发,而上海可以给你一家迪厅?”那人笑了。
“恩,不过不管怎么样,些可都不是免费的哦!”
我在最后发出一声长啸。

昨晚懒散地写着一篇文章——《梦中的城市》。
我稀稀拉拉地写起我的家乡。我走过的地方。
写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想象。
写起白衣胜雪、诗社遍地的生活。
文章最后不了了之。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梦中的那个地方究竟是哪儿。
尽管如此,北京和上海,它们的身影在我半梦半醒间都会不留情面地划过我迷茫的思绪。
唔,那大概只是风声而已吧。


longboww
于雍和宫
2008-12-23
在这个孤独的圣诞节前
2008/11/27

刀和马

出来行走江湖的,怎么能不随身携带几件厉害的东西。
杨志带的是刀。秦琼带的是马。
刀是宝刀。马是好马。要在主人春风得意的当口,那就是身份的标志和象征。
可是这两件厉害的东西,往往在危急关头就被主人抛弃了。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大虫落平阳,活该被犬欺。
“店主东带过了黄骠马,不由得秦叔宝两泪如麻。
提起了此马来头大,兵部堂黄大人相赠与咱。
遭不幸困至在天堂下,还你的店饭钱无奈何只得来卖它。
摆一摆手儿你就牵去了吧,但不知此马落在谁家?”
所以我们知道了,走江湖用的宝贝,得能打,也得能卖。
杨志那口宝刀被官府没收以后,就再无下文。
叔宝那匹好马还有单二员外买下,打好新鞍、装上银两,重新赠回。

杨志在闹市口表演卖刀的时候,颇有几手绝活。
拿过几根头发来,“呼!”一吹,细发便在刀刃上断为两截。观者无不喝彩。
那刀听了众人的喝彩,焉知不会在心里感慨:
老子也是砍过人脑袋的兵器,现在砍几根头发还值得你们这帮小市民吹捧?
但是给俗人看,就只能看这种东西。你要真砍下人脑袋,坏事儿了吧,被抓了吧。
相比之下,那匹黄骠马更可怜。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压根儿没机会展示自己的绝活。
谁让你家叔宝哥没钱养活你了呢?
所以我们也知道了,走江湖用的宝贝,还是不吃不喝的刀最实在。
不为别的,哥几个耗不起。

很早的DOS年代,有一款游戏叫《金庸群侠传》。
主人公默认的名字叫:江湖小虾米。
小虾米背了一把小木刀,就只身出来行走江湖了。
我坐在电脑前面乐呵呵的玩游戏的时候,没想到几年之后,我也如他一般。
多年以后我回想起那段日子,大腿一拍,写了首诗叫《长剑篇》。
我豪情万丈的说,当初我也是背着把小破剑,北上游学;剑虽然很破,但是杀人也是如麻。“白光剑出鞘,所指即所伤”。
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起杨志和秦琼。我不知道,只能杀人的剑不是行走江湖用的剑。
它还要能卖。

有一个醉酒的晚上,我在空旷的街道上大声喊:风水转南北,斩剑问沧田!
另外一个喝高的哥们在那儿臭我:斩剑?斩个屁!你当你还是当年的那条好汉?
我说:那我落草行不?
哥们说:滚犊子吧。
我说:那我入党行不?
哥们说:这还靠谱点。

其实我也早没剑可以斩了。我甚至都没有剑可以折了。
我还剩一匹瘦马。
什么时候我那么不长眼,会把剑换成马呢?
本来剑就不好卖,现在马就更不堪了。
那把剑也许我遗失在了北国。你知道那是一个风雪连天的地方。男人们都大碗喝酒,女人们都大声笑骂。
我扔下了剑,骑上一匹快马,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儿。
酒铺的老板娘还在门口喊我,要我常回来看看。
我抱拳道:后会有期!
一直到现在,还有朋友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看了我的马一眼,没说什么。我的马也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

没话说就没吧。有话说也没什么了不起。
杨志卖刀,把自己送了进去。
秦琼卖马,最后马是回来了,可是一样也给送了进去。
其实得益最多的是谁?就是那群瞧不起人的店小二们。
钱也是他们在收,人也是他们在毁。
英雄为寇的罪魁祸首不是大宋皇帝,也不是奸臣高俅,而是那群店小二。
上梁不正下梁歪,可是砸死人的不是上梁,是下梁。
你不愿意跟下梁较真,可你就绕不开这道坎。

父亲一直都很担心我的状态。他深怕我变成一个愤世嫉俗的人。
他在每天深夜都给我打电话,反复地告诉我,这个社会就是这个样子,等等。
我哭笑不得。
其实他永远都不知道他的儿子已经是那个蜷缩在潞州旅店的山东大汉,看着自己心爱的好马一点点饿得面目全非,等着店小二牵出去沽价贱卖。
他心里还是那个稚气未脱、身背破剑的小男孩。
我的父亲啊,我宁愿一直和你争吵,只为让你心中那个少年永远不会消失。
我如何能够开口告诉你,你的儿子已经胡子拉碴、满面倦容、身上插着一根草标、上面写着“十两牵走”呢?

杨志后来是水泊梁山的步兵头领,是响当当的青面兽。
秦琼后来是大唐皇朝的开国功臣,是现如今还要被人做成年画的大将军。
英雄美名扬,宝刀在何方?
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二位会不会也为当初那几件行走江湖的宝贝而饮一大白呢?

他们离开江湖已久,怕是早就忘了吧。



沪上
2008-11-27

2008/10/20

呼噜的品鉴

     王国维说古今成大事者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第二重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第三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世间真理,诸事皆然;这级级拔高的三重境界观,套用到打呼噜上来,未尝不是如此。初级打呼噜者,只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虽然玲珑清脆,但杂乱无章;高级打呼噜者,便可以“忽闻平地起惊雷”,毫无防备,叹为听止;最顶级的打呼噜,则直入化境,“此时无声胜有声”,即使你堵住耳朵,远远逃开,却仍然心有余悸,哪怕是长时间的安静也不能抚慰受伤的心灵,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是也。

     可是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并不能心平气和地品鉴打呼噜这项充满美学意味的行为。这和行为的发生时间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在双方的作息时间都很一致的情况下,对呼噜之美的欣赏简直太过于奢侈了。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打呼噜是人类除了说梦话之外,唯一一种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系统性的发声行为,很有它的奇妙之处。如果你放弃摔枕头、踹屁股、大声叫骂等等反抗举动的话,你会惊讶于人的鼻腔、口腔、舌头、甚至嘴唇,居然会自发地形成这样的配合,而且据说还和肺部、心脏等高级器官挂上钩。有的人白日里看起来弱不经风,晚上打的呼噜却简直犹如猛虎下山、咆哮嘶吼;有的人平时说话结结巴巴、低声下气,但一进入呼噜的状态,便挥洒自如、婉转悠长;总之,这完全是两个境界。处于这样的境况的你,也不用徒自悲伤,最好还是干脆点,早点闪人吧。

     当然对待呼噜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时候,一点呼噜声能让人感到安心。当你结束了一天劳累的工作,蜷缩在爱人的臂弯里,和他撒娇地倾述了一番心事,看着他一边点头、一边沉沉睡去,发出了轻微而均匀的呼噜声的时候,你也只好娇嗔一句,偷偷咬一口他的胳膊,然后在这温柔的呼噜声中和他一起睡去。这点呼噜是家庭生活的天籁,它告诉你,不要紧,一切都还好,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没什么可担心的,你的爱人正单纯而全心全意地和你依偎在一起,全心全意到可以打起呼噜。不过我承认这幅画面带有比较浓厚的性别色彩,如果双方互换一下,可能稍微有点不妙——但是看着怀里的女生鼻翼一张一合,嘴唇略开,面色安详,呼声从容,也未尝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呢。

     大多数时候,呼噜声还是很让人头疼。缺少了感情纽带作为宽容的基础,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在一起,势必为打呼噜吵得不可开交。寝室里面如果有这样一位呼噜少年或少女,就是睡眠杀手。不幸的是,我也曾一度扮演过这样的杀手角色,每天早上,必然在一片怨声载道中起床,在一片仇视的眼神中惶惶不可终日。某个晚上夜谈之后,室友A幽幽地坐在床上不肯躺下。我问他怎么了?他的眼睛在黑夜中忽然闪出一丝亮光:“每天临睡前看着你,我就在想,为什么中国不许枪支自由买卖呢?”一阵冷汗之后,我耐心地向他解释说,其实我也很想听听我自己的呼噜,我一直为我无法独自完成这项自我审美而感到深深地遗憾。A咆哮道:“你他妈以为这里是安定医院啊!”

     呜呼,呜呼,孺子不可教也。
    
     奇怪的是,后来我的呼噜功能竟然一落千丈,这让我耿耿于怀、落寞不已,一度怀疑是不是众室友偷偷给我下毒了。但是随着我四处旅行,开始越来越有幸地欣赏到他人的呼噜之后,我也暗暗庆幸,不用再扮演那个被人诅咒的角色。一次南归的火车上,我本来攒足了睡意,准备一觉直到天亮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上铺是一位呼中高手。沉沉睡眠中,我忽然被一阵惊涛骇浪般的呼噜惊醒,初时还以为火车受到恐怖袭击。后来仔细一听,才知道确实是受到了恐怖袭击!卧铺空间狭小,躲又躲不了,逃又逃不掉,我只好屏声静气,任凭呼噜肆虐。道道声波从上面袭来,犹如莽莽昆仑间的寒风,呼啸而过,冷峻凄烈;又如深山老林中的巨蛇,快速游走,蜿蜒曲折。呼声响处,一声炸雷,猝不及防;呼声蔓延,一曲悲歌,悲怆凌厉。高音中配合低音,大声里还有小声,千年老树之盘根错节也不过如此,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齐心合奏更是不及百一;呼者于熟睡中调动口鼻舌唇一起发难,实在是为我等营造了一场听觉的盛宴!
 
     我被这巨大的美感胁迫着,浑身发抖,头晕目眩;我知道我面临着人生体验的又一次高潮,那由衷的赞叹之情我再也不能压抑了——它从灵魂深处激动地出发,过食管、穿喉头,盘旋于舌面、激荡于齿间,最终奋力撬开紧闭的双唇,如海上日出般喷薄而出!
 
     “我——靠!!!”
 
 
2008/10/7

树、房、床

1.
家乡的七月,天气依然如昔的闷热。
一楼客厅和饭厅的吊扇都没有来得及装上。我只好站到小院里面去透透气。父亲从门口看着在暗处抽烟的我,想说点什么,又终于没有发出声来。
我知道他看我逐渐有些陌生,如同我看他们一样。
扭过头去,身边是一株接近3米高的梅花树。俯下身去,我耐心的寻找了一番当年刻在上面的印记。找着找着,我笑了:又被那些幼稚的故事给摆了一道。父亲为儿子种下一棵树,说,现在你和小树一样高,我帮你刻下印记,看看你和小树谁长得快。十年前,我刚搬到这里的时候,一切都和故事中一样。但是那个印记在岁月的流逝中,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不但在我这里消失了,在树那儿也消失了。
不过我还记得这株腊梅刚种下去的情景。它正对着一楼书房的窗户。那天我趴在大桌子上写作业的时候,传来院子门打开的声音,接着是母亲的笑声和脚步。我努力的扒在窗户上往外面看,却发现一颗幼小而瘦弱、黑不溜秋的树枝插在了窗户外的花坛里。我跑出去问母亲,这是什么?母亲说,这就是腊梅,一种在冬天开放的花。吃完晚饭以后,我们一家三口围着这棵腊梅看。父亲责怪母亲怎么只找到这样一根树枝。母亲说,它肯定会长起来的。
果然,那年冬天,我第一次看到了腊梅花。

从腊梅的东侧数起,这个巴掌见大的小花坛里曾经种过不少植物。最早和它相依为伴的是一株葡萄。为此我们还特意搭了一个架子,好让它的藤蔓可以爬上二楼的阳台,阳台里面是我的卧室——我还幻想过可以在夏天的早晨直接在自己的卧室里摘葡萄吃。可惜这终究只是幻想,葡萄的种植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气候和虫病,一年之后,它只结出了几串酸酸的小果子,而且越往后就越没有干劲,只知道长叶子,却再也不往上爬了。某个冬天,我们悄然结束了这棵倒霉的葡萄的生命,在它本来呆着的位置,种上了一株枝枝花。
枝枝花是我们那里的方言,至今我也没有研究过它的学名到底是什么。白色的花朵,花瓣很大,很厚,香味浓郁,带有些俗气的张狂。但它确实有张狂的理由;种下去以后,完全不需要费心。还没出夏天,它就迫不及待的开花,一开就是一个月。寒冬腊月,面对身边传来淡淡清香的腊梅,枝枝花也不见得有什么自卑,它大概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抵抗寒冷的天气上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的根须在地底愈发发达,生存能力也越来越高,已经不需要我们为它系上保暖用的塑料袋了。
这一点和另外一株白兰就大大不一样。我已经忘记白兰是何时来到我们家。只记得自从它来了以后,我在入冬之时就有了一份必做的功课——帮母亲把它搬进客厅,好让娇弱的白兰得以安然过冬。最初的时候,陪伴它一起走进室内的,还有不少朋友,比如月季、玫瑰、满天星等等,都是一小坛、一小坛的花儿,需要花费我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来完成这项工程。后来白兰的伙伴渐渐稀少,而它的块头也逐渐增长,从以前的一个小花坛,到现在的一个大缸;我们家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再独自完成搬运它的工作。作为回报的是,我在每个晚春时节,都有足够的白兰花可以带给班上的同学,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女孩儿。这一直是我很得意的一点。而当我离开家以后,摆脱了那件入冬时的累活的同时,也再没有看见它开花。每当在春夏之交的时候,城市的街头都会出现兜售用红绳儿串起来的白兰花的老头老太太,看见它们,我就忍不住想起家里那棵庞大而娇嫩的白兰。有情侣路过卖花摊,偶尔会有女孩撒娇要男朋友花那么一两元钱买一朵戴着玩,大多数男人都会很不耐烦的摆摆手。看到这一幕,我很想对他们说,买一朵吧,白兰花真的很香。那是你可能再也不会闻到的香味。
不是么?
 
2.
我掐灭了烟。梅花树在夏夜里显得如此沉默。我抬头望着它向上的枝丫,有些意外它原来是可以长到如此之高的。再往花坛深处看过去,枝枝花还是那样俗气,一株后来栽进去的月季则显得非常单薄。花坛周围的一圈草,好像也没有再长大。它们还是一点绿毛的时候,我还在绞尽脑汁想着今天晚上怎么编一个理由骗过父亲母亲好去同学家玩红白机。至于花坛外面的铁架子上摆的一盆盆花草,我已经很陌生了。初中的时候我还写过一篇作文,详细地描述了整个小院子里的植物,甚至还附带着写了一笔曾经在这个院子里生活过半年光景的两只老母鸡。老母鸡是奶奶从乡下带来的。它们活得并没有在乡下那么惬意,很快就成为母亲和奶奶争吵的导火索,然后成为了我们的盘中餐。
“太热了,快点进来洗澡,去楼上空调房睡吧。”母亲在屋里招呼我。
我“唔”的应了一声,又看了一眼沉默的梅花树,走进了屋子。我在进洗澡间之前问了下母亲:
“腊梅后来还开过吗?”
“开过啊。”
“我寒假里面怎么没印象了啊。”
“你才回来几天。而且现在冬天越来越暖和了,可能就开的少了吧。”
“那枝枝花呢?”
一直呆在家的奶奶插话道:“开啊,很多孩子翻院墙进来摘花。”
“哦。”
这是今年的七月,这是我们家决定搬离这座老房子的七月。
 
3.
我相信写作是一种表演。完全私人化的写作是不存在的。哪怕是记日记,也要准备有被曝光的一天。在我看到我母亲的日记之前,我还没有这种忧虑。但是在她有一次和父亲发生激烈的争吵以后,她流着泪给我看了她从刚结婚时到现在写的日记。我惊讶的发现只有中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如此细致地记录了她的心路历程,而且似乎预料到有一天会展示给她最亲密的人看。
我也知道我正在进行一种表演。这种表演的冲动从我踏进这栋老房子的时候就开始萌生,十年前那拥有自己大卧室和书房的激动是这种表演欲望的开始。到这个七月,这种欲望已经到了不得不发泄的程度。
父亲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慎重的表示了搬离的决定。
我问,还会再回去吗?
父亲说,你以后在外地工作,我们住在省会还是要方便一些。
父亲还说,你爷爷奶奶的住处已经安排好了。虽然楼层稍微有点高,不过目前那是最好的选择。
我没有说什么,只好挂下了电话。
如果我真的要表演点什么的话,那到底是什么呢?
洗完澡以后,我靠在自己卧室的门框上,环顾自己的房间。父亲在一楼,陪爷爷奶奶聊天。空气炙热得像一条静止的流沙河。

在这幕情感的舞台剧的最开始,我翻出了音箱,翻出了CD机,翻出了CD盒。
以什么作为序曲?让我们荡起双桨?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觉得我的童年有什么特别美好的地方。父母关系恶劣,家庭经济紧张,生活环境刻板、压抑、平庸。我无数次哭着跑回自己的卧室,因为考试成绩太差,被父亲恶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即使是哭,也是要被责骂的。父亲说一个男孩子,有什么值得哭的?哭?哭鬼哭!这些话从父亲口里说出来,特别有说服力。因为除了在一次葬礼上,我从没有见他流过眼泪。他出现在这个房里的时候,就是一根硬直的柱子,强行把我架起来,要我同样硬直地走下去。他的一生也许非常平淡,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但是他确实没有哭过,至少在我的记忆里。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狠命的追着这个傻逼的教育制度跑,或者被它追着跑。直到父亲在我高三的时候离开家,才让我有了喘息之机。我想既然这种教育制度如此傻逼,那么只能用更傻逼的办法去对付它。于是我完全采取针对考试的方式来学习,最后考上了一所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学校。
知道我的高考成绩的那天,父亲非常高兴。他在我的房间里转来转去,不断的搓着手,笑嘻嘻的和我讨论录取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和他都很清楚我的分数让录取结果变得没有什么悬念。但我还是没有揭穿他,而是也很配合的一起在那里搓着手,假装忧心忡忡。

然而在那个暑假,我压抑已久的情绪得到了爆发。我趁着家里没人,自己在墙上画了一幅巨大的壁画。壁画的内容是一个人蜷缩在光秃秃的树林里,呆呆的望着远处的工厂。后来我同学对此的结论是,我从那个时候起就已经充满了现代化的忧虑。不管怎么样,母亲下班以后看到那幅壁画的时候,眼神的确是充满忧虑的。她满面怒容的掉过头来,第一句话就是:用白颜料可以盖住它吗?
而我,只是得意地看着墙上那片工厂的浓烟,它们已经飘到了天花板上。
从那以后,卧室的墙壁开始被我糟蹋得一塌糊涂。我题诗、画画,张贴摇滚乐队的海报,这个折磨了我青春六年时光的素净的房间,在一个夏天就面目全非。当我最终背上行囊,去北方闯荡的时候,留下了一个五光十色的卧室。
母亲有时候跟我说,当她打扫房间时,看着那些画,和看见我一样。
我说,我就是为此才留下这些痕迹的。
而此时此刻,这些痕迹竟然要永远地从我生活中消失了?
 
4.
我换了一张许巍的专辑,背景音乐变成了《曾经的你》。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多么大。
那让我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消失无踪影。
这出舞台剧开始要落入抒情和伤怀的俗套了。
我这样想着,“嘿嘿”一笑,躺在了地板上。
那些理想和爱情,和这个房子都没有什么关系。当然,所有的理想和爱情,最终都会和房子扯上关系。
我曾经在某年夏天发狂一般的思念一个女孩,像一只困兽般在这个房间里转来转去。等到开学以后见到她时,她告诉我她和另外一个男生在一起了。
我也曾经在某年秋天和另一个女孩在这个房间的床上温存。她和我一起回来探望我的父母,而我的母亲不动声色的在我书柜里放了一盒保险套。现在床被好好的收了起来,床板卸下、床柜摆好。那个在我怀里微笑的女孩,如今已经不知道在何处了。
我还曾经在这间屋子里写下过豪言壮语。我还曾经在这间屋子里偷偷地看美版《花花公子》。我还曾经瞠目结舌地在这间屋子的电脑前看《索多玛一百二十天》。见鬼,那真是一个震撼的经历。就在半年前的一个深夜,我还激动的和网上的朋友们欢庆我们的团队在《魔兽世界》里面取得了八区伊利丹的FD。
世界真的很小。
但也真的很大。
RollingStone唱:anybody seen my baby,anybody seen her around。
看不到的。我想。这个世界的犄角旮旯太多了。如果要我再一次为爱情低头,我还不如去入党呢。
这是我在沉沉睡去之前想到的一个冷笑话。
 
当我被母亲叫醒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
母亲责备我说:“为什么不去床上睡呢?”
我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
“快去洗澡,然后去床上睡吧。”
“哦。”我随口答应了一句。
隔壁房间的床上有一阵我熟悉的味道。我知道,那是我家的床单,带着我母亲手洗出来的味道的床单;那是我家的枕头,带着被我父亲睡久之后产生的发油味道的枕头。虽然周围的空气里有了一阵空调带来的凉意,但闭上眼睛,这还是我所一直熟悉的那张床。
一个家里面,就应该有那样一张床。
这是一张在任何其他地方都不能取代的床。
 
我想起16岁那年,在高中短暂的住校时光。那儿有一张狭窄而低矮的高低床。每次我睡上去的时候,我都会暗自地想,到周末我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就可以睡我自己的大床了。
18岁那年,我离开了家,去远方读书。躺在宿舍的床上的时候,我仍然在想,到假期我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就可以睡我自己的大床了。
19岁的时候,我到西北作了一个长途的旅行。在敦煌、在德令哈、在湟源、在西宁,我辗转在不同的床上,虽然每次都迅速的酣睡过去,但我还是在想,我快回去了,我快回到我自己的床上了。
在北京疲惫地奔走的时候,我想我还会回到自己的住处,我的床上还躺着一个美艳的姑娘;
在上海孤独地徘徊的时候,我想我还会回到自己的小窝,我的床上还有一个忠实伴随我的枕头。
我睁开了眼。那现在我自己的床呢?
我轻轻地又走回到我的卧室。黑暗中,我那被分解得支离破碎的单人床,沉默地呆在角落。
以后我连它也会告别的,对吧。
 
5.
第二天早晨醒来已经快中午了。
母亲对我紊乱的作息时间已经见怪不怪。
她听见我醒来的响动,从楼下走上来,跟我说:
“本来早上要叫你一起去看看外公外婆的,你爸先去了。你吃点东西,也过去吧,我和你一起走。”
“好。”我迅速地跑下楼洗漱。
奶奶看见我,笑着说:“你慢点跑,楼梯都要被你震垮了。”
我嘿嘿笑了笑。
母亲也下了楼来,对我说:“你回上海的火车票也买好了。明天我们一起去拿票。”
恩,终于要走了么。
窗外的阳光耀眼。那是这个七月的阳光。
那是我家乡的七月的阳光啊。

终稿于2008/10/7
抱歉,我要离开了
 

闷骚文人的绝唱

风流这个词儿搁以前,大多数都是用来形容文人雅士的。可惜的是,很多文人弄的一些事儿都称不上风流,至少很难给日后我们这些重走文人路的小白们做出一个良好典范。
吴梅村字骏公,号梅村,太仓城厢镇人。在明朝末期那会儿,实在是个炙手可热的牛人。先是全国高考第一名,然后最高领导人亲自面试,第二,给了个榜眼。关键是,他那时候才22岁,相比一帮颤颤巍巍赶考的老头子们而言,实在是太年轻了。之后官运也很亨通,基本上一个读书人可以想到的牛叉职位都做了个遍。
崇祯十四年,在吴梅村名满天下十年后,他在秦淮河畔和一位著名美女相识。
这位美女是秦淮八艳之一的卞玉京。
秦淮八艳是很有名的,但是细细说起来,恐怕很多人也不能脱口而出这八位美女都是谁。反正卞玉京就是其中一位,能够入选“八艳”之列,应该也是很有她的独特之处。在那个时候,她能喝酒的名气和陈圆圆美貌的名气差不多。
其实我们现在很难想象那些女子的生活状态。如果想得太风花雪月,这些女孩儿都跟花儿一样被细心呵护,这也是不客观的;如果想得太肉欲横飞,也有些太玷污这些女子,她们也有自己的梦想,她们也有自己精致的生活。倘若说她们真的纯粹卖艺不卖身,我是不太相信的;八艳的女子后来大多数没有生育,这一点让人很费解——我想有些淫乱和混沌的生活是导致她们含恨的一个原因。
但是即使这样一群在风月场上摸爬滚打的女孩们,也会有自己的爱情故事。卞玉京爱上了吴梅村。一个青楼女子爱上了一个名满天下的大诗人。
 
 
这是一桩看上去不错的姻缘。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卞玉京是一个比较矜持的人,也是一个比较有个性的人。据说她爱整洁,还据说她只和自己喜欢的人倾谈,还据说她文采斐然。她饮酒,饮酒之后面若桃花;她写诗,诗作让吴梅村惊讶。
“剪烛巴山别思遥,送君兰楫渡江皋。愿将一幅潇湘种,寄与春风问薛涛。”
吴梅村问,这是谁写的?
旁人笑着说,这是赛赛写的。
卞玉京叫卞赛,赛赛是她的昵称。
吴梅村摇了摇他那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脑袋,说,真是不错的诗作啊!
年轻的南方国立大学的中文教授,充分肯定了一位新生代青楼歌妓的作品。
卞玉京在后面悄悄地看着他,抿着嘴没有笑出声来。她那天高兴得很。
吴梅村借着酒意,大声说,我要对这位美女的文采进行一点小测试!
赤裸裸的调戏。周围的人们起哄地看着这一切:哎哟,这两位来电了。
前辈文人的闷骚就此可见一斑。
 
 
过了不多久,卞玉京就给吴梅村寄来了一封信。她说,我想嫁给你。
吴梅村这个时候没有喝酒,他相当冷静。他已经听到风声,国舅要南下选妃,卞玉京赫然名列其中。这趟水太深了,吴梅村搅不起。
更重要的是,他是名满天下的大诗人。他的元配夫人,是皇帝钦赐他假期回去成亲的。
国家最高领导人对你说,小伙子,好样的,我很欣赏你,这样吧,给你几天假期,你回去把老婆娶了吧。
这个老婆就不是一般的老婆了啊!
吴梅村无奈之下,抱起一把吉他,啊,不对,拿起一只玉箫,猥琐地溜到卞玉京的宿舍下面,吹了几首很伤感的曲子。
闷骚乘以2。
 
 
两年以后,卞玉京嫁入了一豪门。但是她不高兴。她看不惯豪门里面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这位昔日艳名秦淮的女子,心里还是惦记着那位欣赏她才华的大诗人吴梅村。也许她只是惦记人间还有这样一位男子欣赏她。也许她只是惦记当年众星捧月般的繁华。也许她什么都没惦记,她只是讨厌和一个没有品味的男人生活。
女人的心思,又有谁真的知道呢?她当初是不是真的爱上了吴梅村?还是只是为了在飘零的乱世保全自身而愿意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呢?
但是吴梅村一直都很伤感。我们现在又可以知道,前辈文人都是很喜欢伤感的。他毫不犹豫的错过了一个女人,又毫不犹豫的为这段错过而憔悴不堪。
这个时候的吴梅村生活陷入了很大的窘困。这种窘困不是来自别的方面;他名声太盛,被请去清朝当官,于是就此背上了“贰臣”的罪名。
有愤青写诗骂他: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
几百年后,清朝俨然成为汉人们顶礼膜拜的一个盛世。吴梅村如果知道日后辫子戏这么多,应该不会如当初那样郁闷吧。
 
 
但是当时的事实是,老吴每天郁闷的坐在办公室里面,随口应付着上司的交待。他呆呆地看着窗外的景色,当年那美好的记忆都哪儿去了呢?那位想要嫁给自己、谁知最后却沦入豪门的女子,现在过得怎么样?她现在还好吗?
有小道消息灵通的人士告诉他,那个女孩,当年大名鼎鼎的卞玉京,不堪豪门折磨,出家当道士了。
“我靠!悲剧啊!”老吴折断了一支笔。
如果当初自己答应了那个率真可爱的赛赛呢?她会不会不像现在这样寂寞?
如果当初自己不出仕清朝,我会不会比现在快乐?
不知道多少公里以外,一身道袍的卞玉京,坐在一只小船上,撩着河水,打了个喷嚏。
 
 
于是明末清初的大诗人吴梅村,写下了这样一首诗:
休将消息恨层城,犹有罗敷未嫁情。
车过卷帘劳怅望,梦来携袖费逢迎。
青山憔悴卿怜我,红粉飘零我忆卿。
记得横塘秋夜好,玉钗恩重是前生。
 
 
很多年以后,卞玉京在另外一个闷骚文人钱谦益那儿看到了这首诗。她的心中忽然涌起了一阵悸动。这个自己思念过很久的男人,原来也还为自己写过这样一首诗。
于是他们再度重逢。
已入空门的卞玉京,亲自为吴梅村弹了一首曲子。
她一边弹着琴,一边唱着歌。
 
 
吴梅村听得泪流满面。
 
 
青山憔悴卿怜我,红粉飘零我忆卿。
谁是谁的谁,谁为谁憔悴?谁又在为谁飘零呢?怜惜与回忆,这些短暂的情感,真的可以在人世间长存吗?还是不得不寄予字里行间,坚持着不让人忘记呢?
作为前辈文人的老吴,确实写了一篇闷骚文人的绝唱。
我想,我还是会一直记得的吧。
 
2008/10/5
于沪上